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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6-泽塔(24)

他当然这辈子都不想看到那种恶心到死的讥笑。

所以他再也看不到了。

拓鳞刀自盛荣手中抛出,抛至高空,砍落一段树梢,又斜晃着下降,稳稳插入地面。

树梢的露珠再次滴落,滴落到错愕永远的盛荣的脸,一片血污。

刀光中,焦鸦的利爪还是轻易插入了盛荣的胸,现在又强力拔出,让其流尽最后的血水。

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焦鸦变得更加亢奋。这次杀得真的很爽!任务完成得也极其圆满。

那么,该走了?

焦鸦消瘦的身影停在了前方一棵高大的老树前。

隐约的风声,夹着寒意。

一滴露珠,孕育自天地交集的清新,缓缓滴落下来。

吧嗒,滴在焦鸦的脚上,干枯的脚。焦鸦从不穿鞋。

什么事也没发生,焦鸦转身似乎要离去。

风,还是风,轻轻地飘过。

老树并未有明显的变化,隐约的只觉老枝抖动了些微,些微到根本无法察觉。

焦鸦再次笑了,笑得更为得意。

甚至在这个笑完全凝固之前,他的身子再次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转到老树面前,双爪齐出,一下子伸入树干,像刚才抓那些人的心肝一样,拼命旋转。

老树的缝隙居然流出了殷红的液体,一样的腥臭。

最后一个刀客也搞定了。

焦鸦这才有了些许的懈怠,任务这才圆满地完成。

“还没人能从我的眼皮底下逃走,你算厉害的了。”他像是自言自语,脸上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自得。

这样的手段,才能让自己在杀手排行榜上居高不下。

这次的赏金好像超过五万两,够一段时间挥霍的了。

焦鸦习惯性地搓手,搓去残留的液体。偶尔还用嘴舐。

滴答。

还是露珠。

该死的天气。

等等。

露珠?既然已经死了,为什么?为什么还会有露珠?

焦鸦突然感到从未有过的恐慌,整个身体自脚底传入冰凉的气息,甚至绵延到自己的双爪。那爪可是杀尽天下高手的武器!

焦鸦的心跳似乎停了。

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太过强烈,也太——熟悉了。

每次杀人的时候,猎物看着自己的眼神,不就是那种感觉吗?

不!

风!

只是风。

焦鸦还是忍不住抬头了。

抬头的瞬间,他只看到无数的星星,亮闪闪照得人目眩。

要人命的星星。

二。

八月十五,中秋节。

月圆人团圆,家家张罗喜庆的夜晚。

黄昏的霞光柔美,淡然。风却有点寒,毕竟入秋了。

今年格外冷。

小亢的身上依旧还穿着单薄的白衫,灰旧的颜色证明至少有数十日没有换洗了。可这白衫的布料却是最精致的丝绸,价值不菲。

同样的,小亢的鞋、头巾都是城内最为名贵的布料,却同样脏乱不堪,不见洗涤。

寒意让小亢不停地哆嗦,坐在一群孩子中尤其显眼。

城内最僻静的莫过于这片阁楼了,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府邸,却在一夜之间被人杀尽,烧个精光。目前长遍杂草,却成了孩子们的乐园。

一群孩子围着一个漂亮的玉罐叫嚷着,罐里头正恶斗着两只大蟋蟀。

红头的蟋蟀远远占着上风,总能轻易放倒扔进来的选手。

小亢的脸上一直洋溢着胜利者的微笑。

其他的孩子显然十分不服,不断抓新的蟋蟀进来。好在附近都是杂草,蟋蟀众多。战斗一直持续。

红头蟋蟀越战越勇,竟然一场不败。

别的孩子不服,叫嚷着要放两只蟋蟀斗。

小亢冻得红肿的脸倒是一脸笃定,任别的孩子放两只蟋蟀进去。

而那红头蟋蟀也嚣张地挥舞双爪,十分自得。

还是赢。于是放进三只,四只,五只……

到第七只的时候,红头蟋蟀依旧赢得有条不紊。别的孩子早都泄了气。只有领头叫嚣的李员外的少爷还是骂骂咧咧。

“妖孽!这根本是妖孽!”李少爷大叫着,一边踩死自己没用的蟋蟀。

小亢并无多大的反应,隐约的一丝笑意,很宝贝地逗着自己的红头将军。

骄横的李少爷顿觉受了莫大侮辱。他跳起来抓过玉罐,倒出红头蟋蟀,想一脚踩死。

“妖孽!让你猖獗!”

李少爷的脚还没抬起,就被小亢一推摔了个嘴啃泥。

红头蟋蟀趁机躲到小亢的脚边。

别的小孩扶起一脸狼狈的李少爷,从未受过如此屈辱的李少爷大声尖叫着,那帮孩子就全部冲向了小亢。

六七岁孩子的打斗,有时候并不比成人仁慈。

那群孩子没想到单薄的小亢有如此大的力气,竟然一连推倒了好几次群攻,但毕竟寡不敌众,小亢最后还是被压倒在了地上。

李少爷兴奋地将臭鞋踩在小亢的脑袋上。

小亢被压制得无法动弹,却依旧将头抬得很高。

眼神,那种眼神凝聚的力量,有一种特殊的压迫感——直直瞪着李少爷。

李少爷竟被瞪得打了一个冷战。

他心虚,踩得更猛:“奶奶的,叫你看,叫你看!”

血流过小亢苍白的脸,而眼神,却更加冷,冷过刀锋。

“妈的,妈的……反了,这臭小子,没妈的野种,我今天……我今天……”有钱人的孩子,多说几句话都会累坏腰子,一旁早有仆人的孩子帮着捶后背。

没妈的野种!

没妈!

妈!

“啊!”

小亢突然奋力地尖叫,拼命地挣扎,那个样子,活脱脱便是愤怒的小野兽。

压住他的孩子一下子承受不了那种兽一般的蛮力,挣脱后的小亢狠狠咬住了李少爷的耳朵,抵死不放。李少爷再次杀猪般地号叫。

周围的人更加野蛮地毒打小亢,小亢浑身是伤,却抵死咬紧。又一记重拳下,嘴角已全是血,门牙粘在了耳朵上。

李少爷的耳朵已不再像是耳朵。他既怕又痛,一时也不敢再次上前。

光止疼就让这富家儿子一阵忙活。

此时歹毒的念头突然晃过脑际,李少爷一激动,当即下令:“快,踩死那只蟋蟀!快给我找!”

“不!”

挣扎,再次被毒打。伤痕累累,还是挣扎。

红头蟋蟀逃得再快,还是被发现了。

“给我狠狠地踩,往死里踩!”李少爷嗓门如丧钟长鸣。

“不!”

小亢的眼已有泪。

这个七岁的孩子,从出生以来,一直一直地,没哭过。这次,再也忍不住了。

有时候奇迹就出现在人落泪的那刻。无论哪个年代,男儿的热泪,永远宝贵过身上流淌的血液。

无论多小的男儿,只要够胆,都是真正的男子汉。

“真的需要如此吗?”

柔美的声音,像一阵清风飘过。给清寒的黄昏带来别样的暖意。

春风。

三。

焦鸦倒下去的时候,身上甚至没有特别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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