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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贵妃她持美行凶(367)

越是往里靠近皇宫,建筑更加的高大豪华,各种金银玉器的店铺门面高大宽广,锦衣玉器、绫罗绸缎,酒肆茶行,书香墨染。

俨然一片太平盛世的繁荣景象。

三层的茶楼之上,隔间里,两个衣着锦绣的青年男子临窗对坐。

一人锦衣蟒袍,折扇玉坠,矜贵无双,容貌更是如玉雕琢,轮廓分明,湛然若神。

一人紫衣骑装,利落潇洒,高大身躯挺直,哪怕端坐也一股子悍然匪气,容貌深邃立体,是那种阳刚的俊朗,但一双眼睛大如铜铃,不怒自威,很是凶煞,一般人不敢直视。

锦衣男子的目光扫了眼桌面上那快被捏坏的杯子,好笑的叹气:“知道的是你爱妹如命,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你的心上人,至于这般紧张忐忑?”

秦偃手中的茶杯到底还是碎成了渣,微微垂头,威武强悍的大将军像是打了败仗的猛兽:“她说不准我去接,不想让人知道她是我妹妹,要不是因为你,我怎么会惹她生气?”

说完抬头,狠狠的等着前面的锦衣男子,当朝摄政王宋宸。

怒目相视,眼尾发红,就跟看仇人一般。

宋宸的折扇抵在眉心,哭笑不得,这秦将军战功赫赫,他帮忙请封侯爵,赐府邸,所当然,不然岂不是让天下将士寒心。

别人求之不得的荣耀,怎么这荣华富贵还给出仇来了?

“令妹何故这般不喜凤阳?”

南晋皇城,天子脚下,人人趋之若鹜,怎么这两兄妹都避之不及?

一个不愿留下,一个来得不情不愿。

侯爵之位,还是他跟皇帝追着赶着才送出去的。

他们又并非什么叛军罪人的后代,何至于如此退避三舍?

秦偃冷哼:“不喜就不喜,就算是金子,那还有人视为粪土呢。”

“……”呃,倒也是这么个道。

秦偃目光撇到什么,突然刷的一下起身。

宋宸瞬间明了:“来了?”

秦偃头也不回大步离开,宋宸看了眼,只看到一辆宽大低调的马车被一众护卫拥护者走过去,看不出什么特别。

今日难得有闲,加上他对秦偃这看得跟眼珠子似的妹妹实在是好奇,起身弹了弹衣袖。

“备礼!”

不让看,他偏要看看。

等宋宸去到武英侯府已经是两刻钟后的事情了。

门口有人在往里面搬东西,而秦偃坐在正堂之中,双手撑在膝盖上,一脸颓丧。

宋宸真的就奇了怪了,秦偃这到底是养的妹子还是祖宗?

太平年代还能以凶悍闻名,立下赫赫战功,秦偃的强悍威猛毋庸置疑,此人勇冠三军,所向披靡,提起名号都能让人闻风丧胆。

可就是这么个堪比阎罗,能止小儿夜啼的人,提起自己的妹妹,那就跟拔了牙的老虎一般,没脾气就算了,还这么低声下气,真是让人惊奇。

“怎么就你坐在这里?令妹何在?”

秦偃抬头看他一眼,懒得起身行礼,但看到一身矜贵雅致的宋宸,突然想到什么,眯眼,不怀好意:“王爷,你可还记得当初和皇上一起答应我的事情?”

宋宸沉默,不是被问住,而是不想答。

别人立功,求封赏,爵位、权利、府邸、金银,秦偃不要,只想回家。

皇帝想方设法送了侯爵,他还讲条件,也很奇葩,要求就一个,别动他妹妹。

他妹妹不入宫,不面圣,不嫁皇家人。

跟防狼似的。

他们皇家看起来缺女人吗?

就算是那号称天下第一美人的莫倾城在他看来也不过如此,南晋不缺美人,他何至于如此严防死守?

况且就秦偃的长相那般凶煞,他的妹妹莫非还能长成天仙儿?

他总觉得秦偃是过于操心,本来他们也不在乎这秦家姑娘的,反倒是因为他这般严防死守,勾起他的一丝兴趣。

听到身后有轻柔从容的脚步声传来,他若有所觉的回头,脸上还带着一个温和客气的浅笑,然而,在他看清来人的一瞬,手中的折扇‘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第474章 秦家兄妹

秦家兄妹的身世有些坎坷,但并不复杂。

秦家本来是清河一带的商贾人家,二十多年前一场饥荒,死了不少人,后来山匪下山,烧杀抢掠,近乎屠城,那一城的人都元气大伤,多户人家绝户。

秦家好歹留下了两兄弟和一个老母,但老人家年事已高,撑着一口气熬过了苦难,最后还是没挺住驾鹤西去。

剩下的秦家两兄弟一个留在当地继续经商发展家业,一个则是入了军营当兵。

秦家兄妹的父亲就是入伍当兵的秦二爷,秦二爷立下功劳当了百夫长,娶了个流放到那里的世家小姐,就在边关安家落户。

先生了秦偃,在秦偃十岁的时候又生了秦绾绾。

眼看着日子越过越像样,不想在秦绾绾三岁的时候,秦父战死,秦母郁郁寡欢,第二年患病就去了,从此只剩兄妹二人相依为命。

那年秦偃十四岁,刚好够入伍年龄,身强体壮,武功扎实,加上还有父亲的功劳军衔,很容易就进了军营,靠着每月的响银撑起家。

秦偃对秦绾绾来说,亦兄亦父,两人感情无比亲厚。

至于秦偃为何会怕秦绾绾,那得从秦绾绾八岁说起。

秦偃一身本事,孔武有力,上阵杀敌自然是所向披靡,但强悍有余,却也并非无所不能。

他在外当值,家中难免照料不到,请了个婆子照顾秦绾绾,结果那婆子见秦偃经常不在家,不尽心找来秦绾绾不说,还打她。

甚至见秦绾绾长得粉雕玉琢,竟然起了歪心,将秦绾绾骗去卖给了青楼。

青楼那边当夜就转手送到了县令公子的手中,等秦偃赶去的时候,县令的公子一干人等带着满身的伤,面目狰狞的围着倒在血泊中的秦绾绾,拿着刀正要对她下死手。

秦偃救回了只剩最后一口气的秦绾绾,虽然得以活命,但在那之后秦绾绾也落了病根,身子就算没病也弱三分,喜欢窝在家里,不怎么愿意见人,不爱笑,不爱说话,像是丢了魂儿一般。

秦偃用了很多办法也无法将她变成一个正常的小姑娘,倒是无意间发现秦绾绾继承了秦家的经商天赋,对做生意很有兴趣。

他用所有的钱买了铺子,请了掌柜,让她一边读书一边看着账本玩儿。

从那之后,他所有的家产都归秦绾绾管,一年复一年,还真让秦绾绾折腾出一份可观的家产。

两年前秦绾绾还买了一片山地修了庄园,装饰得极为精致,不曾想才搬进去一年不到,秦偃被迫封侯,她万般不愿,却还是舍不得哥哥,最终还是来了。

秦偃对秦绾绾并不是怕,是在乎,最开始是因为没有照顾好她的愧疚,小心翼翼的哄着宠着,后来就成习惯了,见不得她皱眉,见不得她不开心。

他自幼就疼爱妹妹,随着年岁增长,又加上那次劫难,妹妹早已经成了他的心肝宝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不舍得有一点儿不顺她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