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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有弱水替沧海GL(41)

作者: 平千岁 阅读记录

连栀看见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连栀小姐,”她大声地说道,“我知道了,你其实不放心我,是不是?你喜欢我?是不是?”

她的笑容挂在脸上,看起来还有点儿得意。

连栀笑了,她说:“是啊。”

这话儿听起来有些轻飘飘,但何亚弥没有发现,她被喜悦冲昏头脑,她站在那儿,然后她看见连栀没有离开。

她觉得连栀在看自己,她被自己脑海之中的想法打动了。尽管隔着玻璃窗户,她甚至不知道连栀在车里做什么,但是她觉得连栀发现了她,在看她。

强大的喜悦冲昏了她,她开心、激动——即便是连栀要和她交往,她也没有这样的感觉。

她听见连栀承认,她觉得自己终于成功了。

在这场追逐之中,她终于追上了自己想要的。

她抱住连栀,她不知道连栀手中点燃的香烟将她的裙子烧了一个洞,她笨拙地想要去亲吻连栀,像只蛮勇的小兽。

连栀想:这大概是她花光了毕生的勇气吧。

真是……有趣。

连栀任由何亚弥吻她。

何亚弥的脸涨得通红,她凭借一股热血干出这样的事情,可是现在这样又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连栀轻笑:“你刚才不是很勇敢吗?怎么现在退缩了。”

何亚弥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连栀掐灭香烟,笑道:“上车。”

何亚弥瞪大眼睛。

但是身体却很自觉地上了连栀的车,坐上了副驾。

连栀开车载她去附近酒店,或许是知道了即将要发生什么,何亚弥有些不安起来。

打开酒店的门的时候,何亚弥明显想要退缩。

连栀回头,看到何亚弥犹豫的脸。

她“呵”地一声轻笑:“现在走的话,还来得及哦。”

何亚弥小脸通红,但是她摇头。

“不,”她说,“不……”

连栀看了她一眼,发出意味不明的一声“嗯”,随即打开了门。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何亚弥有些恍如做梦,事实上,她在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是躺在自己宿舍的床上。

然而并不是,这里是超出了自己对于“酒店”认知的豪华酒店,她环顾四周,没有连栀的身影。

但是自己的身上,好似经过一夜,也沾染了连栀身上香水的气息。

那是种有点冷漠的,树木的味道。

何亚弥摸了摸自己赤-裸的胳膊,房间里的空气让她的皮肤起了一层细栗,她看见床头上留着一张便签。

便签纸是酒店里特供的,上面用铅笔写着给她的留言。

连栀的字迹潦草,但是却很好看。

“工作上有十分紧急的事情,所以我先回美国了。”

署名是“连”。

何亚弥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她将这张便签仔仔细细地叠好,然后她从床上起来,她回头看,床单上有血迹,她感到怔然——继而是尴尬、脸红。

她去洗澡,然后穿好衣服。

酒店里的服务生态度很好,并没有为难何亚弥,并且告之她连栀已经付了费用。

何亚弥便直接离开,她回头看这酒店,很多人在前台退房订房,何亚弥觉得自己在这儿失去了什么。

她不知道二十年、三十年以后,自己能不能坦然面对呢?

但是现在是不能的。

她打车回宿舍,在出租车上,她开始给连栀打电话。

这是连栀的北京号码,何亚弥一遍又一遍地打,然而每次回复她的,都只有冷漠冰冷的机械女提示音。

她坐在出租车上掉眼泪——倒不是如何。

她只是忽然觉得有一点委屈了。

连栀小姐是很忙的吧,但是她其实可以……可以叫醒她的。

又或许,她是想让自己多睡一会儿的吧。

何亚弥被自己这自我安慰似的想法逗笑了,她用手心抹了抹眼泪,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都市风景,感觉心里酸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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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栀现在在机场。

事实上,昨天晚上从她没有接起第一个电话开始,对方仿佛炸毛一般,没过多久又开始呼叫,连栀将电话卡冲进了马桶里。

这一切何亚弥都不知道,她疲倦地已经陷入了睡眠。

接着,连栀的社交软件开始被轰炸,到最后,她终于看到了她想看到的。

“Lyndsey是有什么麻烦了吗?为什么一直联系不上呢?”

连栀觉得自己赢了,她自己与自己打赌——倒不如说是赌气。

她回复对方,只是手机出了问题。

然后从这一句话开始,一切都走上了正轨。

去到美国,这才是她的生活,她的人生。

那歌是怎么唱的?

Came to California

Nothing but those blue skies

Why'd I lea-ve my old life

Blame it on your grey eyes

连栀想:为什么背离过去的生活,或许是因为碧绿色如同宝石一般的眼睛吧。

第37章 Los Angeles for Her 01

“我的母亲喜欢叫我多洛蕾丝(Dolores)。”女孩望着车窗外慢慢说道。

连栀顺着她的视线往那儿望去, 她看见马路对面有一只小狗, 很小, 可能只有几个月大, 它是黑白相间的花色,在冰淇淋车旁边跑来跑去, 样子很招人喜欢。

她可能真的很喜欢小狗,连栀想着。她的眼睛总是追随着对方。

“噢, 多洛蕾丝, ”连栀重复了这个拗口的名字, 然后好似不经意地问道,“为什么呢?”

“因为她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洛丽塔》, 你看过《洛丽塔》吗?”女孩慢慢地说道, “那个女孩儿本名就是多洛蕾丝,她想要为我取这个名字,但我的父亲拒绝了。”

连栀没有看过那本书, 但是大概什么内容,还是明白的, 她想了想, 斟酌道:“按照你父亲的性格, 决然是不会为你取一个那样有名的女孩儿的名字。”

哪个父亲会为自己的女儿取一个恋童癖故事主角的名字呢?

“不是的,”女孩儿说,“‘多洛蕾丝’意思是悲伤、痛苦,他只是不想让我遭受不幸。”

连栀觉得有些烦闷,她其实不是很想继续这个话题, 她并不想要探知年轻的美国女孩儿的往事。

她于是开始打量坐在身旁的女孩——她穿一条宽大空荡的及膝白裙子,裙子上有着相当精致的手工刺绣,一看便知价值不菲,裙子下是一双纤细的腿,很细,看起来仿佛轻轻一折便会折断,她的怀里抱着还一只白色的小狗,和马路对面那一只看起来差不多,连栀说不上来这是什么品种的小狗,可能是天气太热了,小狗趴在女孩的怀里,闭着眼睛似乎是在睡觉。

总而言之,这女孩瘦得让人联想到“贫瘠”两个字。

可连栀又觉得她长的很特别——因为就算是这样,她看起来还是非常美丽。

连栀的视线扫过她白皙到不正常的肌肤,那几乎是病态到透明的颜色、干枯卷曲的金色长发——在水晶发箍的衬托下黯然失色,和发白的嘴唇,最后又停留在她如同湖水一般的浅绿色眼睛上。

《百年孤独》里是怎么形容雷梅苔丝·莫科特的?

肤如百合,眼睛碧绿——不错,那是双美丽的眼睛,像是艺术品,但是不论见到什么美好的事物,那里总是笼罩着一层忧郁的阴云,而现在,那里停留着水光。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

连栀发出这样的感慨,可是马上又想到:她前不久失去了父母,昨天就连她母亲养的小狗都死去了,只剩下了她怀里的这一只,大概是因此变得格外脆弱敏感,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儿。

于是连栀问:“要吃冰淇淋吗?”

女孩转过头来,怔怔地望着她。

连栀伸手指了指车窗外,指着那个冰淇淋车,那只黑白相间的小狗正坐在冰淇淋车前,仰头看着冰淇淋车旁边绑着的五彩缤纷的气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