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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次重生(6)

唐心悦握了握笔,暗下决心:唐岩唐恬从小聪慧又勤奋,这一次一定要让他们继续读书!

不一会儿,把厨房收拾了,也就着热水洗漱完了的陆秀云也过来了。正月到冬腊月,算是农家人一年里少有的闲时,因为这一季算是小季的生长中期,种的蚕豆,油菜之类的不需要过多的打理,适当的时候浇点粪肥就可以了。要到了春天,气温暖和了,又得开始辛辛苦苦养蚕和播种了。

陆秀云半倚着坐在床头,面前放了个针线筐,准备做针线活。

唐心悦往里面挪了点,好让出光亮来让母亲看得到,顺便问道,“妈,这些字条是谁写的?”

陆秀云正举着针咪了眼准备穿线,闻言扫了一眼,“是陆成宇,人家好心记下来每天的作业,每天专门给你送过来。”

陆成宇?唐心悦略微讶异,低头看了看她请假这一周来对方记着作业的字条,心中不由涌起一丝复杂。

没想到,陆成宇也是有热心的时候啊。

第5章 初遇

不过做了一会儿作业,唐心悦就改变了刚才的想法。大冬天的,她手上戴着陆秀云专门给织的露出五根手指的毛线手套写字,也冻的快僵了。

再看看才完成了一半的作业,老实说要不是以现在成人的心智,相信对方是怀着好意,她都要怀疑陆成宇是不是故意的。

好不容易生病可以不用写作业,他还专门把作业给她带回来……咦?

唐心悦怔了怔,她想起来了,上一次陆成宇也是这样做的,可她刚刚大病初愈,为了维持在老师面前好学生的形象不得不连夜赶作业,结果到了学校交作业时老师还很惊讶,说病了就不用补作业了。

她觉得自己做了白工,心中把多事的陆成宇怨的要死,别说谢,以后就更加不待见了。

现下以成人的心智重新审视这件事,人家明明也是好意。大约心里存着歧视,所以无论对方做什么总是会往坏处去想。

就像现在,她想到对方杀人犯的身份,也是浑身一凛,赶紧告诫自己不要因为这一点小事就心软,还是和对方保持距离的好。

她埋头继续赶工。在这个寂静的夜晚,煤油灯燃起小小的火焰,忽明忽暗的橘色光芒,把身侧母亲穿针引线纳鞋补衣的身影,投映在斑驳掉皮的墙面上。

两个小的不知何时睡去,抱着膝盖缩在被窝里团成一团。陆秀云起身帮两人调整了下位置,免得肢体屈的难受。两人睡的香甜,一点也没有醒过来。

唐心悦望着小弟小妹睡熟安静的小脸,看着母亲慈爱的摸摸弟弟妹妹的脸颊,然后坐回身侧专心致志地继续干活,眼底掠过一丝恍惚。

自从妹妹嫁人,弟弟离世后,她偶尔会从梦中惊醒,一脸泪水,梦里的场景就是现在这样。

“怎么了心悦?哪道题不会做?”陆秀云看唐心悦久久没动笔,探身来望。

唐心悦回神,“没事。”她重新动笔,陆秀云在旁边看着她,不赞同道,“心悦,做事的时候不要走神,要专心。”

“嗯。晓得了。”唐心悦应道。

她在教育条件落后的村小读的书,后来进入了镇上的初中、市里的高中,成绩却是一直名列前茅,这离不开陆秀云给她打下的坚实基础,以及培养的良好学习习惯。

小时候题不会做,陆秀云就会耐心给她讲解。她本身差不多有初中文化,除了英语差一些,其他的都不错,那个时候要不是十年浩劫,加上家境贫寒,唐心悦相信陆秀云继续读书下去也是能考上大学的。

陆秀云这才低头继续做工,她手指灵巧地在鞋底上穿来穿去,光影笼罩着她秀气的容貌,和唐心悦有五六分相似,皮肤白净,说话做事都温温柔柔的,和普通村妇很不一样。

腹有诗书气自华么……唐心悦溜神想,冷不防被陆秀云拍了下,嗔怪道,“好好做作业。”

“……”唐心悦讪讪。这么多年,又回到被母亲监督着学习的境地。

做完了作业,收拾好明天上课的东西,唐心悦去厨房打了水洗漱,回来的时候陆秀云也收了针线筐,脱衣上床,睡了床上另外一边,把唐心悦温的热乎的位置留给她。

这床是以前老式的双人床,有着宽大的灰白色蚊帐,床不算大,但三个孩子身量都小,加一个大人统共四个人挤在床上也挤的下。

“呼~”唐心悦灭了灯,又冷又困,迷迷糊糊很快睡了过去。

第二天很早,唐心悦就听到了身边的响动。母亲摸黑起来,去了厨房烧水做早饭。等到差不多了,才回来叫唐心悦起床,“心悦,要上学了。”

“唔。”她揉着眼睛,看了眼外面,天还没亮,风吹的呼呼的。

母亲点燃了煤油灯,唐心悦摸索着换好衣服,笈着鞋,转身把被子给床上还在熟睡的弟弟和妹妹掖好。

来到厨房,即使大冬天,陆秀云的脸也被炉膛的火照的红彤彤,锅里沸腾着米粥,散发着阵阵热气,氤氲了空气。

唐心悦看到脸盆里盛着小半盆水,毛巾也放在了里面,手伸进去,热乎乎的。

她洗了脸,端了杯子刷牙,一入口,水也是温热的。

唐心悦心中暖暖的。就算家里贫困,但母亲一直在物质以外的地方竭尽所能、无微不至地照顾她。

匆匆洗漱完,陆秀云立刻递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玉米粥,黄澄澄的玉米颗粒漂浮在碗里,混合着白嫩嫩的稻米,面上一层黏稠的米油,清香扑鼻。

那时可不是为了多吃粗粮保持身体的均衡营养,纯粹是家里大米不够吃,必须要混合着其它杂粮。

唐心悦接过,那粥是陆秀云专门给她凉了一会儿的,喝上去并不烫口,进到嘴里米都熬的软烂了,就着刚从坛子里捞出来的泡菜,喝两口粥,咬一截泡豇豆,嘎嘣脆,三口两下,一碗喝完浑身都热和起来。

“妈,我去上学了。”一抹嘴,唐心悦就想走。

陆秀云连忙拉住她,塞过来一样东西,“午饭记得吃,别省下来给幺弟幺妹他们。”

“晓得了。”唐心悦攥着母亲给的小布包,背好书包,走出了还算温暖的家里。

一阵寒风吹过,“好冷!”唐心悦立刻打了个哆嗦,忙把脸缩在破旧的围巾里,迎风前行。

这里十里八乡都只有一个小学,坐落在另一座山上,她要走一个多小时才可以抵达学校。她这还算近的,记得以前班上有个同学,单程都要走三个小时才到得了。

“今天的午饭是什么?”边走她掏出布包想打开看看,记忆中,为了方便携带,大部分时候都是窝头。

果然,一打开,里面两个窝头出现在她面前。她已经很多年没吃过这玩意儿了,突然想尝尝味道,于是掏出窝头啃了一点,那么硬,只能用牙细细地磨下一小块,然后在嘴里用唾液湿润。

这窝头可不是后来白面和的,而是各种杂粮糅合成的,又硬又渣,化在嘴里口感非常难吃。吞的时候粗硬的渣子梗在喉咙里,伸长了脖子咽的痛苦。

“由奢入俭难啊。”她叹了口气,心里还回味着片刻前喝下的热气腾腾的玉米粥。小心收起馍馍,这是她中午的午饭,就算不好吃也要填饱肚子。

山里的路坑坑洼洼,从来没有平整过,一点都不好走,时隔多年重新走这条路,她一路磕磕绊绊,天蒙蒙亮,要小心瞅着路,别滚到山崖下去,硬是走出了一身汗。

“呼、哈、哈”腿酸的不行,她喘着气停下来,心跳在鼓膜中砰砰作响。

山里静的连鸦雀的声音都没有,而身后不远处慢慢传来脚步声。

唐心悦双手扶着膝盖,将一缕汗湿的额发撩到耳后,转头望去,只见远方天光初现,一个头发短短的男生踏着金色的晨曦,一步步走了过来。

对方越走越近,他的容貌清楚出现在唐心悦的视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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