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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年代好生活(442)+番外

毛头一脸的喜气洋洋,听了这话忙点头:“对啊,我演的是黑风怪,可以叫黑熊怪、黑熊精,代表的是第一毒心,贪念!咋样?宝啊,你哥我演得好不好?”

喜宝很想说,她看的时候根本就没想起来,也就是看完了,仔细理顺剧情后,才依稀从脑海深处翻出了这段记忆。至于好不好嘛……

“看的时候我都没有发现是你,你演得很好,特别投入角色里头。”喜宝到底是不忍心,不过在她看来,演到失去了自我,让家里这么多熟悉毛头的人都没能看出来,肯定就是演得好了。

“嗯,对!我也觉得我演得特别棒!不是我吹牛,唐僧师徒九九八十一难里面,起码得有十几二十难,都跟我脱不了关系。”毛头从小就不缺乏自信,尤其刚接了个大单子,“下个月开始,我就要去海军那头了,上军舰待上半月一月的。这回我演的英雄比四叔都能耐,应该说他们家祖祖辈辈都能耐,三代军人,就算家里子孙不打算从军的,那也必须去部队里面历练几年。我觉得这个规矩相当好,将来我要是有孩子,甭管男女,全给丢到军营里去!还有那个……”

毛头忙着吹嘘自己,喜宝却还沉浸在刚才的事儿中。

唐僧师徒九九八十一难里头,她哥居然占了十几二十难?这个倒不算是重点,重点在于,好像跟唐僧师徒作对的妖怪里头,每一个都是奇形怪状的。哦,大概除了女儿国是个例外。

喜宝很忧伤,别过了滔滔不绝继续说了新片的毛头,她把这个事儿分享给了她奶和她妈。

经过了一整夜的心理斗争,赵红英已经能够接受这一残忍的事实了,只是就连她也没想到,黑熊怪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之后还有更可怕的角色正等待着她。

至于张秀禾……

在听完了喜宝的话后,她神情恍惚的走到院子里,见毛头没在院里,又特地敲开了他的房门,面带绝望的问道:“宝说你昨个儿演了那个啥熊精!”

“对呀,黑熊精嘛,妈你没认出来?”毛头本来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张秀禾居然点了头,他先是一愣,而后直接给气炸了,“妈!我到底是不是你亲儿子?你到底是不是我亲妈?你咋能没认出我来呢?宝就认出来了,她一眼就看出昨天那集里头的黑熊精是我演的了。喜宝!!”

喜宝赶紧循声跑过来。

“宝你告诉妈,你是不是一眼就看出我来了?”

“没……不过我后来想到了。”喜宝左看看右瞧瞧,两边她都不想得罪,只能尽可能的委婉的平息事态,“下次我看得更认真一点儿,到时候提醒提醒妈。”

毛头还是好气哦:“今个儿下午是不是有重播?到时候你们再去看一遍,就算我化了妆,可你们看得认真点儿,一定能认出我来的!”

张秀禾为难极了,她觉得自个儿就算再看个十遍八遍的,都不一定能认得出来,关键是她真的不想重看了。儿子长得已经够丑了,不知道好生收拾收拾自个儿,反而铁了心继续扮丑,这这这……

唉!

甭管怎样,等到了下午重播时间段,毛头还是把家里人拖到了电视机前。

不过宋卫军已经回军区了;臭蛋和他媳妇儿也回了军区,不过临走前倒是跟家里提了一嘴,说是哪怕回去以后也一定会每晚按时收看西游记的;强子没命的逃向了南方,生怕他妈真拖他去相亲;大伟等人也忙着做买卖,毕竟生意人正月里歇个一两天还好说,这都初十了,还是大白天的,咋可能有工夫待在家里看电视呢?

最终,毛头拖得动的也就只有他爹妈、他二叔二婶,以及他爷了。

喜宝倒是很愿意配合,可赵红英强行把人带走,用她的话来说,宝的眼光已经够糟心了,再天天盯着毛头瞧,这辈子要么别想嫁了,就算勉强嫁了那长相一定也寒碜得很。

“看啥呢?昨个儿晚上不是瞧过了吗?走,跟奶走,咱俩一道儿去街面上逛逛,再给你买两身新衣裳。”

一个是家里说一不二的老太君,另一个是有奶万事足的奶宝,这俩连商量都没有,一个对视,就直接挽着胳膊出门去了。等毛头追出来时,人都已经跑得没踪影了。

“咋都不会欣赏艺术呢?”毛头很是怨念,可他也不敢追上去,嘀咕了两声后,就再度回了堂屋,督促爹妈叔婶还有他爷进行艺术熏陶。

里头王萍还瞧瞧的问她男人:“卫党呀,你说毛头为啥要扮得那么丑?”

“比美比不过,比丑一定没人能胜过毛头。”宋卫党边说边自我肯定一般的点了点头,“以后人家说起来,演戏里头最好看的人是谁,都是你说一个名儿,我说一个名儿,谁也不服气谁。可要是问谁长得最丑,那没话说,一定是咱们老宋家的癞毛头。对吧,大哥大嫂?”

大哥大嫂——宋卫国和张秀禾俩口子拒绝跟他对话,连个眼神都没有给他。

正好,毛头带着一脸的失望从外头回到了堂屋里,里头的人瞬间排排坐好,聚精会神的看向电视机。

……

已经离开老宋家四合院的赵红英和喜宝,在路上稍稍商量了一下,这以前买衣裳多半都是上百货商店的,要不然就是批发市场,可后者属于价廉物不美,因此喜宝一般只去百货商店。

然而,百货商店这会儿虽然已经开了门,可想也知道,上新没那么快。甚至反过来说,因为新衣裳都是年前就上架的,这会儿过去,运气好一些,年前的货还剩下几年,万一不凑巧,只怕最多也就剩了点儿歪瓜裂枣了。

俩人一合计,还是决定去大栅栏那头。

对了,宋菊花和春梅、春芳合伙开的店也在那头,离强子他们的电器行还是有段路的,电器行属于真正的大栅栏那头,而服装店则是开在岔道儿上,两个铺面距离差不多步行七八分钟的样子。

“宝啊,回头叫你姑叫你俩姐仔细帮着瞅瞅,咱多买几身亮堂的衣裳,别总是穿那身军大衣了。”赵红英边走边说着。

喜宝低头瞧了瞧自己,扭过头不解的问道:“军大衣不好吗?又暖和又舒坦,还是我爸送我的。”

“他就喜欢军绿色,打小就喜欢。可你是年轻小姑娘,头些年衣服上的色儿不多,军绿色瞧着是挺好看的,这两年你再瞅瞅,大街小巷的,哪个大姑娘小媳妇儿不是穿得跟个花蝴蝶一样?”

赵红英还不光是说,她拿手挨个儿的点过去,遥遥的虚点了一下后,还点评道:“看这个,正月里头哟,还穿着大裙子。哦,里头穿了毛裤,这不瞎扯吗?这个好看,绒面的大衣,叫啥来着?风衣?那个鞋子不错,比你这毛皮鞋瞧着好看多了。还有那个,手腕上是啥表来着?亮晶晶的,你那个都旧了。”

哪怕习惯了凡事都听奶的,喜宝还是有点儿懵圈。

军大衣和毛皮鞋都是她爸在她上大一那年冬天,特地趁放假给她带到学校里来的,不单质量极好,关键是太暖和了,哪怕后来同个系的女生也想法子寻门路弄回了几件,总感觉不如她。以前她没多想,后来才辗转听说,她这一身不是简单的军需品,而是只供应给特殊作战部队的。

还有她的手表,是当初考上大学前,大哥送给她的……

心里头不是很想都换掉,可喜宝又不忍叫她奶失望,想来想去,决定来个折中的法子,轮着穿戴。可这个法子在她们祖孙二人到了宋菊花的服装店时,又再度遭遇了挫折。

宋菊花开的服装店比起原本在小县城里,那是小了许多,却胜在服装样式极多,款式新颖颜色鲜艳。

八六年的人们,早已挣脱了前些年束缚住自己的枷锁,尤其是年轻的小姑娘们,恨不得把所有好看的衣裳都穿到身上,瞧着这件束腰的大衣好看,另一件枚红色的毛线衣很是抢眼,那双小牛皮鞋更是既显得脚小,还有一种格外高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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