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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风华(102)

作者: 沙漠 阅读记录

“六子屋里只有他老娘。”长胜道:“人死了,尸首都见不着,我怎么向她娘交代?”背起弓箭,拿了铁叉在手:“你们都不用管我,我自己去寻,若是明天不见我回村,以后就帮我多照顾一下家里。”

边上同伴拉住他胳膊:“长胜,你是要找死不?六子已经死了,他老娘还要靠你养活,你这样一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你们两家怎么办?”

其他人也都纷纷劝说,长胜却是去意已决:“憨伯,六子本不想跟着一起上山,是我担心缺人手,再三劝说,他才同意。他被山魈害了,我救不了他,可是若连他的尸首都带不回去,以后还怎么做人?你们不用管我。”向众人拱手道:“真要有个三长两短,家里靠诸位照应,我在这里谢过大伙儿。”

秦逍心想这长胜倒是个重情义之人,而且颇有胆识,明知山中凶险,却依然敢前往。

众人见苦劝不住,一名四十多岁的猎人终于道:“这样吧,我陪长胜一起去,多少有个照应。”

长胜感激道:“坎叔,你……!”

“不要说了,我毕竟对山里的情况更熟悉。”坎叔叹道:“逃命的时候,总是个帮手。”

憨伯终于道:“我们也劝不住,人太多,反而会更麻烦。长胜,你和你坎叔两人前往,一定要小心谨慎,能带回六子的尸首更好,若是实在不行,也要保住自己的性命。”

秦逍也知道去找回尸首,必然是凶险的很,本来这事儿与他也没什么关系,不过他对长胜倒是很为欣赏,想了一下,才道:“不如我跟着你们一起去?”

众人都有些诧异。

秦逍倒也不算是心血来潮,他拥有血丸在身,服用过后,无论是视力还是嗅觉都不是普通人能相提并论。

山魈终究不是鬼怪,只要自己拥有足够的视力和嗅觉,一旦山魈出现在附近,他便很容易能察觉到。

长胜重情之人,但秦逍从几人口中也能了解,那六子死后,还剩下老娘,长胜也还有一家子,这人要真是有个三长两短,家眷即使托付给村里人,也终究没有他活在世上照顾的妥善。

秦逍知道这两人上山,必然是十分凶险,有心帮他们一把,即使找不回尸首,凭借自己异于常人的能力,可以帮他们早早发现危险,至少能保住他们活着下山。

当年孟子墨救他于危难之间,侠义心肠,他对孟子墨自然是心存钦佩,只觉得如今长胜有难,自己既然有能力帮忙,也未尝不能出手。

“娃子,山魈可不是闹着玩的。”憨伯道:“那畜生太凶猛,遇见了可是有性命之虞。”

秦逍笑道:“我鼻子灵光,跟着一起去,那山魈若出现,或能早早发现。”

憨伯心想秦逍若真有这个本事,跟着去未尝不是好事,犹豫了一下,向长胜道:“长胜,你觉得呢?”

长胜摇头道:“这位小兄弟救了羊娃他爹,对咱们有恩,如今我们上山,凶多吉少,他还是留下的好。憨伯,你带他回村,好好照顾就是。”

秦逍听他这样说,心想这人的心肠倒也不错,还记得嘱咐憨伯带自己回村,笑道:“长胜大哥,我知道山上凶险,并非逞英雄,只是跟着你或能成为帮手,你不用拒绝。”

坎叔开口道:“长胜,小兄弟既然一番好意,就让他跟着咱们去。”

长胜犹豫了一下,才向秦逍抱了抱拳,道:“那可有劳了。”

秦逍道:“长胜大哥,有一点咱们先说好。若是进了山,我察觉不对,告诉要走,你们就绝不能留下,必须听我的。”

“可以。”长胜点头道:“能找回六子更好,实在不成,我们也要保住自己性命。”

一名猎人上前来,将手中铁叉递给秦逍道:“娃子,这铁叉你拿着。”

秦逍知道在山里,手里有武器总要好一些,也不客气,接过了铁叉,坎叔也背上了弓箭,拿了一把铁叉,长胜并不耽搁,领着坎叔和秦逍便往山上去,众猎人看着他们身影消失,都是有些忐忑。

山林茂密,坎叔对道路颇为熟悉,在前面带路,秦逍和长胜拿着铁叉跟在后面。

半夜时分,山内十分昏暗,好在天上有月,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零散地洒落下来,倒也能勉强看清楚山里的道路。

秦逍知道进山之后,最凶险的可不仅仅是山魈,山中猛兽诸多,一个不小心,遇上虎豹也是麻烦,所以十分小心。

不过坎叔是老猎人,对山里的情况十分熟悉,如果真有野兽在附近出没,他自然是能早早察觉,也正因这个缘故,坎叔才会主动提出跟着一起上山,就是担心长胜太年轻,没有经验。

在山里越走越深,时不时有狼嚎虎啸之声传过来,秦逍在山下倒没怎么觉得,如今身在山内,倒感觉背上有些发凉,内心对于跟着他们一起上山倒有一丝丝后悔。

不过主动提出要跟着上山,这时候自然不好意思再回头。

趁两人不注意,秦逍服下了一颗血丸,很快,视力与嗅觉迅速提升,目光所及,在昏暗之中,依然能看出很远的距离。

在山里走了两个来时辰,坎叔停下步子,回头道:“前面不远就是山魈出没的地方,可要小心了。”

一听这话,秦逍顿时绷起精神,四面环顾,几人的脚步更轻,猫着腰,穿行在林中。

林内荆棘藤曼丛生,也幸好坎叔经验十足,熟悉道路,一路顺畅,秦逍自问若是自己独自在山里,恐怕早就迷失在荆棘藤曼之中,根本找不到出路。

第76章 水帘洞

三人到了山魈出没之地,自然更是小心。

坎叔猫腰走在前面,穿过藤蔓,忽然回头,做了个手势,然后往前面指了指,秦逍二人凑上前去,只瞧见前面枯枝乱藤间,竟然有一具尸首悬挂在一根树杈上,在夜里突然瞧见这样一具尸首,还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那就是姓罗的。”坎叔压低声音:“被山魈活活摔死,我们走后,定是被山魈挂了起来。”

“这就是事发现场?”秦逍低声问道。

长胜低声道:“正是。”指着不远处一根树杈:“羊娃他爹就是被那个树杈划破了肚子。”

“那就是说,六子的尸首应该就在这附近。”秦逍低声道。

坎叔环顾四周,低声道:“那畜生应该没在这附近,咱们就在这附近找一找,看看能不能找到六子。时间不能太长,抓紧时间,那畜生十分机敏,咱们回来,它可能都会闻到咱们的气味。”

秦逍眯着眼睛,他视力惊人,而且听力也不是坎叔二人所能相提并论,附近但凡有大动静,他很容易就能听出来。

眼下只有一些虫蚁索索之声,知道那山魈既然凶猛,如果靠近过来,动静一定不会小。

三人握着铁叉,就在附近找寻。

秦逍嗅觉灵敏,晓得六子的尸首如果就在附近,定然会散发出血腥味道,在这里多待一刻,也确实多一分凶险,想着帮着找到六子尸首后,赶紧离开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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