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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公子:小老师,别害羞(750)

靳剑琴从小的谋划,现在已经初见了成效。而这一切都要感谢庄森,都是庄森在暗中帮他做的这些事。

这样生死之交的兄弟,当然应该坦诚相见;靳剑琴什么事儿都不瞒着庄森,唯独对田歌这事儿总也放不开,就跟小孩儿似的藏着掖着唯恐对方抢走了似的。

靳剑琴耙了耙头发,今晚难得坦率地笑开,“庄森,从前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儿,什么都能跟你分享,唯独就是不想告诉你田歌的事儿——可是今晚上,我忽然明白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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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森挑眉,“哦?”

“……因为,我爱他。”靳剑琴红着脸宣告出来,“原来我一直在爱着他。所以他是我唯一不能跟你分享的人!”

庄森惊得张大了嘴巴,望着站在灯光里那个满面绯红、目光如梦的少年。那还是靳剑琴么?那还是那个仿佛对什么都不在意,因为坐拥了一切而不将任何东西放在心上的、高高在上的高贵公子么?

庄森还下意识地托了托自己的下巴,“可、可是田歌是男孩儿啊!诂”

靳剑琴闭上眼睛笑起来,眼前都是田歌甜美的笑颜,“是啊,我曾经也把自己卡在那个门槛之外,无法廓清自己心里的感受是什么;如今豁然开朗。我爱他就是爱他,不管他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在我还没意识到男女性别有什么不同之前,我的心早已独独认定了他一个,再没有人能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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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森站起身来,赞许地拍了拍靳剑琴的肩膀,“剑琴,这件事上我输给你!”

靳剑琴转眸望庄森,庄森那张欧美特征明显的深色面孔上也现出一丝羞涩,“剑琴,其实我也喜欢田歌,可是因为他是男孩儿,所以我从来不敢对自己承认,更不敢在人前说起。没想到你反倒比我还勇敢,剑琴,我佩服你!”

“什么?”靳剑琴又差点跳起来,“你你你,你也喜欢田歌!”

“难道你现在才知道么?”庄森露出洁白的大牙一笑,“当年第一眼看见他穿着女装站在我面前,我就已经完蛋了。就算后来才知道他是男孩儿,可是已经晚了,我已经开始喜欢他了。”

庄森转身吹着口哨走向门外,仿佛知道靳剑琴跟自己一样也是个傻瓜,这让庄森非常开心。

“庄森,你……”靳剑琴欲言又止。

庄森装过头来挑起眉毛,“剑琴,你想说什么?你不会是不许我喜欢田歌吧?我相信你不是这样的人,再说就算你不许,你也没这个权利来管我的心啊!”

庄森甚至还露出与靳剑琴有点相似的无赖表情来,“再说,以你靳剑琴的身份,喜欢个男孩儿肯定是不被家族接受的;我就不同了,我无父无母,我爱干什么谁都管不着——所以说不定将来能跟田歌举行同性婚礼的是我,你呢,只能远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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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狗熊!”靳剑琴气得骂起来。小时候每次跟庄森产生矛盾,靳剑琴就这样骂庄森。谁让他是欧美人的体格,五大三粗。

“晚安,小瘦猴。”庄森也不恼,笑着转身出门。小时候的东方孩子跟他体格自然没法比,所以靳剑琴说他是大狗熊,他就回骂靳剑琴是小瘦猴。

回忆起那些童年往事,庄森也不由得愉快地挑起了唇角。那是永远无法替代的、此生最珍贵的情谊啊。他这样一个孤儿,如果没有遇见靳剑琴,如今还不知道是死是生,又如何能过得上如今这样体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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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田歌望着面前的高个子男子,高兴得欢跳起来,一把抱住了庄森的脖子,“庄森哥哥!”

靳剑琴在一边气得鼻子差点没歪了。

他来接田歌放学,本来是偷偷摸摸地避过庄森的,等到了埃尔顿公学的校门前,靳剑琴这才看见庄森从他后头的出租车里头钻出来。原来庄森竟然跟踪他!

更来气的是,当初他第一次见田歌,又是打又是吵的,可是田歌却大方地给了庄森一个拥抱!——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啦!

无处发泄,靳剑琴捋了一根草棍儿塞嘴里咬着。

田歌转眸看见,很是客套地说了句,“靳剑琴,那片草坪上的都是农家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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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靳剑琴赶紧把嘴里的草棍儿吐出来,冲着田歌差点没张牙舞爪!

田歌明净的眼瞳天真地望着他,“其实农家肥也挺好的,绿色无污染,比化肥的味道好多了吧?”

庄森大笑,几乎没趴地下当场抽.搐,“田歌,终于找见可以气得他要死要活的人了!过去的十年,只有他气人的份儿,如今终于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靳剑琴翻白眼,邪邪瞄着田歌,“等一会儿,看我怎么收拾你!”

【上梁不正下梁歪】48、要玩就玩刺 激的

眼见着庄森是死赖着不肯走了,靳剑琴只能带着这个大灯泡一起跟田歌去约会。

叫来出租车,靳剑琴一反常态地主动跑到车边上去,拉开副驾驶的座位,朝庄森挤眉弄眼,“庄森先生,请上车。”

庄森有点傻。通常都是他给靳剑琴开门的份儿,今儿怎么大少爷主动来伺候他来了?

脑子一时出现短路,庄森就被靳剑琴一把给扯进副驾驶座位上,然后靳剑琴笑嘻嘻地关了门,满脸乐的都是得逞的笑容。

庄森上了车才反过味儿来,合着他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了,那么靳剑琴自然就可以跟田歌一起坐在后座上了呗!

庄森只能扼腕,若说临场反应的机动,他总也比不上那只小瘦猴儿。

“想去哪儿玩呢?”田歌问靳剑琴和庄森。

“你说了算。”靳剑琴坐进车子后座,就只是笑眯眯地凝望田歌,脾气好得那叫一个不得了。

庄森也扭头说,“我们三剑客很久没聚到一起了,所以不用你陪着我们两个玩,其实咱们三个到哪儿转转都一样开心。”

“好啊!”田歌笑起来。三人在一起,她总是最受宠的那一个,“我带你们去个好地方!”

田歌附耳对司机说了地方,司机有点惊讶,“啊?真的要去那里?”

靳剑琴跟庄森的目光撞了撞,心下已经有了准备:田歌要去的,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

车子偏出市区,越走越荒凉。苏格兰本就是相对地广人稀,大片大片的山林和高地代替了城市里的高楼大厦,漫漫山风从天边吹来。

“再往前头就没有路了,只能靠你们三个往前走。”司机停了车诂。

田歌第一个欢快跳下车子来。其实那条公路能一直向前绵延,可是因为太久没有车子行驶过的缘故,路上长满了超过膝盖高的荒草,挡住了车子的去路。

靳剑琴扶额,“这是什么地方啊?”

天遥地大,举目四望,除了青郁的山地,还有满目的荒草,再也看不见什么。田歌这是带他们来“踏青”啊?

“别急。”田歌找了个山坡,却优哉游哉躺下来。地上草坪如绒毯,远山吹来的风带来花草的清香和土壤的气息,熏得人欲醉。田歌还真的就闭上眼睛,仿佛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