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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迷失的尘夏(原名:暖风几缕总关情)(4)

丁煜今天有点烦,他现在初二,升初一的时候人忽然开始长高,现在已经长到一米七五,校篮球队招了他,他最喜欢的就是每天放学后训练,今天却有些心不在焉。

又失了一个球后教练吹着口哨走上来:“丁煜,你今天怎么回事?”

丁煜喘着气,看看偏西的太阳,道:“再来。”于是又奔过去抢球。

不知谁叫了一声:“秦暖风,快看,那边。”刚刚奔跑起来的众人便没了打球的心思,全都看向一个方向,丁煜抢到球,刚想投,人也下意识的看过去。

暖风穿着天蓝色的校服,仍旧是短发,背着书包和几个女生并排着一起放学回家,微笑着的脸在夕阳下格外美丽,丁煜吐了口唾沫,将手中的的篮球投进篮框,任其他人去看,自己一个人在球场上跑动。

“丁煜,把你姐介绍给我吧。”有人跑上来拍他的肩,

丁煜不理会,又投篮,没有进。

“你帮不帮忙啊,丁煜?”那人跟上来。

丁煜推了一下:“她不是我姐,跟你说过多少次了。”

那人有些悻悻,退到一边道:“不愿意就不愿意嘛,发什么火,不是你姐?你这么强调,难道你想追她,那不是乱伦?”

丁煜的球在地上用力一扔,伸出拳头直接就朝那人挥过去,那人没想到他这么快出手,一拳打个正着,血就从鼻孔里流了出来,那人不甘示弱,也顾不得擦血,冲上去就和丁煜扭打起来。

暖风正好要放学,还没走出校门口就听到那边吵吵嚷嚷,心里还想着志愿的事,也没在意,却听旁边同学叫了一声:“那不是丁煜。”暖风这才回过头去。

丁煜正和那同伴打得不可开交,教练在旁边喊了几次都劝不开,只好让其他队员将他们拉开,两人脸上都打出了血,一脸狰狞。

暖风站在旁边,看到丁煜还要提脚踢那男生,便叫了一声:“丁煜你又打架。”

丁煜提起的脚缩回来,看到暖风,人哼了哼,两手一挣,挣开队员的钳制,伸手擦了把脸上的血,冲着暖风道:“你以后少在我面前出现,每次看到你就犯晦气。”说着吐了口中的血水,头也不回的走了。

人群中有人窃窃私语,暖风站在哪儿,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从口袋里拿出手绢去给和丁煜打架同学擦,口中不断说着对不起。

反正已经习惯了,丁煜闯的祸一直都是她来收场。

丁煜很晚都没有回来,妈妈让暖风先吃饭,然后拿出今天班主任给她的志愿书,摊在暖风面前。

“你想气死我是不是?”符蕾指着第一志愿上的那所学校。

暖风看了一眼,低着头不说话。

“我说过的,我供得起,你放心去读就行了,你怎么就是不听我话?”

暖风还是不说话。

“暖风?”

“妈妈,我一定能考上大学的,即使不上重点高中也能考上好的大学,”暖风终于说话,“我保证。”

符蕾愣了愣,又回过神:“你凭什么保证?”

“那我进了重点高中又凭什么保证我一定能上大学?”

“暖风――。”

“妈妈,我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人家上重点高中,我们不希罕,如果别人因为上重点高中而考上了好的大学,那我就比他们考个更好的。”

“暖风。”符蕾忽然想哭,都是自己没能力。

“你不用每天加班,也不用好几年都不买一件新衣服,如果为了让我上重点高中,而让你受苦,我会心不安的,”暖风上去搂紧母亲放柔声音,“何况,上了大学后我一定会到城里去,我现在多陪你三年有什么不好。”说着将头与符蕾的头靠在一起。

符蕾终于忍不住,抱紧女儿,低低的哭,心里还是不甘心的,却又觉得怀中的女儿实在懂事的可以,叫她怎么不心酸呢?

丁煜站在门口,没有进去。

这种撒狗血的场面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人靠在墙上,然后听到暖风说:人家上重点高中,我们不希罕,如果别人因为上重点高中而考上了好的大学,那我就比他们考个更好的。嘴角微扬了下。

终于还是决定留下吗?原以为她会毫不迟疑的选了那所重点高中,逃开这里,现在看来,还可以继续折磨她了。

算了,不进去了,他往外走了几步,找个游戏房玩通宵。

进了高中,日子还是一样的过,唯一变的就是暖风不再和丁煜一个学校,虽然仍是在一个镇上。

除了在家里他依然与她为难,学校里,有关丁煜的事情再没有哪个老师来找她了,这样的情况她反而想知道丁煜是不是又闯祸,是不是又旷课?但上次遇到丁煜的同学胖子,他说丁煜现在安分不少。

高中里很大一部分还是以前初中里的同学,暖风也不觉得陌生。

高中分班是按中考成绩分的,前十名分别配到几个班里,暖风是第一名,但她看到还有一个人的总分是与她一样的,她很奇怪,这个分重点高中应该稳进的,怎么也和她一样在镇上读高中。

后来上了高中才见到与她同分的那个人,是个男生,名字叫吴征,人比丁煜稍矮些,戴了副眼镜,有点书呆子的样子,她和暖风不是同一个班,每次遇到,暖风总冲他微笑着点头,那他抬一抬眼镜逃也似的走了。

其实吴征长的并不难看,只有看上去有些呆,学校里的女生都偏好成绩好的男生,有一次在校联欢会上吴征将自己写的小诗朗诵给大家听,当时的样子,似忽然没有书呆气,整个人显得自信而沉稳,于是很多女生就开始说他帅,暖风的一个同学就老在暖风面前说吴征怎样怎样,还写了情书让暖风看看行不行,却从不敢送上去。

后来学校派吴征和暖风去城里参加数学竞赛,那同学才塞了自己改了无数次的情书给暖风,让她转交。

暖风有些为难,她从没做过这种事,要是人家不要,那多尴尬,回来又不好跟那同学交待,但那同学苦苦哀求,她扭不过,只好答应了。

坐车去城里要两个多小时,临行前妈妈替她准备了几个苹果让她在路上吃,暖风想了想,拿了两个出来偷偷的放进丁煜的书包里,却从他书包里掉出来一张纸,眉头字写得很大,即使暖风没想偷看,只一眼还是看得清楚,是市体校的邀请函,暖风看到这几个字,忍不住捡起来又看了几眼,是市体校因为丁煜篮球打的好邀请他到市体校读书。

丁煜从没说过,也不知他是怎么决定的。

一路上暖风一直在想这件事,直到快进城的时候才想到同学托付她的事,她有些忐忑,回头看看坐在车尾的吴征,想了想拿了个苹果出来,连同那封信一起,直到吴征旁边。

“这个给你。”她把苹果递给他。

吴征一愣,抬头看看她,又马上低下头,抬了抬眼镜道:“我吃过早饭了。”

“不是让你当早饭,是我多带了,正好给你一个。”暖风直接将苹果放到他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