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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夫子科举日常(63)

每本书都有翻开的痕迹,庞大山的书上还沾了点墨汁。

宋卫风把每一张小课桌都看了一遍,忍不住发出赞叹,“周大哥……真用心啊。”

这等待遇,堪比书院。

而且这些东西……得花不少银子吧?

周大哥的那位友人,到底给他带了多少钱……不过,再多钱,只进不出也遭不住啊!

周自言回到厨房,掀开灶台上的盖板。

锅里放了南瓜和鸡蛋,还有几根莲藕。

从他授课第一天起,门口就经常出现竹编小篮子。

篮子里全都是新鲜蔬菜和精细的米面粮油。

周自言问过院中五个学生。

五个小孩全都捂着嘴巴,只笑,却不说话。

一看就知道是家中长辈,感恩周自言不收束脩,所以准备了这些。

周自言想了又想,没把这些退回去,时不时煮两个鸡蛋,或者做一些甜食,用来给五个小孩加餐。

脑袋大的南瓜,加点调料煮熟,黄澄澄的,吃半个,一早上都不饿。

再把鸡蛋煮熟,切成片,浇上料汁,一道简单的特色鸡蛋便做成了。

至于莲藕,一层桂花一层糖,煮熟后再焖一会,不用多久,桂花的香甜就能浸润整根莲藕。

周自言端着食盘走出来,招呼宋卫风坐下。

虽然宋卫风已经吃过了,但他还是递给宋卫风一小块南瓜,“尝尝。”

“多谢周大哥。”宋卫风轻轻咬下,甜糯的南瓜搭上酸酸的调料,瞬间开胃。

越吃越觉得香,宋卫风进食的速度明显加快。

周大哥这一手下厨的本领,当真不错!

周自言咬了一口南瓜,“对了,王家到底几个意思?就这么放弃小妞了?”

王小妞一直住在宋家,这都住了多久了,那王家怎么没有要把人接回去的意思?

“王家二哥来过几次,给家里送了一些银子。”提起王小妞,宋卫风放慢速度,喉中发紧,“听说王伯父和王大在家中已经声称没有王小妞这个女儿,王二不能反抗自己爹和大哥,只能这样。幸好王二还记得小妞,不忘给小妞送些银子过来。”

能记着给宋家送银子,就代表王二把王小妞暂时托福给宋家。

给银子也是怕宋家吃亏。

从这件事来看,王二比他爹和大哥有良心。

不过他们宋家哪会亏待小妞……不说豆丁和王小妞的关系,就单说这件事的起因,那还是宋豆丁撺掇的。

“小妞知道了吗?”周自言又问。

宋卫风摇摇头,“都不知道怎么和小妞说,就一直装糊涂。”

“这不成啊。

”周自言放下手中南瓜,眉心紧促,“这种事越拖,越容易变成小妞的心结。”

“那也没办法呀,总不能让小妞断亲吧。”宋卫风苦笑,“要是小妞断了亲,她也不好去科考了。”

周自言想了想,还真是。

断亲固然是一劳永逸的好办法,可小妞若是想科考,就决不能选择这个方法。

王家的弯弯绕绕,春六巷的邻居们知道,马鸣沟的知县知道。

可离开马鸣沟,外面的人哪知道王小妞身上发生过什么事?

大庆重孝道,科考时若是让主考官得知考生与家中老父老母断亲,势必会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

哪怕王小妞事出有因,也不好扭转旁人印象……

再说了,难不成每一次都要和旁人解释一通,王小妞身上发生过什么吗?

怕是小丫头再坚强,也要难过了。

而且王家毕竟养育王小妞多年,从未短过王小妞吃穿。

在出事之前,也曾是王小妞的爹和大哥。

现在让一个六岁的丫头选择是否断亲……也太残忍了一些。

“罢了,罢了,等小妞长大一些再说吧。”周自言叹气,吃掉最后一块南瓜。

腹中饥饿总算解决。

他端过另一碗里切好的莲藕,推到宋卫风面前,“来,再尝尝这个。桂糖莲藕。”

宋卫风两指拈起一片莲藕,还未放入嘴中,便已经能闻到一股甜甜的桂花香,“这是……桂花?”

周自言倒好一碗解腻的清茶,“是啊,昨儿巷口有人卖,我就买了一点。这桂花包包子也很好吃,改天我试试。”

桂花糖包子,桂花豆沙包……一口咬下去,全是桂花的香味。

宋卫风刚把莲藕片放进嘴里,浓郁的桂花香和甜味便在嘴中爆炸。

配上清口的莲藕,确实好吃。

一片吃完,宋卫风舌尖擦过唇齿,刚刚的甜味好像留有余韵,“周大哥,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吃食的点子。”

“庆京省的小孩都喜欢吃这个,甜嘛。”周自言笑道,“我寻思就做给豆丁他们尝尝,当做他们这些天努力读书的奖励。”

上学这么多天,几个小朋友从未迟到早退,这种学习劲头他都看在眼里。

适当的奖励,好让他们坚持下去!

“周大哥,你对他们可真好,我都羡慕了。”宋卫风半真半假地说,还带一些嗔怪之意。

联想到刚刚见到的五张小课桌,宋卫风都说不清自己是真羡慕,还是开玩笑了。

小课桌,笔墨纸砚,还有甜味儿的奖励甜品……

若是他能得夫子这般用心的教育,肯定要对夫子三跪九拜,以表心意。

周自言顿时不自在,连忙解释,“哪有,不过是一些吃食,书院的东厨手艺可比我强多了。对了,你今天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周大哥,给你这个。”宋卫风从袖中拿出两个钱袋子,放到周自言前面。

“嗯?”周自言没想到宋卫风是要送他钱袋子。

桌上两个钱袋子,一个做工粗糙,线头好像都没剪干净,不过却绣了一首他最喜欢的景。

江水迢迢,孤鹤远行。

正中周自言这个文艺批的内心。

另一个做工精细,美则美矣,却毫无灵魂。

只一眼,周自言便不喜欢。

“先前收了周大哥的衣服,想了许久也没想到能有什么可以回赠的,便自己做了个钱袋子。”宋卫风拿起做工粗糙的那个,自嘲一笑,“不过我这手艺确实不行,就又买了一个做工好的。”

他女红确实不好。

唉,哪怕他用了这么久的时间,也没做成一个像样的钱袋子。

周自言挑眉,把做工不好的那个拿过来掂了掂,“那怎么连这个一起送过来了?”

既然觉得自己做得不好,只送买的那个不是更好么?

“做都做了,不送出去多可惜。周大哥,你不会嫌弃吧?”宋卫风坦然自信,把问题重新抛给周自言。

周自言一把握住手中的钱袋子,笑了,“你说的是,做都做了,不送给我也可惜。”

“虽然做工不好,可我也是用了心的。”宋卫风解释道,“钱袋上我绣了一副我最喜欢的意境,万顷江水,孤鹤远行。”

“这意境可不好啊,你怎么喜欢这个。”周自言摇摇头。

他喜欢这个意境,是因为他孤身一人从现代穿越到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