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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元记事(29)+番外

然而心却仍是郁闷,于是深吸一口气又开始唱歌。

甜蜜蜜,

你笑的甜蜜蜜,

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

歌声,在整个长廊里回荡着,久久不散。

逛街

婚期定了,听说是胡清清订的时间,说是按她们家乡的习俗,那天是好日子,我不懂这一套,只知婚期就在半个月后,半个月后离我再次毒发很近了。

“舒沐雪为什么要急着成婚?现在不是时候。”我看着专心替我搭脉的慕容珑,问道。

即使胡清清已住进慕容山庄,婚事不宜拖太久,但现在确实不是办喜事的时候,慕容珏生死堪忧,我的血不仅治不好他,反而身染剧毒,无药可解,慕容家的人该担忧的,不用为我,为自己的兄弟便应该没有心情办喜事的,我不懂舒沐雪为什么要挑这个时候结婚,难道这位胡姑娘对他意义重大?

那么,不单单是为了一句承诺那么简单了,可能他心里也昐望着吧?

慕容珑放开搭在我手腕上的手,脸上是惯有的笑,道:“大嫂最近的脉相较稳,只是我听翠云说你胃口不好?”

答非所问,我撇撇嘴,顺着他的问题答道:“药太苦,你去问问珏儿可有胃口?”

“这样?”他想了想,道:“那我替你开几副开胃的药好了。”

又是药,我心里叹气,也没有心情多说什么,看着他温柔无比的眼,随口说道:“慕容珑,若是娶我的人是你就好了,我喜欢温柔的男人。”

慕容珑本要拿笔写药方,听我这么没来由的一句,手中的笔竟掉落在桌上,浓黑的墨汁溅了一桌。

我一愣,用得着我么大反应吗?但想想也是,这是古代,我这样说岂不是大逆不道,却没有改口的意思,看他脸又是通红,打了个哈欠,继续道:“其实嫁给舒庆春也可以,斯文有礼,我也喜欢。”

总算看到慕容珑微微吁了口气,我心里直笑,逗他玩还真是有趣。

慕容珑换了张纸,摊好放平后,边写边道:“我们兄弟几人其实谁都及不上大哥,我只会医人,三弟只会读书,慕容山庄有现在的局面,都是他辛苦打理的结果。”说话间脸还是红的。

我看着他写字,复又转头看窗外,窗外挂着个鸟笼,里面的八哥是我问舒庆春强要来的,那八哥不会学舌,只会狂喝水,半天不会叫一声,可我喜欢的紧。

“可他让人猜不透,与这样的人过日子,会累死。”我伸手逗着鸟儿道。

他写字的手停住,抬头看着我道:“大嫂可曾去了解过大哥?”

我一愣,心想,还是不要了解的好。

“也许大嫂了解大哥后就不会这么说了。”

“好啊,”我转过头,“那我现在就开始了解他,我问你可愿答?”

“大嫂想问什么?”

我眼珠转了转,道:“他为什么要这么急着成婚?”

慕容珑表情一愕,随即笑道:“大嫂还惦着这个问题?”

“你可愿答?”我又问了一遍。

他放下笔,想了想才道:“其实血幽并非珍稀兽类,它只不过是山间极常见的普通小兽,胡姑娘在山间随意抓来刚出生的小兽,喂以独门密制的灵药,十年才养成那只血幽,现在血幽已死,世上再难找第二只,但那独门的配方却还在,它对治大嫂和珏儿的病可能有帮助。”

“所以便以成亲为代价交换?”话说到此,我已猜到原委。

慕容珑点头:“娶胡姑娘大哥早在借用血幽时便答应了,成亲是早晚的事。”

舒沐雪还真的不惜代价啊,给出的承诺可以再拖,但如果因此就能得到药方,那成亲确实要赶紧一点。

这样看来,他娶胡清清就未必真心了,我想那胡清清也应该知道吧,但世间多的是痴心女子,她拿药方当筹码,舒沐雪便拿婚姻交换,公平的很,又怪得了谁?

我深吸了口气,脑中不知怎地就想起他那日对我的保证: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把你当作筹码,珏儿的病会治好,你的毒,慕容世家也会治好,我发誓。

不拿我当筹码,就把自己当筹码,若是保证是真,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婚姻是筹码,他自己何尝又不是呢?

“慕容珑,你很难受吧?”我忽然道。

“什么?”慕容珑一怔,看我。

慕容山庄的慕容珑医术如何的出神入化我之前与小丁四处乱晃时已有耳闻,而这样的出神入化却对弟弟的病情束手无策,还要自己的大哥当筹码,他怎会不难受?而他为什么始终在微笑呢?

我没有答他的话,只是道:“我的毒等你来替我解,我不要那胡姑娘的药方,痛再多次我也等。”我不想让自己陷入这场交易中

他愣了愣,似在考虑我话中的意思,微笑的脸渐渐黯下来,而那一刻天地也似失了颜色,我心跟着一痛,却看他马上又笑起来,轻声道:“好啊。”

我吁了口气,决定他还是微笑着比较好,嘴里咕哝道:“原来一笑倾城是可以形容男人的,”也不知他明不明白我的意思,却也不敢再提,于是毫不忌讳的伸了个懒腰,随即也转了话题,“慕容珑,待会陪我出去走走吧,回来这里后我还没出去过呢。”

慕容珑想了想,还是点头:“好吧。”

“带上珏儿。”

“嗯。”

吃完午饭,慕容珑真的带我和珏儿出去,而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慕容山庄的影响力有多大。

我以为我住的那个大院子便是整个慕容山庄了,走出去才知,整个城市都是慕容山庄,城中大部分人都靠替山庄做草药工为生,而酒肆饭店、布庄医堂、路上摆摊的、街头吆喝也无不仰仗慕容山庄的鼻息,这就是我之前的时代所说的:一种工业带动整个城镇,而慕容山庄已然是这个城市的衣食父母。

所以我们走在街上总是引人注目的,特别是慕容珑,太多人向他问好,做生意的送他东西,年轻女子送他丝绢,而他就这么温文尔雅的,不慌不忙的打着太极把那些好意打回去,绝不伤人半分。

这与我认识的慕容珑不同,我忽然想,若是现代,他做公关该是不错的。

但总有挡不回去的东西,比如我手中的冰糖葫芦,珏儿手中的据说是最新的武侠小说,慕容珏手中也多了一朵不知谁送的小花。

“下次我该考虑单独行动。”真是恐怖的受欢迎啊,我边吃着冰糖葫芦边道。

慕容珑只是笑笑,低头看手中的花,有些别扭。

“插我头上吧,”我把头凑过去,一个男人拿着花逛街我也觉得别扭。

“大嫂,你头上已经好多花了。”慕容珏不放过嘲笑我的机会。

我白他一眼,道:“也不差这一朵。”心里却在叹息,这还不是翠云的功劳,也不知我何时才能逃出她的魔爪?

慕容珑拿着花的手凑到我鬓边,可能觉得不合礼数,便又收回,回身递给慕容珏道:“你给大嫂插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