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宸刚上初三的时候,父亲被查出了癌症晚期,这对全家人来说都是个巨大的打击。
尽管医生说已经没有治愈的可能了,妈妈还是愿意为了给父亲治病花掉全部的积蓄。
那会儿全国的房价经历了一段猛涨的时期。
小县城虽然偏远,也跟风哄抬房价。
妈妈想把房子卖了给父亲治病,一向老实温和的父亲生平第一次和妈妈吵了架。
他走到了阳台上,说要是敢把房子卖了,他就立刻从楼上跳下去。
妈妈哭的撕心裂肺,叶宸也跟着她哭。
她们都知道,父亲是在害怕,他怕卖了房子,母女俩日后连个安身的地方都没有。
妈妈妥协了,她没有卖房子,但偷偷瞒着父亲借了不少钱治病。
但依旧没能挽留住父亲。
被查出癌症半年以后,他就去世了。
没了顶梁柱还欠了不少钱,家里一下子塌了天。
妈妈不得不奋力赚钱,但她文化程度也不高,同时打好几份零工,也只勉强顶的上普通人的一份工资。
高一那年,平日关系不怎么样的奶奶来了家里一趟,对妈妈和颜悦色。
原来是给妈妈说媒的,奶奶对房子动了心思,还想拿作媒人的好处费。
奶奶好面子,不敢撒泼和她闹起来,所以才用这种手段把母女俩哄骗走。
但妈妈死活不肯再嫁,她听说过,有别村女人带着女儿再嫁,那继父却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她怕叶宸也遇到那样的事,宁肯一个人累着,也不肯再嫁。
就算要嫁,也要等女儿独立成家以后,她才会考虑。
奶奶气歪了鼻子,与叶宸母女闹翻,从此再不相往来。
生活的无情让叶宸成长了很多。
她知道自己可能不会有机会上大学。
家庭的剧变使得她这几年状态并不好,学习成绩也没有抓住。
更何况,上大学要花好多钱,家里实在拿不出。
就这样,每天在学校上课时也不能心安。
唯一能令叶宸平静下来的,是她的那个男同桌。
少年长得秀气漂亮,是学校的校草,说话斯斯文文,对谁都很客气。
叶宸有幸被老师安排和他坐同桌。
当第一次见面时,少年对她微笑,她的心就忽然跳动起来,前所未有的快。
少年和叶宸从小到大相处的男孩子都一样。
虽然她很男孩子气,剪了一头只到耳朵的短发,但少年从来不开她这方面的玩笑,对她和其他女孩子一视同仁。
不像有些讨厌鬼,与她称兄道弟也就罢了,还要在她面前肆无忌惮地说荤段子。
叶宸很喜欢他,像年级里许多女生一样,默默暗恋着他。
只是这场初恋以可笑的结局收尾。
从小到大,叶宸从来没有被人告白过,哪怕大人们总夸她生的好。
妈妈是五官精致秀气的美人,父亲虽然长相普通,叶宸却完美地继承了他最大的两个优点。
浓密的眉毛,还有比一般人都挺拔的鼻子。
除了这两点,她其他地方都长得和妈妈像,却英气许多。
但没有男孩子会喜欢长得和同性一样的女孩子。
所以和叶宸告白的是个女孩子,学校公认的校花,这件事还被她暗恋的少年撞见。
叶宸吓坏了,自此后一直躲着那个女孩子,但喜欢的少年对她也变得冷淡了起来。
那个年代,同性恋是被许多人厌恶不耻的。
叶宸虽然不讨厌校花,可是她觉得很尴尬。
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对于少年表现出来的态度,也只能默默难过。
高二下学期,会考结束后,叶宸顺利地拿到了高中毕业证。
自那以后,她就不再去上学了,转而在县城里打工,补贴家用。
叶宸很羡慕依旧在读书的同学们,但她不得不辍学。
因为母亲病了,几年来的打击和劳累,也让她的身体出现了问题。
她已经失去了父亲,不能再失去母亲了。
在小县城待了一年,叶宸深深意识到,拘在小地方是没有出路的。
想要赚钱还清那些债,就得去发达的大城市打工。
决定走之前,叶宸参加了高考后的同学聚会。
聚会上,暗恋的少年和校花表白被拒,对方拉她到ktv外,发了好大一场火。
叶宸心里有惊讶,也有难过和失落。
但她什么也没说,因为她很快就要走了。
不论是那个向她表白的女孩子,还是眼前暗恋了三年的少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人生处处都是分离。
拿着那年打工攒下的钱,叶宸开始向北方的城市飘零流浪。
她做过服务生,也做过收银员,但不仅累,薪水还很低。
偶然一次上菜的时候,她听到来用餐的客人聊起,说昨晚在酒吧玩,光小费就打赏了五千块。
五千块是她两个月的工资了。
叶宸心下一动,把目光转向了酒吧这类高消费场所。
这种地方,在叶宸的观念里,是黑暗邪恶的,做决定的时候万分忐忑。
但叶宸还是想去,如果都是做服务生,她也能拿几千块的小费,当然比在饭店强。
其实她什么都不会,学历不高,也没有特长。
但运气好的是,她长了一张比百分之九十五的人都要出众的脸。
酒吧招聘的经理看上了她,同意她留在小酒吧里做服务生。
经理人不错,和她是老乡,见她年纪小,也十分照顾她。
叶宸提出想穿男服务生的衣服,经理明白她得顾及,也应允了她的要求。
上班的第一天,叶宸心里很慌张,她也看过不少,特别害怕会有色狼和坏蛋。
她思考要不要买圈白布来做裹胸,很快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她一马平川,根本就没有胸。
这会儿的她看起来还土土的。
在经理的建议下,叶宸特意去染了一头黄发,好让自己看起来很“社会”。
穿的衣服,也经常是某宝超便宜的爆款。
智能手机早已普及,平时和妈妈视频通话的时候。
叶宸便谎称她现在给一家买衣服的淘宝店打工,所以才做了这样的形象改变。
妈妈并没有怀疑,只叫她注意身体和安全。
在小酒吧待了一年,叶宸发现这种地方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来玩的也都是普通人。
甚至好多常来的面熟客人,半年了还以为她真的是个男孩子,因为她的声音也很中心。
虽然什么都不会,但叶宸学的很认真。
她什么都学,调酒、打碟、推销酒水……
酒吧里只有一个驻唱的小伙子,吉他弹得很棒。叶宸从小就对音乐十分敏感,心痒痒地要求陈哥教她弹吉他。
陈哥也很照顾她,那自己心爱的吉他教叶宸弹奏歌曲。
她学的快极了,快到陈哥都吃惊得不得了。
学了一段时间以后,叶宸已经可以勉强担任小酒吧驻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