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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爱老祖宗(3)

“你提醒的是。”叶长安弯眼笑笑,从善如流收敛了仙气容光,少了摄魂夺魄的美,现在也只是凡人间好看的水准。

外面冰天雪地里,身上之前长裙已经变成了裹的严实的防寒服,她好奇地摸摸料子,“这么薄的质地,还没有棉花,居然可以这么暖和。”

“里面充的羽绒,就是鹅、鸭的腹部,成芦花朵状的绒毛细小的绒毛,能随气温变化而调节温度,这个保暖度比棉花好太多了。”

李郜白庆幸自己平时没事就逛逼乎、豆瓣、微博,天南海北的东西都会看,什么都懂一点皮毛又不算精通,粗略给她讲了一番羽绒是怎么被发现,又是怎么被人利用。

正在摆弄登山眼镜的叶长安,感慨道,“凡人的智慧和坚韧真是超乎想象。就像刚才那个老者,膝盖以下都是假肢还能攀登到如此苦寒之地,令人惊叹。”

给自己贴了张隐身符,两人一路乘风而下,路上遇到了好几队登山者,他们以人身之力扛着近百斤重的背包,手持登山杖脚踩积雪,行走在苍茫雪地中,一步步艰难而坚定地朝着雪山之巅前行。

李郜白诧异不已,“那个老者居然是残疾人?!”突然惊呼,“我知道他!”

——

叶长安走之后没多久,被凝固的众人像是解开了封印,一下恢复了行动。

逃跑的夏尔巴向导随着惯性啪地一下扑到了地上,王文华还瘫坐在地,愣愣地四处环顾,看到好端端的自己和同伴震惊不已,“雪、雪崩停了?我没死?”

“王老板,你没事吧。”黑瘦的夏尔巴向导们回过神来,连忙扶起他,动作间他裤子往上缩了下,露出一截金属的棍状物延伸到鞋子里,并且两只脚腕都是这样。

王文华年轻的时候本来是中国登山队的队员,攀登珠峰的时候一起的队友遗落了背包,他就把自己的睡袋让给了对方,结果对方没事,他在夜晚零下30多度的极寒天气中冻坏了双腿,被迫截肢。即使这样他也不肯放弃梦想,之后三次攀登珠峰,但是都失败了。而现在他已经六十多了,年龄大了体力越来越不行,这是他破釜沉舟最后一次攀登珠峰。

没想遇到雪崩。

更没想到,还能毫发无伤活下来。

几人百思不得其解,以为是幻觉,可覆盖着的这一片茫茫新雪,确定无疑他们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雪崩。

“对了,那个人!”王文华想起惊鸿一瞥中看见的立于雪浪之上的红衣女子,问了下其他人,发现还不止他一人看到。

“山神!那是山神!”夏尔巴向导激动的语无伦次,当即朝着雪山之巅跪拜,泪流满面,念念有词,“感谢山神!”

夏尔巴人世世代代居住在环境恶劣的雪山下,很多人不得不从事登山向导的工作来维持生计。常年和雪山打交道的他们极为信仰山神的存在,每次出行,必然要向山神祈祷。

王文华本来是无神论者,而刚才经历的一切简直推翻了他之前的三观。劫后余生的他想起家中的妻子、儿子,“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随着夏尔巴人一样匍匐磕头,老泪纵横,“感谢山神!”

“喂喂,老王!你们没事吧?刚才雪崩了!你们听得到吗?”

随身携带的无线电装置发出焦急的呼唤,来自山下大本营。

王文华拿起无线电,布满青筋、枯瘦的手用力握紧到颤抖,喉咙里拉风箱一样哽咽着,“我们没事。是山神救了我们……”

——

登山者要艰难步行两个月才能下山,而她几息之间已经到了山脚,沿着路旁的指示,一会儿就到了拉萨。

此时华灯初上,拉萨街头热闹非凡,过往的肤色不同的行人们和小摊贩讨价还价,一栋栋房屋矗立在雪域高原之上,洋溢着平乐富足。

街头人流熙攘,叶长安走在其中,不时和人摩肩擦踵,路人投来惊艳的视线,还有大胆热情的小伙过来搭讪。

“不约,谢谢。”叶长安用着李郜白教她的说词,微笑拒绝无数路人,心中惊讶于这个时代人们的奔放和自由。

李郜白,“你能把美貌度再调低一点吗。”一波又一波搭讪的,他都麻木了。

叶长安义正言辞拒绝了他,“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藏头遮面可不是君子所为。”

李郜白无语:“你就是单纯不想易容吧!”他已经多少摸着了点对方的脾气,就跟个老小孩一样。

“咦,这是什么会发光?”叶长安迅速转移话题,成功把尽职尽责当个向导的李郜白带偏,“哦这个啊,叫做灯泡,电流把灯丝加热到白炽状态就会发光。电流则是……”语带骄傲解释这些对叶长安来说不可思议的现象后,最后道,“怎么样,两百年后的世界,是不是大开眼界?”

其实就算继承了他的记忆,对于现代物理化学知识叶长安完全不明白,但这并不影响她知道,仅从这偏远的雪域之地繁盛一景就可想象,在中原地方,是比万邦来朝的大唐更加包容富足;比商业繁茂的宋朝更加开放。人们安居乐业,国泰民安。

历经两千年世间,目睹朝起朝落、沧海桑田的女子叹道,“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她喜欢这个时代。

随着人流走过一条街,“这个多少钱?”叶长安驻足在一个摊子前,手中把玩着小物件。

李郜白说,“你想要吗?那就买吧,我钱包里还有钱。”莫名生起带小侄女逛街的感觉。

“宝儿别跑……”

人群里若隐若现女声焦急的呼唤,一团小小的身影嘻嘻哈哈穿梭在人流里,“哎呀”猝不及防一下撞到叶长安腿上。

“没事吧?”叶长安眼疾手快把她扶稳,女孩个子还不到她腰间,长得玉雪可爱,眼睛黑的像是葡萄,胖嘟嘟的看的就喜庆。

女孩歪着头瞧她,脸颊红扑扑的,口齿尚有些含糊,“姐、姐姐,好看!”费力举起手中的棉花糖,非要让叶长安吃。

“你也很可爱啊。”叶长安半蹲下,轻轻咬了下她手中蓬松洁白的球状物体,笑眯眯地摸摸人家的头,逗得女孩绽开灿然笑脸。

李郜白,“……”男女通吃,很好。

“宝儿!”呼唤的女声由远及近,叶长安在人群缝隙中看到不远处一男一女的身影,正费力地朝这边挤过来。她的目光垂下,落到女孩胸前戴着的生肖玉佩上,轻声说,“吃了你的糖,姐姐也送你个小礼物。”

在女孩懵懂目光中,手指轻点在她玉佩上,小乾坤里的李郜白清楚听到一声“咔嚓”碎裂声,目瞪口呆,“你弄坏了人家的玉佩!”

“不用谢我,请叫我雷锋--我看到你们现代人喜欢这样回?我这样说还行?”

李郜白,“……你到底从我记忆里学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眼看着她被自己带的画风越来越清奇了。

“你可是我的引路人啊,”叶长安面不改色收手,等到大人过来,朝她连连道谢后把女孩带走,她双手拢在袖中汇入熙攘人流,不紧不慢说,“玉佩里有魇魔。”

第3章 以修士之名

李郜白大惊,“这是怎么回事?!”

叶长安道,“这生肖玉本来应该是她家里人给开光请回来的,结果里面藏了个魇魔。魇魔虽然算不得什么厉害的魔,不过对普通人来说,和它日日接触便会噩梦不断,原本庇护的玉佩就成了夺命的东西,要是再戴上个一两年,这孩子会彻底被魔气侵蚀,大罗金仙都救不回来。”

李郜白顿时为女孩感到庆幸,“一口糖换一条命,这女孩运气好,遇到了你。”

“不是,”叶长安打断他,微笑道,“她运气好的是遇到了你。”

她汲取李郜白的记忆,便在电光火石间度过了他短暂的一生,三观、价值取向都会受到他的一定影响。

可惜刚才和女孩接触时间短,没能把玉佩看个究竟,无法确定到底是魇魔自己藏进去,还是后天人为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