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真的这样,那这个郑宇实在是太阴险了!”田阳皱眉感慨道。
“还有另外一点,我们必须考虑到!”程峰竖起食指:“杀人凶器是一把市面上很常见的水果刀!虽然是能折叠,携带起来不会很明显,但是试问,有谁会随随便便在衣兜里放一把水果刀呢?”
“头儿,你的意思是,这个凶手实际上早早就策划好了,要在那天取彭磊的牲命?”
“对,”程峰点头:“所以我们应该把同彭磊有直接关联和矛盾的人下手,希望能有进一步的线索。”
“郭队那头有什么进展么?”马春雷问程峰。
“暂时还没有取得什么进展,”程峰遗憾的摇摇头:“毕竟当天的衣着,加上天气情况使得现场和凶器上都没有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痕迹,这件事还要慢慢来了!”
听到程峰这么说,虽然不是自己直接负责的案子,几个人还是觉得有些小小的气馁。
程峰看看时间,首先站起身来:“时间不早了,今天结束吧!雷子你呆会儿叫上陆伶,我送嘉逸回去。”
大伙答应着,嘻嘻哈哈的道别,看程峰扶着嘉逸慢慢走出办公室。
“雷子,你说咱们没告诉峰哥那件事,真的没问题么?”田阳从窗口看程峰他们走出了楼门,才回头问马春雷。
安长埔和田阳一样,一脸不踏实的表情:“毕竟是头儿的事,咱给瞒下来不好吧?而且还撒了谎!”
“没事!”马春雷不在意的一摆手:“又不是什么好事,峰哥估计躲都躲不及呢!咱帮他挡了,不是更好么!更何况咱又不算真的说谎,至多算预告!”
“可是这事我还是觉着不踏实!觉得不告诉他不好,不是还有嘉逸呢么!”
“什么事和嘉逸有关呀?”陆伶从程峰的办公室里走出来,正听到三个人嘀嘀咕咕的议论,忍不住好奇的问。
“没事!你听错了,我们谈工作呢!”马春雷走过去搂着女朋友的肩。
“真的?”陆伶狐疑的瞄他一眼。
“真的!走吧走吧!吃饭去!”
第二十一章 不速之客
经过前一天的奔波,嘉逸感到十分疲惫,好在程峰处处考虑周全,虽然辛苦了一点,却没有让她扭伤的脚踝有加重的迹象,舒舒服服的睡了一夜,星期二早上起来的时候,嘉逸觉得通体舒畅,看看脚踝,似乎也消肿了一点。
记着今天是必须返校开会的日子,作为一个已经因为“闲事”而误工一天的人,嘉逸自然不敢迟到,洗教更衣之后就急急忙忙的出了家门,顾及到脚伤,她奢侈的直接拦下出租车,不过因为上班时间道路拥堵,等到她坐进办公室里的时候,还是比预计的时间要晚了一些,幸运的是,她还有二十分钟的富余时间可以吃个早点什么的。
正犹豫着要不要去买点东西吃,一只装着热包子的塑料袋就递到了自己眼前,嘉逸惊讶的抬头,看到毕夏笑眯眯的站在桌旁。
“我刚才还在想,你昨天不舒服请假休息,今天会不会向平时那样不爱吃早餐,所以就买了一份给你,希望我没表错情!”他把包子放在嘉逸面前。
嘉逸窘的脸色微红,好家伙,自己这不爱吃早饭的坏习惯已经远近闻名了么?
虽说有点不好意思,但毕竟人家是一片好意,嘉逸连忙向毕夏道谢,说些客套话。
毕夏倒不见外,在嘉逸桌旁坐下,关切的打量了嘉逸一番,开口问道:“我看你脸色还不错嘛,不像是生病的样子呀?昨天哪里不舒服?”
嘉逸被他问的有些不自在,虽说两人年纪相差无几,但毕竟一个的身份是学生,而另一个是老师,平时毕夏总跟着陆向东,所以嘉逸与他还算熟识,也终归没有多亲近,昨天他打电话追问自己的行踪,已经很让人不舒服了,现在又刨根问底儿,嘉逸心底已经觉着不舒服了。
“没什么,扭到了脚而已。”嘉逸礼貌又略显疏离的回答。
毕夏闻言低头去看:“那只脚?严不严重?我看看。”
“不用不用,已经看过医生了,没什么大碍。”嘉逸连忙客气的阻止他,她对毕夏的这种热情和关切有些不适应。
两人正一个坚持要关心,一个却执意要回避的功夫,有人笃笃笃敲了几下办公室的大门,嘉逸和毕夏循声看去,是陆向东,他倚着门框,脸上是一贯的面无表情。
“刘老师,到时间去开会了。毕夏,开会期间要是有我的电话,帮我做下记录。”
毕夏纵使再怎么是学校里的佼佼者,面对怪才陆向东的时候也不自觉的收起了那份傲气,变回一个谨慎谦恭的学生样,他听陆向东这么交代自己,连声答应着。嘉逸起身,谢绝了毕夏想要扶着自己的好意,跟陆向东一同去会议室。
到了会议室,本以为会很多人,没想到她和陆向东居然是头两名,嘉逸有点诧异,询问似的看着陆向东。
陆向东径自找了个座位坐下,见嘉逸诧异的看着自己,知道她没说出口的疑问,平静的说:“你现在这腿脚儿,赶早不赶晚。”
嘉逸闻言忍不住气结,想一想,这么久了,自己也应该习惯了这个怪胎说话的方式,偷偷瞪他一眼,不吭声。
又过了几分钟,其他人才陆陆续续的来到会议室,几个一假期没见的同事见到嘉逸,过来和她攀谈,陆向东像是嫌几个年轻姑娘凑在一起太聒噪,一个人闪到一边去躲清静,嘉逸也没在意,和几个同事聊的开心,一直到领导入席,正式开会。
一个大会开了足有两个多小时,散会之后,一向最头痛开会的嘉逸如蒙大赦,要不是脚踝有伤,搞不好她会第一个冲出会议室。
离开会议上,还没等跺回办公室,嘉逸就被一个同事拦了下来,告诉她有人在楼下会客室等她。嘉逸心里猜测估计来者就是昨天毕夏电话里向她提到的人,她也正好奇着会是什么人这么迫切的想要找自己,于是谢过同事,改变路线,直奔会客室。
嘉逸推开会客室大门的时候,里面已经坐着一个女人,因为背对着门口,只能看到一头栗色卷发,无论从颜色还是发型的打理,都让人感觉到这是一个时髦的大都市女子,嘉逸忍不住在心里飞快的回想了一下,可是似乎除了陆伶,自己在C市再不认识什么年轻时髦的白领女人了。
听到开门的声音,那个女人回过头来,看见嘉逸,便从容起身,脸上挂着微笑迎上来,向嘉逸伸出手:“你就是刘嘉逸吧?久闻大名,现在终于见到你了!”
眼前的女人,虽然五官并不出挑,但精致的妆容还是加分不少,身材瘦削,属于时下比较流行的骨感美,身穿一套质地做工都很考究的米白色套装,即使不知道牌子,光凭看上去的质感也可以大略的猜测出其不菲的价格。伸向嘉逸的手保养的白嫩润泽,五指指尖淡金色的指甲油涂的饱满均匀。
即便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毕竟人家指名道姓的对自己伸出手来,嘉逸自然不能失礼,她也客气的伸手与那女人轻握我一下,微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