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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剑三同人)专业剧透[综武侠+剑三](94)+番外

孙小红本来在安安静静地听着两人说话,还想着楚老板说的确实有道理,等回去她也该劝劝爷爷颐养天年,孙家的事情,自然有子孙们来做,突然听着这么一句问话,眨眨眼,想了想,有些犹豫道:“听起来似乎没错……”

楚歌也不以为意,看了眼孙老头,就见他皱了皱眉头,若有所思。古代的姑娘们,在择婿方面到底有些局限性,她们早就习惯为男人牺牲一切,甚至若是牺牲自己能全了男人的名声,那不算亏。不过只要孙老头听进去,想来也未必还会给孙小红选李寻欢当作终身的依靠,反正她觉得李寻欢配不上孙小红。

送走了孙老头祖孙俩,楚歌这才慢悠悠地回去店里,就见叶归程站在酒馆角落,抬头看过来,无奈地问她:“小老板,这人醉成这样,怎么办?”

角落里的人是李寻欢,只见他软成一滩泥,醉眼朦胧地趴在桌上,手上似乎连握住酒杯的力气都没有了。

李寻欢是不会喝醉的,楚歌几乎立刻就想到这点,不由坏心眼地挑了挑嘴角,道:“咱家酒馆还从来没有收留过酒鬼的习惯呢,不若你去他身上搜出该付的酒钱,扔出去得了。”

这种事叶归程自然不会去做的,楚歌本来就是随便说说,只不过她话音刚落,一条人影突然自正门进来,闪身挡在李寻欢跟前,“夺”地一声,将一柄铁剑插入桌上。

这只是个少年,瘦削、坚毅、稚嫩、天真,此时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乌黑的眼睛平静地看着楚歌,但这番姿态却完全表明了他的意思——这个人,你们不许动。

楚歌的眼睛微微睁大,心下一动,道:“阿飞?”

阿飞乌黑的眼睛闪过疑惑:“你认识我?”

楚歌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见过你母亲……还有你父亲。”

阿飞一呆:“你见过我父母?”

楚歌分分钟进入影帝模式,微微一笑,点点头,感慨道:“你跟你父亲很像。跟你母亲也很像,她把你教的很好。”

阿飞心里一暖,看着楚歌的目光甚至都柔和了下来。

阿飞无疑是个三观端正、积极向上、天真赤诚的好孩子。

首先对于一力教养自己的长大的单亲母亲白飞飞,他敬爱孝顺甚至十分眷念,虽然并不十分了解母亲为何带着自己生活在缺衣少食的山林里,但她对自己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在白飞飞去世后,他独自生活得艰难,称得上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若是其他孩子只会黑化,他却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母亲在世时对自己的爱。

其次不同于其他单亲孩子,他对那位素未谋面的大侠父亲也是满心景仰,也自卑于自己仅仅是沈浪的私生子,还是不被父亲所知的私生子。所以在李寻欢问他叫什么的时候,没有说出自己的姓氏,他是希望等自己在江湖上闯出不逊色于自己父亲沈浪的侠名的时候,再堂堂正正地冠上父姓。

当然从他踏入江湖至今,他也杀了无数人,但那也都是在自保的前提下的,毕竟他的剑法是在山野外练成的,本就是杀人的。

所以对于他来说,这辈子最能触动他的就是他的父母,而说他像他的父母,更是最大的褒扬,听到这样的褒扬,他怎么能够无动于衷?他自然十分高兴,甚至高兴得都忽视了楚歌的年纪比他还小,怎么可能见过他的父母。

他高兴得忘了,甚至还想再跟楚歌打听打听父母的事情,但李寻欢却不能继续坐视不管,他立刻不装醉了,直起身子,狐疑地看着楚歌:“你见过他的父母?什么时候见过?”

楚歌瞥了李寻欢一眼,哂笑道:“哟,小李探花不装醉了?”

李寻欢被说的面上微红,不自在地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不再追问。

不过他还是点醒了阿飞,阿飞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楚歌:“你什么时候见过我的父母?”他母亲自生下他后就一直跟他在一起,至于父亲,据说是在他出生前就已经远走海外了。

楚歌慈爱地看着阿飞:“很久以前了,那会儿你父亲还没出走海外呢。”

那岂不是将近二十年前?阿飞惊呆了,傻傻地看着楚歌:“那你现在多大了?”

楚歌晃了晃手指,神秘一笑:“随便问女孩子的年龄,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阿飞立刻就不纠结这个问题了,转而问道:“那你给我讲讲我父母的事情吧。”

“你父母的事情不着急。我们之后慢慢谈,现在我比较关心的是——”楚歌转头看向李寻欢:“小李探花此次前来,怕是不只喝酒这么简单吧?”

李寻欢这才意识到,人家早就认出自己的身份了,他突然想到对方之前说自己花式作死的话,莫非当时这位楚歌老板并非指桑骂槐,而是确确实实指他李寻欢?

这个问题的答案太让人尴尬,李寻欢决意不去理会,转而苦笑着对楚歌道:“楚老板所料不错,在下此次来,是为了我结义兄弟问这位叶公子一句,不知云小侄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你竟狠心要绝了他的练武之路?”

叶归程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他是这么说的?”

楚歌冷笑道:“归程,我说的你可信了吧。兴云庄那些人,惯是能颠倒黑白的。”

叶归程点头。

李寻欢道:“楚老板此话怎讲?兴云庄的义士在江湖上都颇有侠名,如何颠倒黑白了?”

楚歌好笑:“小李探花当真这么想?”

李寻欢沉默。

龙啸云结交的那些个兄弟,他一个看不上。只是龙小云到底是龙啸云和林诗音的孩子,嘴甜讨巧,他还是要回护一二的。

楚歌对阿飞道:“阿飞,你看你结交的这个朋友,一点不实在。”

李寻欢还是很对阿飞胃口的,他有心帮忙在这位父母昔年故交面前帮朋友说说好话,只是他并不善言辞,只能诚恳地说:“他很好。”

“很好?”楚歌不由笑了起来,“你若知道他当年做的事情,大概就不会觉得他很好了。这个人当年跟他表妹定了婚约,两个人青梅竹马,感情甚笃,等着成亲了之后过甜甜蜜蜜的小日子……”

李寻欢蓦地握紧了拳头,却并不阻止楚歌翻他当年的旧账,毕竟一来楚歌没有点出表妹的名字,二来他是真心喜欢阿飞这个朋友,也希望阿飞能够更加了解他,然后再来决定是不是要继续跟他做朋友。

“然后他有次出门,差点死了,被一个人救了,他就跟对方结拜为义兄弟。后来义兄弟惊鸿一瞥瞧见了他的表妹,惊为天人,就非君不娶……暂且不说他这位义兄弟知不知道这位表妹是他的未婚妻,其实我觉得是知道的,毕竟这板上钉钉的事,府里下人总有说漏嘴的——总之他的那位义兄弟对他表妹一见钟情,爱得要死要活。他那义兄弟是真的要死要活,思念成疾,都吐血得快死了。然后他为了保全兄弟之意,就假装风流成性,都把当时的名妓请回家,丝毫不管心爱的表妹看到他这些行为心有多痛,一个劲儿地伤害那位可怜的姑娘。那位表妹姑娘可不知道他心里的纠结啊,只知道素来对自己体贴有加的表哥突然跟变了个人似的,再加上那位义兄弟还在不断地追求她……我估计吧,那位表妹姑娘估计也是被刺激到了,赌着一口气,想着兵行险着,让表哥回心转意,毕竟之前他对自己还是很深情的来着。结果表妹姑娘是输了丈夫赔了人,表哥根本不理会,只能老老实实嫁给了他的结义兄弟。最后他觉得皆大欢喜了,就功成身退,把园子啦家产啦,尽数给了表妹作为陪嫁,自个儿还一副受了情伤的模样,远走他乡,甚至数十年不娶。他自认为既保全了兄弟情谊,表妹也是自愿改了婚约,另嫁他人的,做的没有一点错处。但是阿飞你说,若是你爹或者是你,可是能做出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