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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213)

胜男见众人都围了上来,保安团也迅速到位,她心里大定,高声威胁道。

“驴?你说这是头驴?”地上的人影终于听到胜男的话,深受打击的痛呼,“二哥,咱们今天居然栽倒一头驴身上,哎呦,疼,疼,你别踢了、别踢了,我说,我说!”

悍马对蹄下败将的蔑视非常不悦,毫不客气的又给他们加了点伤。

“侯队长,你们先把他们弄到屋子里,咱们好好审审。”胜男刚才急着跑出来,没有披厚衣服,被外面的寒风一吹,有些瑟缩,她连忙吩咐道,“还有,大家也不要围着了,天不早了,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还去作坊上工呢!”

“嗳,好嘞!”

佃户们一听东家发了话,保安队也把地上的小贼捆了起来,基本上没有他们的事,便纷纷笼着袖子,各回各家。

“说吧,你们都是什么人,为什么深夜跑到我们南山?”

胜男和魏良相携进了屋,侯刚带着手下,拎起缩成一团的肉球紧跟其后。胜男端着温热的茶杯,冷冷的问道。

“我、我们是王家庙的人,昨天听以前的邻居说,他们在南山发了财,每家攒了不少银子……还听说,南山又有了稀罕物儿,比如今的地瓜和玉米还值钱……快过年了,家里还没有过冬的衣裳和火炭,所以、所以——”

被侯刚一把掼在地上的小混混,结结巴巴的说道。他们两个是王家庙有名的小痞子,从小就不学好,长大后更是下不了地,干不了活,天天游手好闲的不干正经事儿。

昨天偶然间遇到过去的老邻居,看到以往的穷哥们穿着崭新的棉衣,左手提着五花三层的鲜猪肉,右手抱着鼓鼓的面袋子,怎么瞧都是一副发了横财的模样。跑过去一问,这才知道,人家投奔的新东家又大方、又有本事,不但东家的日子富得流油,连名下佃户的小日子也蛮红火。

再一打听,这个南山可了不得,经常出一些新鲜花样,而且每次都能挣一大笔钱,更有王家庙的地主悬赏,谁要是弄来南山最近研制的羽什么被,赏银二两呢!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呀,听了村里乱七八糟的传言,两个小痞子刚在赌馆里输了银子,正愁没钱过年。两个人一合计,暂时把对母大虫的恐惧放在一边,决定夜里来南山发笔小财。

白天趁着进出南山的人多,他们哥俩儿浑水摸鱼的跑来看了看地形,仔细观察了魏家小院后,准备夜里动手。

可惜呀,他们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南山的防御,刚摸进小院的外围便中了埋伏。

“你说有人悬赏买羽绒服,是什么人?”

胜男听了小贼的话,顿时有种不妙的感觉:呃,不会是她们家那个人吧?!

两个小贼相互看了看,摇头,“不知道,是一个姓王的管家和我们联系的,具体东家是谁,我们也没有见着面。”

王管家?!胜男暗自哀嚎,唉,貌似真的是某人。

“嗯,知道了。”魏良见胜男的脸色不好看,忙对侯刚摆手,“把他们先捆在值班室,明天一早送交官府。”

“魏举人,您饶了我们吧,我们知道错啦,您饶命呀!”

两个小混混不是第一次偷东西,但每次都是打一顿也就完事,怎么这次要送官?哎呀,可不能送官,衙门哪是好进的?!

可惜侯刚根本不给他们再次求饶的机会,拎小鸡儿一样,把两个小贼提溜出了院子。

“胜男,别难过,或许不是大姐儿呢!”

魏良轻轻搂着胜男的肩膀,安慰道。

“你也怀疑是她,不是吗?”

胜男埋在魏良的怀里,闷闷的说道。

“……”魏良发现自己真的很不会劝人,他沉默了良久,突然故作神秘的说道,“胜男,我有件礼物要送你。”

第90章 魏举人进京

魏良提起“礼物”二字,脸上忍不住露出自得的笑意,他把胜男拉到卧室里,推她坐在炕上,然后打开炕柜,从里面小心翼翼的捧出一个蓝色棉布包袱。

“这是?”胜男疑惑的看着他把包袱放在炕桌上,又含笑示意她揭开。

“呵呵,你打开看看。”魏良并没有开口解释什么,而是督促她打开。

“玻璃杯?!”胜男轻轻的解开包袱的系扣,等四个边角全部摊放开后,一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呈现在她面前。胜男惊喜的拿起杯子,仔细的端详着:“这是你烧的?呵呵,不错,真不错,虽然成色比不上前世的好,但绝对比当今市面上卖的琉璃要精致、透明的多。”

“这是我亲手烧的,送给你!”

魏良见胜男兴奋的样子,他也很开心。自从他和胜男相识后,一直都是胜男主动帮助他,最初的平价转让土地,到后来日常的照顾,再到他们成亲后,她对田姨娘和小秀儿也非常关心。这所有的一切,魏良不是看不到,胜男的情谊,他也不是感觉不到。

可是,当他却从来没有为胜男做过什么,哪怕一件称心的礼物也没有送过。当胜男提醒他忽视了田姨娘后,他也猛然示意到,自己何止忽视了田姨娘,连自己生命中最最重要的妻子,他也忽视了。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他脑子里不断地闪现着和胜男交往的种种,越想心里越觉得对不起胜男:也就在大明吧,要搁前世,这样的好媳妇儿还不一定能摊上呢。唉,结果幸运的他遇到了,却没有好好珍惜。

魏良意识到了这些后,却不知该如何处理。田姨娘和小秀儿那里,他把产业的事情交出来,一番坦白就能摆平;可胜男手里有钱有地,娘家的父母和姐姐也格外照顾,几乎没有什么需要他来解决的难题。

想来想去,魏良平添了不少郁气,连读书都没有了兴致。正巧昨儿玻璃作坊的管事说,终于找到他要的石英砂,魏良这才有了主意——一定要亲手给胜男烧制一个属于她的玻璃杯,大明第一件现代化的玻璃容器。

手上有前辈的日记,原料也终于凑齐了,魏良为了保密,便自己亲手试验。前辈的配方很精妙,魏良试验了两回,就烧制出了成品,他从一桌子成色不同的制品里,找出透明度最好的一个,准备在大年初一送给老婆。

没想到,他刚把东西拿回来,还没有等到新年呢,家里就招来了贼,而这个贼很可能是胜男的亲姐姐弄来的,为了安抚胜男低落的情绪,魏良提前把玻璃杯拿了出来。

恩,虽然时机不是最理想的,但效果还不错。魏良乐呵呵的看向胜男,见她满脸的惊喜和开心,他也咧着嘴嘿嘿直笑。

“谢谢老公啦。”胜男摩挲了半天,终于恋恋不舍的把东西放回桌子上。其实吧,这东西在前世一块钱就能买到,可自己来到大明后,整天用陶器、瓷器吃饭喝水,还真是有些怀念前世的水晶玻璃杯。

如今,托老公的福,她终于又能用漂亮的杯子、碟子来喝茶、盛水果,想想就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