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凶案背后(318)+番外

说到这里,钟翰没有立刻把话说下去,而是就此打住,看着万英兰。

万英兰依旧垂着眼皮,眼珠子在眼眶里动来动去,很明显已经是一副心烦意乱的样子,但是又有些拿不定主意,所以不敢贸然开口似的。

顾小凡知道钟翰的思想工作已经成功了一半,便开口替他继续说:“我们也不想跟你说什么不要助长犯罪分子的威风,或者知情不报道德不道德之类的那些上纲上线的东西,咱们就只说最最实际的问题,既然怕打击报复,为什么不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告诉我们呢?假如对方真的是嫌疑人,早一天说出来,我们就能早一天对他进行控制,就算不谈什么别的,至少你也可以心里踏实一点,不用担心遭到什么打击报复,你要知道,能做出杀人害命这种事情的人,社会危害性还是很大的,抛开你和彭善芳之前的多年感情都不谈,就算是对你和自己的家人的安全考虑,我希望你不要因为担心、害怕,故意隐瞒什么,结果反而让自己最不希望发生的那种结果,变得发生几率很大了。”

“可是……我就是觉得周俊民肯定是有嫌疑的,彭善芳出事,八成跑不了他干的好事儿……”万英兰还有些迟疑,嘟嘟囔囔的不死心。

钟翰这时候把脸一板,神太严肃的对她说:“按你的意思,你觉得什么就是什么了对么?如果法律上也认可你认为什么,什么就是事实的话,那还要我们起早贪黑的调查什么?以后但凡有什么案子发生,就让你去‘觉得’一下不就行了?”

万英兰被他说得满脸通红,低着头抠了半天自己的指甲,然后才有些委屈的说:“彭善芳是跟我说过一点儿她的小秘密,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她不上学之后在社会上都认识了一些什么朋友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我们俩都认识的人里头,她应该是只和我一个人说过。我老公你们也见着了,他那人什么都好,人也正经,就是思想特别传统,特别保守,要是让他知道了彭善芳的那个秘密,发现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肯定要大发脾气,怪我乱交朋友的。”

☆、第三十五章 绿叶

【感谢卓尔法师,卓尔法师之子ian8256以及拔丝金条筒子滴粉红票!你们太给力了!】

“这个你尽管放心,不用有什么顾虑,我们既然特意找了个你老公不在家的时候来找你,当天都没有反复的追问,就是怕你为难,所以你今天只管放心的跟我们沟通,我们不会让庄文华知道的。”顾小凡看她的态度已经松动了,悄悄的松了一口气,连忙柔声安抚万英兰,让她放心。

万英兰点点头,与其说是放心下来,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种骑虎难下之后的认命,又沉默了一会儿,她才终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口说:“彭善芳跟我聊天说事情的时候,提到过一个人,说是两个人在网上认识的,那个男的特别喜欢彭善芳,对她要多好就有多好,百依百顺的,反正比周俊民可强得多了。”

“那个人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是咱们这里本地人么?”顾小凡问。

万英兰连连摇头:“我不知道那人是干什么的,好像是姓毛,叫毛什么来着……我有点儿记不清了,是不是咱们这儿本地人我也不太清楚,彭善芳没和我说那么多,她就光是跟我说,那个叫毛什么的两个人认识以后,就对她特别上心,每天都得跟她联系,偶尔哪天她有事儿,或者出去玩儿了,再或者周俊民回家里来了,她不方便和那个人聊天,那人就急的不行,一个劲儿的联系她,什么时候彭善芳和他联系了,他才踏实,一开始彭善芳以为他是查自己的岗,不高兴,后来问他,他说是怕彭善芳又和别人好上了。不喜欢他,不理他,紧张得不得了。”

“这两个人算是情人关系?”钟翰听完万英兰讲的,开口问她。

万英兰迟疑了一下。回答说:“应该算是吧?我没问过他们到了什么程度,反正彭善芳跟我讲起来的时候是挺高兴的,就是那种……女人么,都会有那样的感觉,不管自己喜欢不喜欢对方,被人喜欢,尤其是喜欢到不行的那种,就会觉得自己特别有价值,特别有成就感,特骄傲。你们能明白我的意思吧?”

顾小凡点点头,虽说她是那种自己不喜欢的人,最好也不要喜欢自己,否则就会觉得很麻烦的性格,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很多女性确实就像万英兰说的那样,不管对自己表示好感的异性是不是自己喜欢的对象,都会增加自信心,感到洋洋得意,看样子彭善芳也是其中一员,万英兰想要表达的意思,大概就是想说彭善芳没有明确的表达过自己对那个姓毛男人的感觉。但是对方对她的那种在意和重视让她感到非常受用。

不过既然彭善芳会开口主动对万英兰提起这件事,自然就不可能只是说了那么一点点泛泛,很不重要的东西,否则万英兰也就不值得守口如瓶,不敢当着丈夫的面透露出来了。于是顾小凡又问:“那彭善芳有没有跟你提起过什么,能让你大概判断出来这两个人进展到什么程度的呢?”

万英兰又摇了摇头:“他们两个究竟到了什么地步。我确实没问过,彭善芳跟我讲这些,其实主要目的也就是想和我炫耀炫耀,显摆一下,她跟我说。那个姓毛的人给她买过好多东西,衣服啊,鞋子啊,化妆品啊什么的,反正就是她说自己喜欢什么,那个人就给她买,还有时候她没说想要什么,那个人也会主动买礼物给她,还经常给她惊喜的那种,什么两个人认识一个月纪念日,认识三个月纪念日,就这种乱七八糟,咱们正常人根本就不可能在意的那种日子。彭善芳也拿过那个姓毛的买给她的东西来给我看过,确实挺好的,别的就不说了,冬天那会儿,彭善芳穿着一双白色的羊皮高筒靴,一直到膝盖上面那么高,那皮子,真的特别细,特别好,雪白雪白的,上头靴筒上还有貂毛,反正一看就特别好,我当时觉得好看,问她在哪儿买的,她说是那个姓毛的男人送的,她也不知道多少钱。过了一段时间吧,开春儿了,我跟我老公去市里面逛商场,然后看到那双鞋了,一模一样,而且在换季打折,换季打折之后还买两三千。”

万英兰口中啧啧作响,以此来表达自己当时内心里的巨大冲击:“我当时就觉得,那个姓毛的可能和彭善芳关系挺不一般的,大家都是过来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一档子事儿,其实不就是那么回事儿么,谁心里头都明白,天上没有掉馅饼的时候,一个男的对一个女的特别讨好献殷勤,那肯定是有目的的,什么叫不见兔子不撒鹰啊?不就是这个意思么,要是人家不图你点儿什么,干嘛在你身上花那么大的价钱。彭善芳之前还特意给我看过那个姓毛的给她买过的一条铂金手链儿,特别闪,可好看了,一看就便宜不了,铂金什么价儿啊,贵着呢。她跟我说,本来那个男的是给她钱想让她买钻戒的,但是她不愿意,最后买了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