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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从太监开始(快穿)(336)+番外

其他的纨绔纷纷道:“老宁,有什么难处就说,咱们兄弟能帮的都帮。”

宁查思一脸惆怅,与小侯爷告别,“我想远航,离开大康。”

小侯爷整个人都傻了,你一个不事生产的公子哥儿,一个被宠坏的纨绔,竟然要去远航?你的脑袋没坏掉吧?

宁查思低声道:“安宁公主看上我了,但我不想尚主,我……”对上小侯爷关切的目光,他终是吞吞吐吐道,“你觉得男人一定要和女人成亲么?”

小侯爷打量他,若有所思。

大康朝流行断袖风,世人也不当一回事,反正你认契弟归认,只要能正常娶妻生子就好。

小侯爷对此是不喜的,那不是耽搁人家大好的女子吗?

可是世情如此,他尚不能和整个世界为敌。

同样,宁查思也是一个完全接受不了娶妻生子的纯钙。

他不想耽搁了好人家的姑娘,更不用说那姑娘是公主,如果被发现,皇帝可不是好惹的,绝对能给你来个抄家套餐。

小侯爷想了想,肯定地道:“只要不伤害别人,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相爱都不是事。”

他不鄙视同性相爱,但鄙视你伤害牵连无辜之人。

闻言,宁查思心弦一松,“我就知道,你能理解我。”大概是憋得久了,他情不自禁地说出心里话,“其实我一直不知做什么好,我想趁着年轻时游历海外,去看看大康之外的国家。”

小侯爷不禁精神一振。

哎哟,这是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的古代版啊!他的红薯,他的玉米,他的土豆,久违了。

小侯爷当即一把将宁查思拽到书房,

这样那样地跟他说了很久。

等他再次听到宁查思的消息,

已经是个月后。

据说宁查思去外家探亲时,跟着一艘海船跑了,不知道跑去哪里。

早就私底下暗搓搓地买下一艘海船、当上船长的宁查思意气风发,他摸着一个药箱,心里十分感动。

小侯爷真是大好人啊,这些药都是针对种种突发疾病的,有了它,在海上飘泊会更安全。

也不知哪个家伙传出小侯爷是纨绔的,小侯爷明明博学多才,他甚至连海上水手特有的佝偻病都懂得治。

宁船长将药箱放好,转头吩咐道:“今晚要发点豆芽,还有花盆里的蔬菜要小心伺候,别被雨淋了。”

等独自一个人时,他偷偷地拿出一幅地图。

宁查思一边看,一边喃喃地道:“这片大陆真有亩产千斤的高产粮食吗?”

若是他能找到高产粮食,他就立下不世之功,届时就算他拒绝安宁公主,想必皇帝也不会生气。

对了,他在海上飘个一两年的,等回去时,说不定安宁公主都出嫁了。

怀着对未来的美好幻想,宁查思在波涛声中,睡得无比安稳。

**

这年秋天,皇帝四十五岁大寿,小侯爷也送了寿礼。

一株成熟的,沉甸甸的稻穗。

皇帝当场惊得站起身,连忙召唤大司农过来。

第二天时,皇帝带着朝堂的官员微服私访,出现在定远侯府的庄子里。

当他们进入庄子时,所有人都被震住了。

“这里,其实是人间天堂吧?”一名年轻的官员喃喃地道。

经过一年的经营和基建,庄子已经大变样。

不说那些农田阡陌,湖泊果林,还有果林里的鸡鸭到处跑,庄子里的庄户人家和附近的村民的精神都非常好,他们的脸色比京城里的百姓都要红润。

有官员和那些干活的村民唠嗑。

“小侯爷种地厉害着呢。”庄稼老把式老朱头竖起大拇指,“小侯爷的实验田里的粮食,比咱们种的还要多两成。小侯爷说了,明年会教咱们怎么种地,我老朱头以后就按他说的方法种!”

老朱头种了一辈子的地,他精心耕种的庄稼在收获方面已是粮食产出的巅峰,小侯爷却比他还厉害,事实上,小侯爷的实验田的产出,比全大康平均亩产还多了成。

皇帝在看过不需要母鸡也能孵蛋的蛋房,又看了养蛆喂养鸡、鸡粪喂鱼,以及鱼塘的大丰收后,不禁深深吸了口气。

他转头对外甥道:“你去问问江子宽,这些种田养鸡之法能不能上交给朝廷。”

“舅舅放心,绝对能的。”杨清泉想也不想地保证。

他对江子宽非常了解,知道他做的这些,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天下百姓。

果然,小侯爷没说什么,先递了一本书过来。

皇帝不是第一次看小侯爷写的书了,事实上,小侯爷写的每一本书他都看过,别的不说,那《仵作记录》真的十分有用。

小侯爷腼腆一笑,指着序页道:“皇上,其实这是臣的娘子整理的,她是个才女。”

杨清泉也被分到一本,他翻开这本《我在梅庄种田的日子》。

文字清丽,词藻如诗,俨然将种田种树的悠然生活写得像一首诗,文笔优美得令人惊叹。

杨清泉一看,就知道这是侯夫人黎郁云的功劳,因为小侯爷绝对没这个文彩。

不过这书的重点不是文笔,是里面的孵蛋养鸡养鱼种田之法,还有新式犁的构造都画上了。

皇帝边翻边看,到最后已经翻得飞快,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

“快速养鸡法如下……鸡比平常早出笼两个月,鸡蛋也产得多,双黄蛋机率更高。”皇帝忍不住一拍桌子,大喜不已,“朕马上让大司农学这个养鸡的方法。”

小侯爷想得很美,皇帝答应会给这本书写序,这书很快就会扬名大康,到时肯定能卖到大江南北。

他的小钱钱马上就要排着队走进他的库房啦!

第139章 抠门小侯爷30

知书原本是个丫鬟,一个无父无母的丫鬟。

在父母为了给几个兄长娶妻,将她卖掉后,她就将自己定义成孤儿。

她命还算是好的,小小年纪就发育得很成熟,当时侯府的老夫人调查过她的生母,得知生母生过好几个儿子后,十分满意地选中她。

知书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抓住难得的机会,鼓起勇气和老夫人说想读书识字。

老夫人很宠爱孙子,一个识字的丫鬟还能催孙子上进呢,何乐而不为。

知书不管未来自己会不会成为小侯爷的妾或通房,她不愿意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在书香中度过自己的少年时期。

老侯爷去世后,小侯爷守足了孝,然后知书达礼、成熟美丽的知书被送到小侯爷身边。

也许人读的书越多,就越反叛。

知书知道自己今日能书会写是因为太夫人希望她伺候小侯爷,为小侯爷生儿育女,为江家开枝散叶,改变江家数代单传的局面。

她知道自己该感恩,太夫人的目的虽不纯,可她何尝不是养了自己那么多年,让她白吃白住还能读书,过得和副小姐一般。

读过书、知恩义的她该报恩了。

知书其实也想过其他的报恩方式,然而她读过的书、写过的文章和诗句,对定远侯府根本无用,至少没有一个后代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