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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从太监开始(快穿)(856)+番外

终于将积攒的公文搞定,小虎甩了甩酸疼的胳膊,转头看窗外,发现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

他今晚要睡早点,明天去实验大楼看那些工匠人工制天雷。

物理很有意思,但化学更有意思!

小虎非常苦恼,为何自己只有一个呢,若人有分|身之术多好,一个学物理,一个学化学——不,最好能分成三个,还差一个处理公事。

他爹打下的江山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事情多如牛毛,就连几个暗卫都快要变成明卫了,尤其是智商高和情商更高的暗十一,直接被他当成政府代言人使用。

每次有新战俘送过来,就直接放暗十一。

暗十一总能将那些战俘说得眼泪汪汪,直接忘记自己的故乡和祖宗十八代,以加入大梁为荣。

吃完晚饭,小虎走到廊下,眺望着天空。

太阳已经下山,黄昏将至未至,晚霞还挂在天空,要不要趁天未黑再去实验大楼转悠两圈消消食?

只是他还未迈开脚步,就听到远处有欢呼声响起。

“电!灯亮了!”

实验楼的某个实验室里,一盏灯,比蜡烛亮无数倍的灯在黄昏中亮起,有如白昼。

那光线从窗口倾泄出来,就算大白天的,也能隐约看到几分。

小虎的眼睛倏地亮了,肯定是电发明出来,他爹口里说的,有了电灯,黑夜将有如白昼。

科学院就在庄子的隔壁,比庄子还要大,因为研究人员越来越多,他爹已经将周围的土地买下来,扩大十倍都没问题。

小虎跑过去看电灯。

“郡王殿下。”

研究电能的是墨家不知是多少代的传人,是一个有一身腱子肉、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读书人的壮硕汉子。

“殿下,请看这个电灯。”中年壮汉薛墨眼里闪着喜悦,“里面的灯丝是炭做的,我们用各种材料做过灯丝,发现炭做的最好用。”

小虎感叹,“真亮啊。”

比蜡烛亮多了,还不像蜡烛那么热。

他们所在的海岛本来天气就炎热,每进入夏天时,他房间里的冰盆就没停过。

像这种电能实验室,他原本好心地给他们提供冰盆,却都被薛墨拒绝,他们怕水蒸气会导致实验结果有误。

现在实验室里所有人员的衣服都是湿的,每个有身上都是汗,明亮的灯照亮了他们喜悦的脸,这一刻,所有人都觉得他们的辛苦是值得的。

小虎看过电灯后,爽快地说:“电能实验室奖励三千两,薛墨奖励一千两银子。”

虽然是公鸭嗓,但此时也不妨碍他此刻在研究人员眼中的高大形象。

研究人员纷纷欢呼起来。

岛上的东西便宜,一年三熟的粮食,加上资源丰富的海洋,使得岛上的食物比大梁国内还便宜。

如果不建房子,每人分得两百两就足够一家十口人过上几年吃穿不愁的好日子。当然,建房子还是有点贵的,水泥已经普遍使用了,红砖青瓦的房子价格便宜不到哪,但水泥结实,这样的房子建起来能用上几十年,还是划算的。

研究人员满脸笑容,在心里盘算着这笔银子该怎么使用。

他们因为贡献大,刚来到岛上,贤王就给他们发了房子。原本这房子是够住的,然而岛上平和富足的日子,让很多人家中的新生儿降生不断,导致房子还得扩建才能够住。

不过这也花不了多少银子,又不需要买地,直接在大平房的楼顶上再建一层,水泥房子结实着呢,建个两三层不是问题……

这么一通算下来,一百两银子绰绰有余了。

小虎转头对满脑子都是奖金的研究人员说:“接下来你们的任务是在广场安装电灯。”

每个岛的中心城都建了一个超大的广场,水泥建造的广场十分干净,岛上的夜晚来得晚,晚餐后的一个时辰是最热闹的时候,有小贩来这里卖东西,也有父母长辈带着孩子出来玩耍,还有老人出来乘凉,妇人做鞋垫,男人做竹制品……

广场算是岛上的百姓最喜欢的去处。

几天后,当岛上的百姓对着广场头顶的灯议论纷纷的时候,实验楼又传出惊喜的大叫。

“蒸汽机发明出来了!”

一个月后,蒸汽机发明的消息被鹦鹉送到正在海上漂流的江河手上。

贴身伺候的护卫惊喜地说:“哇,这老鹰可真厉害,咱们离第一岛这么远都能接到信。”

可不是,鹦鹉每次来送信,都是骑在老鹰身上来的。

这老鹰都变成它的小弟了。

江河对鹦鹉带来的消息颇为满意,转头问侍卫,“土豆玉米搬上船了吗?”

“回殿下,已经搬上船。”

他们用布料和瓷器与当地的土人换了很多土豆和玉米,当地土人怪热情的,还请他们吃烤肉。不过他们嫌土人的手艺不太好,将烤肉的任务接过来。

结果,那酋长直接向他们要烤肉香料的种子,说可以交换。

“三天后就回去。”江河吩咐手下,“这次本王回去要专心培育土豆和玉米,今后不再出海,你们多学点,以后你们要自立了。”

几艘船的船长们顿时脸色一正,应道:“是!”

贤王没被废前,是大梁朝出了名的完美太子,他的名声之盛,连异族都有所听闻。

据说他十八项全能,被朝臣盛赞不已。

起初他们还不以为然,别的不说,若论对船的理解、对大海的理解,贤王再过三辈子都赶不上他们。

结果他们很快就被打脸了。

这几艘船是他们这辈子见识过的速度最快的,是人家贤王设计的,要是船上哪里坏了,贤王还能上手去修。

船里的修船师傅每次都用看老祖宗般的目光看着贤王,殷勤地和他学修船的知识,别说多恭敬了。

他们这些在海上风里来浪里去几十年的船长也是一样,他们还得向贤王请教怎么看海上的天气,怎么写航海日记。

贤王可真是神奇,有时候他只需要摸摸海水,就知道海啸要来了,看看海里游过的鱼,就知道哪里有暗礁。

他们这点本事,在贤王面前简直班门弄斧。

江河和几个护卫坐在土人的部落里,看当地人热情地载歌载舞,然后被邀请一起围着火堆一起跳舞。

这盛情难却,他只好跟着跳了一段。

几个皮肤黝黑的部落美人对着他嬉笑着,大胆地邀请他向前走,目标是她们圆锥形的、低矮的土房子。

暗七发誓,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无所不能的贤王变脸。

他默默地思考着,如果部落的人生气了,他们该怎么全身而退。

当地人已经会炼铁,他们的箭虽然粗糙,但杀伤力还是有的,这个部落的人还不少,若是一涌而上,还真有点头疼。

总之贤王可是天生贵胄,是天|朝上国的大梁的(前)太子,一个野蛮的部落的也想得到珍贵的帝国血脉?

想得美!

暗七同周围的侍卫们使眼色,让他们随时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