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母坐在床上看电视,宜华瞧了瞧钟,已经十一点了,午饭时间快到了:“妈,我回去做饭来,你中午想吃点什么?”
“还是吃粥吧,别太麻烦了啊!”
医院离家不是特别远,宜华出了门就看见下班的张锋,笑着打了声招呼:“哥,下班啦。”
张锋应了一声:“现在回家?”
“先去菜市场买菜。”
张锋指了指手机:“你嫂子刚说叫我把菜买回去,一起吧。”宜华自然应下。
两人提着菜往家里走,一路上说说笑笑,尤其是说到帮张锋追女朋友时的一些糗事时,两人更是笑出声,在外人看来感情不是一般的好。明筝黑着张脸站在楼下看着迎面走来的两人,陶静明显很高兴,和在他面前的略微冷淡完全不同,明筝感觉心里怪不舒服的,这么明显的差别对待真的好吗?
宜华惊讶于明筝的出现:“明先生,你怎么在这儿?”
“我怎么就不能在这儿了?”
“不是,我只是有些惊讶,明先生在哪儿与我并没有什么关系。”张锋把菜递给宜华,打了声招呼就先上去了。
明筝摸了摸自己的脸,他难道变丑了,为什么陶静从来就不给点反应呢?
宜华站在楼梯口,对着正在不知道脑补什么的明筝翻了个白眼:“你要不要上来坐坐?”
“啊,要,当然要。”
陶家住的地方是陶静外婆留下来,房子不大,但胜在温馨,宜华在饮水机那里接了半杯水放在桌子上。明筝打量完房子站在宜华面前,他不懂为什么这个女人总是对他这么冷淡:“你很讨厌我吗?”
“没有啊”宜华完全不知道这个人究竟在发着哪门子的疯,转身准备进厨房收拾菜。
明筝作为家中独子,从小是被惯着长大的,还好他性子坚定否则肯定会是帝都一大纨绔子弟,可以说作为服装界说一不二的家族的唯一继承人,所以几乎没有人会逆着他来,可是对面的那个人从第一面起对着他就看不见一个笑脸,神色冷淡,语言冷淡,简直是够了。
好不容易有个喜欢的女人,他用得着忍吗?明筝忍无可忍的顺手把宜华拉进怀里,鼻尖对着鼻尖,两个人的呼吸相绕:“有感觉吗?”
宜华红着脸推了推抱着自己的人,偏了偏头:“什么感觉?”
“我有感觉,你呢?”明筝拉着宜华的手放在心脏的地方,对方心跳的很快,宜华不自觉的抬眸对上男人的视线,那一向漫不经心带着一丝痞气的双眼正直直的看着她,有些慌乱的移开目光看着阳台上的仙人掌。
明筝松开手捧着宜华的脸强迫性的让两人对视:“我们试试看吧,怎么样?”
宜华眨了眨眼,一味地冷淡拒绝可不好,抿着嘴微微低头,声音虽小,但是明筝能够很清楚的听见那个字——‘好’。
刚刚晋升为男朋友的某人兴奋的跟在宜华身边,宜华停下切肉的手:“今天中午只有瘦肉粥,不知道你吃不吃。”
“吃,怎么不吃?对了小静刚刚和你一起的那个……那个……是?”明筝对于张锋多多少少有些介怀:“他也住在儿啊?”
宜华熬着粥神色中带着怀念,将火关的小了些:“对我很好的一个哥哥,他老婆还是我帮着才追到手的呢!”明筝一听已经结婚了,心里舒了一口气,结婚了就好,结婚了就好。
宜华还要去医院给陶母送饭,两人草草喝了粥准备着出门,明筝抓着宜华的双肩,神色郑重:“我今年28岁,职业是hca的总裁,家里还有双亲。咱们现在算是见女方家长把?”
宜华失笑“想太多了吧你,我们才刚刚开始交往,只是试试看而已。不过说起来,原来你已经这么大岁数了。”
什么叫这么大岁数,明筝黑着一张脸:“我不过才28岁,怎么就岁数大了?”
宜华手指比了个八:“我今年20岁,你整整比我大了八岁,可不是八天!”明筝一把握住比划着的手,两人手拉着手出了门。
两人一道去了医院,陶母知道这是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时高兴的不得了,拉着明筝一口一个阿筝,在陶静面前受尽冷遇的某人简直受宠若惊。弄得一旁的宜华一脸黑线。
明筝过来的时候没带衣服,兴致颇好的拉着新上任的女朋友挑挑拣拣,作为一名服装设计师,宜华的眼光自然很好,拎了一件蓝色的衬衫在明筝身前比了比:“尽管柔和的蓝色根本不能完全掩盖住你内里的痞气,但好歹看上去挺正派优雅。”
“哎,我可是名副其实的绅士!”
“不,在我看来,你只是一个披着优雅外皮的伪绅士。”宜华毫不客气回道,明筝微微眯了眯眼,好像确实是那么回事儿。小女朋友果然很聪明啊!
“对了,你住在哪个酒店?”
“我可没订什么酒店,方秘书怕是直接忘了这件事,该扣工资让他长长记性了。我觉得你家那边就不错啊。”方秘书如果听见这话一准儿会哭的,他明明订好了的好吧。
宜华也不拆穿他,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是很好培养感情,本来对她就有利,她干嘛拒绝呢?
宜华请了四天假,但是临近期末,很多课程都已经结束了,在学校也就主要是复习。这一算将近有半个月的空闲,陶母的病情的基本上稳定了,但是宜华还是坚持让她住院,每次宜华和明筝一起去医院的时候,陶母少不了背着和明筝说她的事情。
两人都是服装领域的人,不愁没有共同话题,有时候无聊了,宜华就用家里角落摆着的老旧钢琴弹上一弹,每天一起买菜一起做饭,早晨起来跑跑步,晚上出去消消食,这段时间两人感情绝对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
明筝没谈过恋爱,宜华是他除了明母和从小一起长大的林安宁外唯一一个最亲近的人,日常的抱抱亲亲是绝对免不了,前面说过明筝本质上就是个不要脸的痞子,住在陶家的这段时间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点’,为自己讨得各种福利。
明天就是假期的最后一天,两人都该回帝都了,明筝在浴室洗澡,宜华在房间收拾要带走的东西,时不时看了看挂着的钟,心想那人应该快来了。果然还没过五分钟,门铃就响了,宜华眼中闪着冷光,来的正好。
门外站着一个西装革履带着黑框眼镜留着寸头的男人,宜华疑惑的看着对方,男人伸手递出名片:“你好,你是陶小姐吧,我是林氏企业的总裁秘书,我姓张,这是我的名片。”
张平。宜华垂下眼睑遮住眼中的冷意,把名片还了回去,不准备让他进屋:“张先生有什么事情吗?就在这里说吧。”浴室的门已经开了。
张平递给宜华手中的文件袋:“这是陶小姐和林氏总裁林先生的dna比对,你是林先生的亲生女儿。”宜华打开随便看了看,脸上依旧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张平接着说道:“陶小姐,听说令堂得了重病,我想你并没有能力支付起高额的医疗费用,现在,林氏可以出这笔钱给你母亲请最好的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