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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是腹黑大人(1)

《老公是腹黑大人》

楔子 戒指等于一只藏獒

康聿和我不但是初中同学,还是同桌,我们就是传说中早恋的那一拨,交往了九年,终于在二〇〇四年的二月十四日,康聿向我求婚了。

由于康聿不是上海本地人,而我的娘又是典型的上海中老年妇女,对地域差异尤其看重,因此坚决反对我和他交往。

那怎么办?先斩后奏?私奔?算了,我可不会干这种傻事,只能以一个“拖”字来解决问题,希望到时候我的娘会看开点。

这件事康聿看在眼里虽没说什么,但是我知道他是个很要面子的大男人。

当时的康聿还只是见习飞机师,他在职的航空公司是全球著名的德国ltu航空公司,对于中国籍飞机师要求非常严格,也就是说他未必能够转正。

尽管他信誓旦旦地说会让我幸福,我的娘还是看轻他。

或许是康聿想要极力表示他的诺言全都会兑现,也或许他实在是很要面子的大男人,在拖了一年后,也就是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四日,他买了一枚一克拉的戒指第二次向我求婚。

面对这枚一克拉的戒指,我的脑子彻底当了机。

竟然还是卡地亚出品!

“多……多少钱?”我没敢接,脑子里轰隆隆地响,眼睛也被钻石的光芒刺得快瞎了。

“比上海便宜,拜托公司的前辈在瑞士买的,十七万。”

“什么?”我狂跳而起,还打翻了桌子上的饮料。

我的反应,让康聿皱眉,“你不喜欢?”

我摇头,这种时候我不敢说不喜欢,只是……只是……

“你哪来的钱?”他现在还处于见习阶段,虽然工资也很高,但有打算再买套大点的房子,加上生活费,他哪来的十七万。

“借的!”

“什么!”这次我是扯着嗓子在尖叫。

“你安静点!”

“你蠢蛋!借钱买戒指,还买这么贵的,你是不是脑袋被飞机撞过了?”

“……”

“退了,赶快给我去还钱!立刻,马上!”我揪起康聿的衬衫领子狂叫。

“我会还!”

“p啦,拿什么还,卖身做牛郎啊!”虽然,他的确有做牛郎的资本,从小就是个帅哥。

康聿估计是听不下去了,脸一黑,非常之凶狠,“你只要说‘要’,还是‘不要’!”

用我的比喻就是藏獒级别的发飙。

“我知道你想让我妈另眼相看,可是何必呢。”

“‘要’,还是‘不要’!”康聿这只藏獒开始露出獠牙了。

“……”

僵持了大概三分钟,我还是收下了,因为我了解他,虽然物质不能代表一切,但对于我的娘,却是最好的良药。

可是我心里总觉得别扭。

“这枚戒指能买多少只狗啊……”我从小就是爱狗痴狂的人。

“……”

“都能买藏獒了!”

康聿的青筋正突突地跳着。

我毫无察觉,看着闪光的戒指继续叨念,“如果不买藏獒,也能买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了吧。”

康聿阴寒的声音冷飕飕地飘了过来,“你要狗,还是要我!”

正沉浸在计算十七万可以买多少只狗的我,反射性地答道:“狗……”

康聿当场发飙,狠拍一记桌子。

我吓了一跳,才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不过错误已经造成,他已经气得头顶生烟了。

“不是的,我是说……哎,你不要走啊!”

康聿摔门离去,不过很快又回来了,因为这里是他在公司的寝室。

我刚想说对不起,康聿抢先一步开口,“回家去,抄一百遍‘我比狗重要’,我才原谅你!”

“……”

“否则,我就去绑架你的莱西,不停地折磨它,还要在你面前折磨!”

莱西是我养了十一年的德国黑背,我的心头肉。

“……”好冷!这算什么,对症下药。

但不管怎么说,这枚等于一只藏獒或八只雪橇犬的戒指,终于让我娘对康聿的态度有了那么一点改观。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四日,我俩交往的第十一年,也是康聿成为正式飞机师的第二天,我和他终于成了合法夫妻。

一个星期后,婚礼定在十一月,据说今年是双头春,是十年难得的结婚好年。

我属狗,喜欢狗,今年是狗年。

狗年,属狗的我要出嫁了。

但是……但是……

我至今有一种冲动,那就是……把这枚戒指拿去当铺换钱,然后买狗。

可是……可是……

我更害怕康聿真的会去折磨莱西。

因此我每次看到这枚戒指,就给自己下暗示。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它是一只藏獒,它是八只阿拉斯加雪橇犬……

唉……我咋就认识这个男人了咧。

第一章 王爷登场

我的名字叫欧阳淼淼,上海人,家境小康,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孪生妹妹——欧阳焱焱,父亲是个生意人,母亲是个法医,算是很普通的一个家庭。

1995年9月11日,星期一,这年我虚岁14,因为早读书一年,所以已上初中二年级,就在这天,我和他相遇了。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天下着牛毛般的细雨,整个早上都没有太阳,灰蒙蒙的,那天是毛主席逝世纪念日,照例我们的早操被取消,留在教室里听广播,广播的内容无非就是毛主席伟大的一生,具体是什么,我真的是忘记了,因为……我睡着了。

他就是在那时出现了。

他的名字叫康聿,一个来自东北的男生,他还有一个牛x到不行的姓氏——爱新觉罗,汉译金子的意思,对于如今铺天盖地的清穿小说,这个姓氏估计无人不晓,无人不知,如果满清皇朝还在,他这个据说是醇亲王载沣的后代,就是个正统的小王爷。

可是对于我们这些九十年代初期的初中生来说,爱新觉罗……好遥远的姓氏啊,那时才没有那么多清穿小说看,也没有那么多清朝电视剧看,我们是看渴望长大的,看黑猫警长长大的,也是看花仙子、机器猫、希瑞这类外来动画片长大的,哪来的清朝历史剧,就算有也不会像现在那么感兴趣。

就在老师将他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底下发出一阵阵惊叹声中,我醒了。

爱新觉罗?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妈呀,这家伙的姓怎么比我的复姓还长,那要是考试的时候,他不是要写很久。

正想着,我一遍擦去嘴角边的口水,一边看向站在讲台前,站得笔直的男生。

呃……不用擦口水了,再擦也无补于事了,因为它开始泛滥了。

男人味,这个字眼就那么堂而皇之的出现了,或许不该用男人味这个词,应该用性格这个词更恰当,棱角分明的五管轮廓,小麦色的皮肤,尤其是他的眼睛,炯炯有神之下还有一种叫做傲气的东西,让他看起来扎眼得很,1980年生人,比班里的同学大一岁,比我则大两岁,谁让我早读书一年呢,据说是因为转学的关系,才重读初二,虽然才16岁,或许是东北满人的关系,身高已经175,因此在上海,这个南方城市,在一群还未发育的初中男生当中,他的出现就像在一群哈巴狗当中突然出现了一只狼狗,就算是幼仔,也是格外的扎眼。

我的口水嘀嗒嘀嗒的往下流,早已忘记要去擦了,或许是我的注目礼太过激烈了,他发现了,黑眸一转,和我的眼睛对了个正着。

当下,我的脑海里莫名的就响起了一百只狗汪汪的歌唱声,那曲调还是——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里,这里有红花呀,这里有绿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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