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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迷失的尘夏(原名:暖风几缕总关情)(19)

其实吴奇不太能理解丁煜回国治腿的是处于什么原因,一般来说国外的医学水平远比国内要好,他身在美国,完全可以在当地治疗,没有必要跑回国来医治,而且作为神经外科的医生,与脑神经方面的疑难疾病打惯了交道,现在一群专家一起来研究治疗肌肉,肌健损伤的问题,着实有些浪费资源,但谁叫人家的腿比什么都精贵呢?

看来后面有得忙,他伸了下腰,准备去开会。

表做到后面,暖风的眼睛都疼了,做了几遍眼保健操还是起不了什么作用,隔壁也有财务在加班,她去要了几片饼干,然后透过玻璃往远处看了一会儿,才稍稍好一些,好不容易做好最后一张表,隔壁的财务也走了,办公室里就她一个人。

拎了包,刷了卡,出公司。

公司大楼下停了好几辆出租车,她选了一辆离自己最近的,上了车。

九点半多了吧,路况很好,除了红灯,基本不塞车,暖风稍稍开了点窗,放了夜风进来,觉得原本塞满数字的脑袋总算清醒过来,车拐弯经过这个城里有名的美食街时,街上仍然人来人往,她眼睛看到某一家港式茶餐厅,想到自己还没饭,便叫司机停车。

那家茶餐厅她以前吃过一次,口味不错,也不贵,现在反正晚了,不如就在这里吃了饭再回去。

下了车,要穿到马路对面去,暖风站着等红灯跳过,有一辆黑色的POLO车从她前面开过,转弯停在她身后的宾馆门口,然后身后爆起一片尖叫声。

刚下车的时候,暖风就发现那宾馆门口的人似乎多了点,也没有多在意,此时听到尖叫声,下意识的转头看了一眼。

都是丁煜的海报,被那群人高高举着,然后她听到他们尖叫的名字分明是:丁煜。

她反应不过来,只是看着眼前快失控的场面,同时POLO的车门开了,有人从车里出来,背着背包,一身运动装,身形高大,一群人轰上去,大叫着:丁煜。

脑中在看到那张脸时有什么东西“嗡”的一下爆开,然后就是一片空白,她木然的看着那个人在人群的簇拥下露出笑容,边挥着手边进宾馆。

有路人撞倒了她,奔上去看热闹,她跌在地上,眼睛仍是看着那个人,直到他走进宾馆,直到所有人被拦在宾馆之外,悻悻的散去。

城市真的这么小吗?她不顾被磨破的膝盖这样想着,为什么让他一回来就见到他,还是这本就是上天安排好的,让她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又见到他?

吴奇也喜欢看篮球,不过算不上球迷,有时间就看,没时间就算。

他看过丁煜打球,说实话,一个亚洲人有这么强的弹跳力着实让他吃惊,但从医生的角度来看,这是天份也是负担,特别是做为以弹跳力取胜的篮球运动员,跳的越高,次数越多,对身体的伤害就越大,所以丁煜小腿肌腱出现损伤是早晚的事。

电视里看丁煜,在一群动不动就二米多的NBA球员中他一米八四的身高显得过于矮小,记得他以前看过的报道,美国人对这么小个子的亚洲人加入NBA着实是不信任和轻视的,但丁煜首场告捷,后面几场,场场都有出色表现,便再也没有人敢小看他了。

吴奇确实也有他过于矮小的错觉,但当他站在他面前时,才知道他其实很高大。

对于丁煜的脾气,吴奇觉得是自我,可能还有些难缠,在美国待久的人性格都会变得自我,而明星多半难缠。

然而见到丁煜时,才发现他其实话极少,多半时间医生需要他做什么,他都配合,闲下来时就打打手掌机,或者看体育杂志,不吸烟,不磕药,更不会借机调戏院内护士。

医院里的护士说他比电视里看起来要帅,一群小护士经常一逮到机会就去偷看他,然后找他签名,他一律都签,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厌烦。

整体来看,他是沉默而好相处的,但就是这副表相下,吴奇觉得藏着随时可以暴发的力量,他确实是自我,因为他的眼神,他的姿态,再怎么不爱说话,再怎么有耐心,却仍是唯我独尊的样子。

还好,他只猜对了一点,至少到现在,他并不觉得他难缠。

例行公事般的记录下他的治疗情况,吴奇发现他盯着杂志上的一个女明星看,他知道那个新人,最近演的一部电影很红,他和暖风一起去看过,当时看完电影,他还笑着对暖风说这个女星和她长的有点像。

应该是眼睛,极像的。

“喜欢这个明星?”他手插在口袋里随口问了一句。

丁煜抬头看了他一眼,道:“不认识。”

“叫宋娜,是不是很漂亮,现在很红。”

丁煜没答话,将杂志扔到一边,再也没看一眼。

吴奇挑了挑眉,好吧,显然他并不喜欢。

“我今天要出去走走。”丁煜已转了话题。

吴奇怔了怔,也是,进医院以来除了有个自称是他二叔的和一个胖子来看过他,基本没有见过他的家人,从小护士那里来的八卦,说他是孤儿,但离开国内这么久,就算没有亲人,总有要去的地方。

“这个要你的助理和院方商量,我个人觉得你的腿出去走走是没问题的。”本来的,球尚且能打,一般行走当然不成问题。

丁煜点点头,便不在说话。

直到中午的时候,吴奇看到丁煜的助理开了车过来,不一会儿,丁煜换上运动装,带着鸭舌帽上了车。

他忽然有种感觉,丁煜回来并不完全为了冶腿伤,一定还有别的事。

丁煜上了车,一路让助理往郊区开,他把帽檐压的极低,然后仰着脸看车窗的风景。

回来干什么?为什么要回来?

他至今都没有想到个所以然。

美国那边帮他联系了最好的医院,他完全可以不用回国,不过是因为一场球后他翻日历,猛然发现他一走,已经十年了。

十年,正好十年。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改变很多事,当然,更可以忘记很多事,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不再做那个梦,不再想以前的事,一切都顺利,然而想着十年,他忽然想,倘若十年是一个轮回,自己是否可以结束这段放逐,回国来看看?

只是一时的冒出来的想法,以为想过就算,最后却成了执念,让他越来越来强烈的想回来,就像原来平静的湖面被投了一颗很小的石子,波纹却越来越大,想收也收住,所以他几乎有些迫不及待的提了自己的决定,并且固执的坚持下来。

现在,他回来了。

以为一切的念想到此为止,他可以安心的在医院是养伤,可是当胖子来看过他,跟他说起有关那个小镇的事情,其实只不过提了几句,然后一天一天,他又强烈的想去那个小镇,想回到那个半旧的小区,那个篮球场,还有……,他不敢往下想,怕太过强烈的念想将他吞噬。

原来真的不可以去盼望什么,记忆的匣子被一旦被打开,就再也合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