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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迷失的尘夏(原名:暖风几缕总关情)(29)

丁煜拍球的动作停下来。

“我就知道,”李品拿起包和外套,“我去找她。”

“你敢!”丁煜手中的球猛地往李品正想找开的门上掷过去,极用力的,李品吓了一跳,叫了一声,手中的包掉在地上,回头看着他。

“你疯了?”她盯着丁煜。

“好,我打完那场球。”丁煜不理她惊恐的表情,转过身去。

吴征的母亲因为儿子的出院做了一大桌饭菜,一个劲的让儿子多吃点,弄得吴奇在一旁直说阿姨偏心。

暖风已经不是在吴征家第一次吃饭了,吴征上大学后,吴家也从小镇搬到了城里,隔一年暖风进了A大,因为怕暖风一个人住校伙食不好,吴征的母亲经常让她到家里来吃饭,但几次下来,暖风就不好意思再去,何况每次去都会礼貌性的买些水果之类的,有钱人家可能感觉不到,但当时她是穷学生,即使买水果对她也是一笔开销,所以总是找理由推掉。

后来可能吴征感觉到了,就问她周末肯不肯到他家做一个小时的清洁工作,包她中晚餐,但不给工资。她知道那是吴征的好意,吴征问了好几次,她才同意下来。

所以吴家人与她算是很熟了。

今天吴爸爸似乎心情不大好,没有多少笑意,吴征从电梯口碰到丁煜的二叔后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要子,都是吴奇在那边开着玩笑,说几个病人与医生间的笑话。

丁煜的二叔是来找吴爸爸的吗?这幢楼里居民无数,暖风并不能确定,但从吴征的反应,与吴爸爸不太愉快的心情,似乎有可能。

一个从商的老板到身为税务局副局长的家里,说些什么,可想而知。

暖风并不是会管这种闲事人,况且做财务有几年了,她多少是知道一些里面的行规,所以尽量不去想这件事,配合着吴奇的笑话,适时的笑笑,吴奇夹来的菜,也专心的吃掉。

直到酒足饭饱,因为今天吴爸爸没有心情下棋,所以聊了几句,吴奇便和暖风告辞。

吴奇喝了点酒,两人只好步行出小区准备叫出租车。

小区的绿化做的极好,现在是初夏,小区里有好闻的香樟花香,吴奇牵着暖风的手走了一会儿便改用手臂搂着她,微微压了点体重在她身上,慢慢的走,像个向女朋友撒娇的大男孩。

暖风任他这样靠着,抓着他的手,他就趁机玩着她细长的手指。

“暖风,暖风。”他一路在暖风的耳边叫着,撒娇的意味浓重。

暖风被他逗笑,轻声问着:“怎么了?怎么了?”

他却在快到小区门口时忽然停下来,从前面将她整个人搂住。

暖风微微觉得不对劲,任他搂着。

“你本来就认识那个丁煜,是不是?”他停了一下,脸埋在她的发间蹭了几下才问道。

暖风一怔,没有说话。

他的手便轻轻的放在她的喉间,微微的用力,却完全不会弄疼她,用半开着玩笑的口吻道:“快说,快说,不然我要动粗了。”

暖风在心里叹了口气,原来他看出来了,这世上谁都不是傻瓜,他以前不问并不表示他不知道。

“本来就认识。”她听到自己说,忽然觉得从喉咙里发出声音困难起来,当然不是吴奇象征性的掐着她喉咙。

吴奇的身体震了震,松开放在她喉间的手,脸却还是在她发间,微微叹息的说道:“有些事,是不是我不问你就不会说?”

是不知道怎么说,暖风心里想。

“是很早就认识的吗?”丁煜在美国打NBA时间不短,如果要认识应该是很早的事,所以这个问题问出来其实没有意义,吴奇更想知道的是他与暖风是什么关系,但如果直接问就显得自己太紧张,太咄咄逼人。

“他是我继父带来的儿子。”暖风果然直接说出她与丁煜的关系,事到如今,她也没办法不说。

吴奇显然有些惊讶:“继父的儿子?为什么从没听你说过?”就算没有血缘关系,那也算家人了吧?有个当球星的家人,任谁都会遇人就说,为什么却从没听她提过?他有些缓不过神。

“很小的时候,因为我的缘故,间接害死了他的父亲,所以我们关系并不好,到了高中他就被他的二叔接走了,从此并没有再联系,”她只能轻描淡写的带过那段深重的记忆,不敢显露太多的感情,“以他对我的恨意,我想他并不乐意我对别人说出我们的关系,所以我谁也没有提过。”

恨意?吴奇听到这两个字愣了一下,是恨意吗?为什么那天他将丁煜从暖风身上扯开,看到的是无比绝望的眼神,而非恨意,就算他有些失控的连打了他好几拳,他也没有反抗,只是死命的盯住暖风,越来越绝望。

他也喝醉过,也看过很多人喝醉,他知道喝醉后会表现出什么,泄露出什么,绝望吗?这便是他猜测丁煜与暖风本就认识的原因,而并不是恨意。

但他并不想揭穿,也不会质问,他抬起头看着暖风,伸手抚着她的脸,觉得她的下巴在微微的颤。

“暖风,你知道吗?你是那种很容易让男人爱上的女人,非常容易。”容易到就算有恨意也会不受控制爱上的程度,他是男人,他清楚这点,相信丁煜也清楚,还有吴征。

暖风只是疑惑的看着他,并不是他的话本身,而是他这句话要说明什么,然而吴奇猛然低下头来,对着她微张的唇吻下去,用力的。

微微的滑进她的嘴里,发现她并不抗拒,便肆无忌惮,渐渐喘息声重起来,直到发现自己的手开始不规矩,暖风微微的挣扎,才松开。

他一向绅士,这是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下失控,即使是在夜晚的安静小区内。

他有些意犹未尽的抓了暖风又吻了一下,听到自己略哑的声音说:“暖风,我们结婚吧。”

事发突然

可是有人不想看到他,丁煜笑了笑,也不答他的话,道:“什么时候把你老婆女儿带出来,我还没见过她呢?我临走前,聚一次吧。”十年了,十年回来,胖子已娶妻生子,听说就是在技校里谈的那个,一毕业就结了婚,在城里开了家小小的面包房。

很不错,和自己最爱的人,平静而惬意,这样的生活才是最快乐的吧?

“不如就今天吧,小正在钱柜当值班经理,让他订个包厢,哥几个都在城里上班,都有空,我再把我那口叫来,咱们玩个通宵。”一听说聚一次,胖子就来劲,他正愁生活太过无聊,也不管丁煜有没有说要叫其他人,一厢情愿的就想把所有人叫来。

胖子就是这样,瞎起劲,丁煜想想,这也不错,本就该聚的,只是一直没机会。

市中心的钱柜,听说包厢很难订,胖子一路联系人,到钱柜时小正已经把包厢的事搞定,看到真的是丁煜来了,人有些兴奋,冲上去就把丁煜抱了一下。小正是丁煜以前那群哥们儿里长得最矮小的,而且还有些娘娘腔,现在身高似乎过得去,但娘娘腔却变本加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