关灯
护眼
字体:

以下犯上:熊猫帝姬(106)

与此同时,我心中充足的愤怒和杀气就这么散了一半……方才盛怒时还觉渺小无比的肖纤纤霎时无比高大。

“你们还愣着作甚!把那个女人给我拿下啊!讨厌讨厌,人家还没见过这么粗鲁的女人!”肖纤纤指着我怒喊,虽是气恼,但却是轻声细语,无任何杀伤力。

但为什么,为什么他的腔调与手势跟喜薇的那么像……

我趁着那几个保镖向我扑来的须臾看轻了肖纤纤的面容。

虎背熊腰,人高马大,魁梧有力,这是形容他的身材。

浓眉大眼,圆脸小嘴,肤白粉嫩,这是形容他的相貌。

大红大绿,光滑平整,布料上乘,这是形容他的穿着。

综合评价:请毛爷爷和邓大爷协同马叔叔及恩伯伯立即带我升天……

我无法容忍这样的身材配上这样的容貌再冠以此般名字。

我的愤怒与杀气,还有强大骇人的气场消散得无影无踪。

周围的美人见我愣在当场行为凝固,便不再看我,转而速速将喜薇扶到一边去,端茶送水,嘘寒问暖,安慰轻抚……

美人们居然如此冷心冷情,无语问苍天。

我活该当炮灰,我活该当肉垫,这就是我的人生,我的人生果然是部充满喜剧色彩的悲剧。

第七十三章 极品男人 4

苍天啊——你为何如此残忍待我,为那般为那般哟喂——

肖纤纤的保镖们蜂拥而来,就在他们即将近我身时,我突然爆发。

“老娘没了气场但还有决心啊!”

热爱同志,保卫同志,热爱组织,保卫组织,为人民服务是我的最高准则,谁都别想动摇我的决心。

眼前高壮的男人瞬时变作了邙山谷底的怪兽,面目丑陋,张牙舞爪。

但他们都是浮云,一挥即散。

有从无来,有形变无形,无形成虚空。

当我这样认为时,他们就真的是浮云了。

一朵朵萦绕在我周围,雾气萦绕,挡住了视线,掩住了光明,意图毁灭我誓死捍卫同志的决心。

“你们他妈的知不知道老娘当过野人啊——”

左挥拳,右拍掌,前踢腿,后踩脚,头撞头。风驰电掣,干净利落,势不可挡,一个动作一个保镖倒地。

风雪居前厅桌子椅子乱飞,茶杯盘子碎片四溅,尖叫声越来越小,直看得在场群众目瞪口呆,他们眼里英勇无敌的不是女人,是野人。

我越来越觉得失去知觉是件好事,打起架来不知道痛,就算我额头暗红色的血液不停下流,即便手臂青一块紫一块淤血满布,那也无所顾忌,因为倒下的永远是别人,站着的人始终是毫无感觉的自己。

终于肖纤纤的保镖全部被我放倒,只剩他一个光杆司令抖着浑身赘肉翘着兰花指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映出的不是女人是野人。

第七十三章 极品男人 5

——此时的那个野人头发蓬乱犹如鸡窝,鼻青脸肿,满面暗红液体,衣衫凌乱,身体僵硬,好似铜墙铁壁在人群中周旋,击败一个又一个人高马大粗暴魁梧的男人。

“讨厌讨厌,你别再过来了,你要再过来……人家就喊救命了……”

肖纤纤已经抖得不成样了,翘起的莲花指都抖成了无影手,大眼瞪到极限,小嘴抿到极致,肥白的两颊左右晃动,几乎就要脱落成满地肥肉。

“救命?哟喂,你个虎背熊腰人高马大的男人竟然对着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向旁人喊救命!谁信呐?诶,在场的各位你们说说看,这能信么?”

说这话的时候我下意识四处张望了下,却见围观群众一致点头,认为是野人意图对男人非礼而不是男人打算强逼弱小女子。

无声胜有声,伤人程度更甚。

浮云,你们全部都是浮云,只有组织是太阳,是悲剧人生的希望。

我的杀气与气场都回来了,因为群众们的表情深深刺痛了我脆弱的少女心。

我怒视肖纤纤,恨不能扑上前去把他一身肥白皮肤打成均匀的青紫。

但见局势已稳的风二娘却赶紧从某个不知名的角落挤出来打圆场,说:“不打不相识,各位今天都辛苦了,我风二娘今天做东,姑娘尽管挑,一切吃喝玩乐我全部包干。下次来大家还是朋友不是?”接着便使眼色,让龟公赶紧叫人收拾残局。

好吧,事情不宜闹大,毕竟我们是藏在风雪居的,就该低调地过日子,而非四处张扬。

第七十四章 我是花魁?!1

我只当那是偶然间的小小牢骚,谁想风竟将我的心声带给了老天,长期以来残忍待我的老天深感自己的过分,痛定思痛,好生检讨了一番,遂决意赐个桃花给我以示安慰。

可熟不知五月天的桃花,早已落尽,强求的后果便是……肖纤纤。

苍天啊——你为何如此残忍待我,为那般为那般哟喂——

肖纤纤同喜薇一般惯常出没于青楼,但洁身自好,只是观赏,关了门什么都不做。

青楼自有青楼的规矩,客人无能怎可到处宣扬,只得翌日清早笑脸送客,面上疲惫神色不是因为操劳过度而是因为一夜无眠大眼瞪小眼暗骂老娘到了八辈子霉了遇到个“窝瓜”。

这位姓氏体现了身材名字表明了个性的大少爷,自从那夜在风雪居见到了我狂野彪悍的一面后便黏着我不放,砸下千金只为见我一面,竟然还出手阔错地包下了风雪居,变这风月场所为他家后院,进出自由,随意往来。

老鸨有钱赚,自是乐意接受,摘下风雪居正牌花魁的头衔转而给我戴上,那笑靥……啧啧,简直比盛夏的午阳还要炫目。

一时间平城城人人皆知——肖家大少爷迷恋上了风雪居新晋花魁泉宝宝,为了争得此女不惜与美公子喜薇大打出手,砸千金只为博美人一笑。

但这新晋花魁孤高自傲,视肖家大少爷的一颗痴心为无物,任凭他苦苦付出却不为所动,更有甚者,这位新晋花魁居然也对少女趋之若鹜的美公子喜薇态度冷淡,令无女子眼红妒忌,纷纷猜测究竟谁人能摘得此美人的芳心。

第七十四章 我是花魁?!…

仰天,看苍穹晴空万里无云;低头,览湖水碧绿纤影倒映;平视,美公子静坐眉目带笑;转身,痴心汉双眸深情凝视。

我,颠覆了平城城风月场所的审美观。

不娇不柔不媚,又冷又凶又狠,却深得美公子与痴心汉爱恋,内部人士即风雪居在座各位深感不解,外部人士只是风传我如何美貌却不知我品性。

唯恐天下不乱的喜薇甚至还故意编纂消息说他不远千山万水从遥远的齐国赶来为的就是我。

我怒了,玩笑也应当适可而止,胡闹也得分对时间。

我一心急着去找莫衡,急着去救方彦贵,但她却好,不断给我制造麻烦,一再拖延。

连续两日如此,渐渐地我几乎可以肯定,昨晚她绝对是故意遣走护卫,被打也不还手,即便是手无缚鸡之力,但也不可能连最基本的自卫反应都没有,为的就是阻止我与琉璃夜探丞相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