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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吧,亚当们(56)

作者: 我独顽且鄙 阅读记录

提着五份沉重的饭盒,大概十分钟后我到了目的地——当然是从偏避巷子的后门进去的。

是这家店的保镖们要吃,店内的小姐还得再过一两个小时才能忙活完。

收了钱,直接回去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糟就糟在我跑了一趟夜总会的洗手间,出来再到后门,走没有两步,就看到一对人影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巷子里。

他们人是躲到了电线杆背后,但是影子却长长得拖到地上。

我会留意,全因为走到稍近处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女声。

余余哀求着:“哥,求你了,别再赌了。你就安生一点,我保证养你一辈子。”

毫无疑问,那个佝偻着身子,几乎缩在余余影子里的人,是我只打过照面的余余哥哥。

男子的声音太小,我完全听不到他说什么。

两分钟后余余怒骂:“开什么玩笑!凭什么人家的钱我能伸手要?哥你疯了吧!”

阴影里的人伸出手抓着余余的两肩晃动,余余胸部摇得厉害,我差点受不了要上前阻止。

却有人快我一步,从分岔的小道上闪身而出,双掌推开男子。

“干嘛干嘛,每天都来骚扰你妹妹,恶心地跟虫子差不多!”

无需开口,光凭身形我就知道来人是圆圆。

三人的音量小了不少,变成了窃窃私语。

隔着一根电线杆外加不亮路灯的灯柱,我听得到人声却听不清楚。

不禁多少有些懊丧。

在原地等了又等,好不容易等到三人分开,余余圆圆往前去,与夜总会反了方向。

而余余哥则从岔道离开。

我暗叹口气,小心翼翼得跟随在两个女孩的后面。

原本以为她俩是在拍带颜色的那种小短片,不想还是亲身上阵,更想不到的是,看两人的情形连驻店都没有,竟然是站街。

是来这热闹声色犬马地方揽客吧。

远远得看着她们花枝招展有十来分钟,神奇的事情出现了。

圆圆比余余先拉到了一位客人。

我很想凑前去看看那位男性的尊容,圆圆的体重至少一百五六,有欲望吗?

剩下余余,她大概是更着急了,上前拽住一人,那人兴许是熟客,笑呵呵得并没有拒绝。

却又突生变故。

冷不丁得从旁蹿出两个身穿夜总会保镖服的男人,一人一边,将余余夹在中心。

熟客眼见不妙,脚底抹油得溜进夜总会。

余余看来并不慌乱,挺胸踮脚,气势汹汹得与对方争执。

然后保镖之一不客气得扇了她一耳光。

我心知,余余这算是坏规矩的,跑人家地盘上拉客,算什么呢。

只是护亲不护理是我一贯的原则,再加上,男人当街打女人,比抢客更恶劣……

等等,这好像不是我的理念。

纠结中,那边俩保镖已架着余余往偏僻处去,我再难忍耐,冲过去。

他们背对我,当然无防范,我不客气得一人一腿踢向他们的膝关节。

两人应声倒地,趁他们挣扎间,我抓起余余就跑。

直到余余在我身后喘着气叫:“水寒哥,你这笨蛋!”

我停下脚步,余余因为惯性直接撞到我身上,差点带着我一起翻到在地。

“水寒哥,”她胸前的巨大物体因着急促的呼吸上下起伏,“你真是,你打了他们,以后我怎么靠近那地方啊……对了,这几天你怎么没跟风哥一起回来?”

我没答她问题,反问道:“我不是看着你被那两人欺负么。”

余余笑了:“哎,这没什么。平时他们都对我们睁只眼闭只眼的,今天肯定是被他们老板看到了吧,不对我凶点那里交代不过去。水寒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这可不是风哥的地盘,就你的身份很容易出事的,还是快回去吧。”

这回轮到我笑了。我的身份?

我还有什么身份吗?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这文真是冷出新境界,耸肩。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63、

和余余这场意外的相会以老板的催命电话告终。

小家子气的老板打来电话怒吼:“一百多块也要卷款潜逃吗?”

我颇为尴尬地在余余面前挂断手机,也不顾她诧异若大街上发现章鱼的眼神,赶紧逃窜。

回到餐馆,老板已然关了店门,人却站在门口等我。

他一见我出现,倒并不如我料想般伸手要钱,反而长出了口气。

“你小子跑哪去了?以为这是哪里?大半夜得到处溜达,保不准就给人捅一刀,还只能自认倒霉。”

原来老板是担心我的安危……

倒也是,连我都觉得鄙人身上浓浓得散发着不属于此地的气息。

这一页翻过,又是好几个平静的日子。

除了忙得人仰马翻外。

体力劳动的好处在于肢体筋疲力尽时,大脑也会跟着停止运转。

所以才有人说,人生事,归纳不过两种:

吃不饱的;吃太饱的。

更不要说有时间去关注回忆那个人。

虽然说过了二十五的大关还做送餐小弟实在有点太老,但于我何尝不是幸运?

就是我不找麻烦,乐天知命,不代表麻烦不来找我。

有天夜里老板收档,我才出餐馆走不多远,却见到了呆站的余余。

她见我的神情怎么也不似偶遇。

我怔了怔,余余面色惨白,无论如何不像有值得庆贺之事。

“水寒哥帮我。”果然开场白便让我头皮发麻。

我叹了口气,拉她离开街边,换了个说话的地方——我临时租住的笼子。

幸好还算是整洁干净,又或者余余根本没有余力来注意到这点。

她进了屋来,脸上更难看了。

“水寒哥,能不能陪我去会一会老叶那边的人?外号叫‘大雁’的……”

蓦然想起小陌事件里,那个长相我已然模糊,清楚记得那道伤疤的人物。

“你惹他了?不过你来找我干嘛?陈风呢?”

出事了?我第一反应。

余余现在怎么也算他那边的人,若真有事,陈风不可能置之不理隔岸观火。

“这事不知道怎么跟风哥开口啊,只怕他知道了,我哥命不保。”余余满脸为难。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余余哥从余余身上捞钱尚嫌不足,脑筋动到了圆圆身上。

某天下午,临近傍晚的时间去了“乐春院”打算找圆圆,以帮她们拉生意为名赚中介钱。恰巧那时候余余带着一个生病的孩子去老蔡头那边,而圆圆在厨房做活。

他探头探脑,被小羊逮个正着。

小羊是义务护院,当然要驱赶这人,两人厮打起来,但地点却因为小羊追逐的缘故而离“乐春院”稍远。

不知道为什么,在此过程中,小浅托付给小羊的虎斑猫跳了出来。

咬着余余哥,他一脚把猫踢飞,猫惨叫一声倒地不起。

这回小羊急了,冲上去与余余哥拼命。

但说到底,十岁出头的孩子当然比不过成年男子的力气,他很快就被余余哥制服。

虽然余余语焉不详,但是从那含糊的口气中我已然猜到小羊一定是受了伤,而且可能伤得还不轻。

要不后面的事情不好解释。

余余哥受了刺激之后利令智昏,索性把小羊给绑走了,以此来向余余和圆圆逼钱。

等到余余匆忙赶到家里后,早已不见小羊的身影。

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债主上门讨债,余余哥再出下策,将小羊拿去抵债……

“等等,”我听着不对劲,忙打断余余,“拿小羊去抵债什么意思?那是男孩子,还是陈风的家人,他们真收了?也太傻了吧!”

余余深吸口气,告诉我这才是难办的地方。

想必那帮人已经明白小羊与陈风的关系,但这并不是他们亲自动手抓的人,而是通过买卖,就不算违反彼此不动家人这条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