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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蜂的征途[未来](10)+番外

“不……不是……”同伴费力地挤出字句,“幼卵只会寄生男人,所以人蜂外表均为男性,这是一只……一只蜂王……”

“那不就简单了,我们的命令是蜂王活捉,旁边那个男人直接处死!”

林半芙漫不经心地抬眼,包围者齐齐愣住,忍不住后退几步。

蜂王竟然长成这个样子?

本以为是凶悍的虫形怪物,没想到……比人类更加惊艳。

然而惊艳也只是刹那,一阵狂风掠过,树上叶子落了几片,几声重物落地的闷响之后,构成包围圈的男人逐一倒地。

林半芙敲晕最后一个敌人,语气像在教训小学生:“正打架呢,你们交头接耳成什么样子。”

名人名言引用多了,就从哲学家沦落到网络鸡汤水平。

不过鸡汤也有营养,譬如尼采那句“杀不死我的,会让我变得更强大”,就是告诉我们反派的重要性。

林半芙必须感谢这十几个人,不仅没杀死她,还让她更强大,最重要的是,解决了衣服来源。

她不能拖着两对翅膀进入人类城市,但临行前在女王的衣帽间里翻了个遍,也没找到什么可以穿的。

哪怕遮挡最严实的波西米亚裙,充其量也就是比基尼换成死库水的水平,完全藏不住翅膀。

十分钟后,林半芙拼出一套能遮住翅膀的衣服,丐帮混搭风,去时尚界深造都不是问题。

☆、第7章

白隐所说的敌人听起来危险,前往人类城市的路上,但没有发起第二次攻击。

大概多半人手都在昨夜偷袭蜂巢时折损,而且,他们已经抓了几只雄蜂,考虑到及时止损的原则,应该不会追过来。

这片深绿丛林的边缘,连接着人类的城市废墟,藤蔓肆无忌惮地爬上倒塌的高楼,在石砖之间生长。

而新的城市,建立在废墟地下的深处,与日隔绝,无比坚固。

林半芙在白隐的引路下抵达城市入口,这是条通往地下的宽阔水泥坡道,尽头有一扇厚重的合金巨门,平日打开,出现危机则会迅速关闭。

经过合金门,才算真正进入千灯城。

周围有不少人从这条路进入城内,日出后是亚蜂的活跃时间,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在野外多停留。

林半芙混在其中到不算很突兀,只是装扮太过抢眼,这一身横七竖八套着好几件衣服。

哪怕丐帮四袋弟子,见了她都得尊称一声长老。

大街上的乞丐不少,顶着一身破烂装只会被嫌弃,但如果潇洒如犀利哥,混搭出别样的感觉,别说被群众多看几眼,走红网络都不难。

其中最根本的原因,三分靠气质,七分靠刷脸。

林半芙走在人行道上,气定神闲,连步伐都没有加快,平静的让围观群众怀疑是不是自己少见多怪。

最终,林半芙即将经过闸门,身边好奇的目光终于消散。

“这么点时间就够欣赏我的美了?”她意犹未尽,“我还准备收观赏费呢。”

心理素质过人,不光因为脸皮厚度惊人。

俗话说得好,做贼心虚,林半芙不是小偷,却比小偷危险一万倍。

如果被人盯两眼就瑟瑟发抖浑身不自在,瞎子都能看出有问题,身份暴露后,唯一的下场就是死。

这又不是过家家,说谁是妈妈谁就是妈妈,她拖着两对翅膀宣称自己不是人蜂,也得有人信啊。

但哪怕一路走来没有露出任何纰漏,林半芙还是被拦住了。

“站住。”通道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在她经过闸门时特意过来叫住,“你来千灯城干什么?”

这话问的很有水平,跳过“你是不是新来的”,直接用“你来干什么”步入正题。

林半芙面不改色,脑内闪过一只娇羞的雄蜂:“我是来找老公的。”

这不算说谎,她的老公……们,昨夜真的被抓走了。

竟然结婚了!

目的纯粹是搭讪的工作人员,顿时死心。

林半芙带着三分好奇观察周围,地下城在尚为人类时还未建成,不过建筑物外观变化不大,只是相当低矮。

唯一鲜艳的,是各色照亮地下的霓虹灯,像夜空里绽放了一朵朵花。

末世后的新生代人类几乎没有见过白日的天空,对他们来说,人体需要借助日光合成的维生素D和微量元素,在人造阳光灯下才能获得。

而太阳等于危险,意味着有可能被亚蜂攻击。

“定位器的种类不同,有些会爆炸,附近出现你认识的人,要马上告诉我。”林半芙亲昵地走在白隐身边,声音轻而阴冷,“而我,是回来找人的。也不知道过去了三十年,他们还活着没有……”

“那个人对你很重要吗?”白隐的左臂从指尖开始发麻,很快蔓延全身。

林半芙轻笑:“当然重要,我连做梦都在想要怎么弄死他们。对了,人流量大的商业街怎么走?去找个地方吃饭,再换身衣服,太热了。”

进入压抑的地下后,饥饿和脱水状况更加严重,眼前的街道似乎开始扭曲,每一个细胞都在渴求糖分。

白隐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神态勉强如常,脱下白大褂,接着解开衬衫纽扣:“先穿我的好了。”

锁骨露出,飘来一阵若有若无的温热香气。

林半芙难耐地舔了舔唇角,才意识到自己过分激动:“……不必,我在蜂巢里找到了一点现金,还是去买新的吧。”

白隐失望地垂下嘴角,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

“不让你大庭广众脱衣服,难道还是我做错了?”林半芙停在路边的门店前,注视着玻璃柜里的黑色薄风衣。

长度刚好过膝,就是这件了。

林半芙推开店门,她买东西从来都是直奔主题,确定好需要的东西,从选定到付款不会超过十分钟。

虽然很满意丐帮混搭风,但时尚达人的造型对接下来的场合来说,还是太不严肃了。

但店内的导购小姐,明显没打算轻易放过这位高质量的客人,职业性地露出微笑站在旁边:“小姐,这个系列还有酒红款,非常适合您的气质,需要试一下吗?”

林半芙直接进了更衣室,片刻后出来,带出一股让导购安静的气场:“……将军上阵之前总要披挂,穿着维尼熊睡衣去,就有点不成样子。”

导购愣住,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林半芙从口袋里拿出条吊坠,补上一抹酒红,将长发束成马尾,付钱离开衣店。

另一边,白隐面对垃圾桶,正在做今生最艰难的选择。

这几件衣服是林半芙让他处理掉的,到底要不要偷偷留下呢?

衣服又不是她的,没有收藏价值,但临时穿过一会儿应该也属于她的东西。

再说,要把东西放在哪里?口袋里明显塞不下,穿在身上似乎也不行……

林半芙刚离开店里,看到外面有一只纠结的白隐,顺手将衣物塞进垃圾桶:“你在想什么?”

“……已经不用想了。”白隐回神,发现她胸前多了条项链,“接下来要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