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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剑三同人)专业剧透[综武侠+剑三](100)+番外

反正林仙儿不懂武,又被毁了容貌,想来也没多大的威胁,相比较起来,门派里被林仙儿诱惑,到现在还没清醒过来的徒弟们更为重要。

梅花盗的事情不了了之,城里江湖人的数量也慢慢减少。

楚歌坐在柜台前,听着酒馆里喝大了的一群汉子说着什么胡同的什么春楼来了个特别丑的盲女,不过虽然又丑又瞎,身上的皮肉倒是又白又软,那小腰细得,一把手就能握住了,还天赋异禀,怎么折腾都受得住,一天接十个男人都不嫌多……

楚歌正想着这描述有点耳熟……只是不等她继续听下去,杜叔已经黑着脸让那几个汉子闭嘴了,顺带还瞪了她一眼——这也是你能听的?

楚歌摸了摸鼻子,转而打开早就看完了的账册子,做出一副用功的模样。这时听到有人要添酒,楚歌下意识抬头看过去,正好看到阿飞正给人送酒。

虽然他抿着唇,努力做出一副无害的模样,但那些第一次来喝酒的,却还是有些心惊胆战——阿飞身上的杀气太重了,普通人自然吓得很。不过常客倒是好很多,喝酒的嘴上还能腾出空,跟阿飞说笑两句——阿飞刚开始都不搭理人的,被杜叔毫不客气地训斥了几次后,也能说上两句,只是嘴角死绷,依旧是不苟言笑的模样,好在客人们倒是不大在意。

虽然阿飞的样子也挺萌,楚歌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就好像知道那里有金子,急匆匆跑过去捡,却只看到一块砖头……呃……那我之前是想看到谁?

眼前恍惚有个明黄的身影,重约百斤的轻重双剑背在身上就好像没什么重量似的,单手稳稳地托着托盘,腰背挺直,长身玉立,丰神俊朗,仿佛注意到自己的视线,回过头来,轻轻一眨右眼,缓缓挑了挑嘴角……

酒馆众人听到“咚”的一声,循声看向柜台,就见往常刚好能露出个脑袋的酒馆小老板不见了,隐隐的痛呼声从桌子底下传来。

杜叔心疼得赶紧去把人扶起来,一边给人拍土,一边带着关切地责问道:“小姐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不是说了坐椅子时不许翘起半边椅子腿……”

楚歌捂着脑袋,借机掩饰有点发烫的脸——归程不过是为了铸剑离开酒馆几天,明明每天晚上都回来,这大白天的她咋就开始想他了呢?

一定是店里太清闲了,一定是的!

第81章

一大早,楚歌坐在饭厅桌前,打着呵欠,等着开饭。叶归程和阿飞帮杜叔从厨房把食盒端来。

过了没一会儿杜叔递过一只细瓷碗儿,楚歌还以为是粥,随手接过来,习惯性地拿勺子搅和=了搅,突然睁大眼,看着碗里几只白胖软和的汤圆,有点惊讶地抬起头:“今天元宵节了?”

“还没睡醒?”叶归程抬手敲了敲她的额头,“外头的花灯都挂了几天了,今天可不正是正月十五上元节?”

就是因为花灯挂了太久,她才一时没想起来好么。这个世界的背景原著里虽然没说,但默认都是大明,明朝元宵节从初八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七,足足有十天。她刚看到大街小巷挂起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花灯时还兴奋了好一会儿,等到现在,早没了那股新鲜劲儿。

不过汤圆还是很好吃哒~白瓷勺里晃着一颗白白胖胖的汤圆,极其勾人食欲,一口咬下去,香浓的芝麻香味在嘴里逸散开来,齿颊留香,而勺子里的半个软胖汤圆配着溢出来的黑芝麻馅儿,又格外诱人。

楚歌一边呼着,一边三下五除二将碗里的五个汤圆吃掉,除了黑芝麻馅,有桂花馅、豆沙馅什么的,杜叔了解她的口味,倒没做得太甜,她吃着正合适,便意犹未尽地把碗递给杜叔,表示再来一碗,同时直起身子,往叶归程的碗里探去:“归程,你的汤圆是什么馅的?”

“没馅啊。”叶归程愣了一下,然后举碗给她看:“……你们叫汤圆吗?我家乡管它叫面蚕来着……不过汤圆这个名字,是不是太可爱了一点?”

楚歌探头一看,叶归程碗里的完全不是什么汤圆,看着超像一碗疙瘩汤,只不过这疙瘩呈椭圆形,大小均匀,若那汤底不是显而易见的肉汤,倒像是拉长了的汤圆。

楚歌不由歪头看向杜叔。

杜叔却另递了一碗紫米粥过来:“小姐,汤圆你不能多吃。喝了这粥不够的话,我还做了点心。”

楚歌接过粥,指了指叶归程的碗:“归程的汤圆跟我的不一样。”

杜叔这会儿已经又盛了一碗汤圆放到叶归程手边:“叶公子吃完蚕面,不妨尝尝这边的上元节食汤圆。这碗是甜的,你应该喜欢,还有咸的,你大概也会比较适应。”——毕竟蚕面就是咸的。

叶归程探头看了一眼,笑了:“这个呀……这小东西叫做汤圆倒是挺合适的。”说着迅速喝完碗里的蚕面,舀了一个汤圆尝尝。他吃的正好是个水果馅的,甜而不腻,不由竖了个大拇指——好吃!

楚歌不解:“蚕面是什么?”

正闷头默默吃了两大碗汤圆的阿飞也抬头看来。

杜叔索性也该他们俩各盛了小半碗,道:“蚕面是叶公子老家的上元节食。食材其实个汤圆很像,用绿豆粉、糯米粉、面粉和糖做的,软糯有弹性,搭配上肉汤的肉香,味道还不错。”

两个人一块儿尝了尝,阿飞耿直道:“还是汤圆更好吃。这个……味道淡。”

叶归程也跟着点头——汤圆的糯米面皮比较薄,而面蚕整个一团,确实不容易入味。

杜叔笑道:“不能这么比。节食吃的就是那个氛围,真要说好吃,还有什么比红烧肉还好吃?”

阿飞使劲点头啊点头——他最爱吃红烧肉了,尤其是杜叔做的,他能吃整整一大盘!

楚歌和叶归程对此持保留意见,给出的反应就是没反应。

杜叔对阿飞的态度很满意,然后挑眉看向另外两人——他觉得他作为大厨的尊严受到了质疑。

楚歌立即诚恳道:“只要是杜叔做的,什么都特别好吃。”

杜叔满意了,决定高抬贵手放他们一马:“快点吃吧,吃完一会儿还要出去再买几盏花灯,我虽然做了几盏,到底不太够。这一年也是有够忙的,多挂点,也好多添些喜庆。而且晚上还有灯市,你们也都要去凑热闹吧?”

想到晚上有热闹,在杜叔眼里都算是小孩子的三个人立刻低头,专心巴拉碗里的汤圆。

楚歌他们已经在这个世界待了一年了。这其实算是他们在这里过的第二个元宵节,只是那会儿他们刚来没多久,叶归程要铸剑却连材料都没找好。

虽然杜叔从酒馆仓库扒拉出一大块垫箱子的天外陨铁,但铸剑不能全靠陨铁啊,还得找别的。

所以叶归程每天都早出晚归的出门找人打听哪里有什么好的或者稀奇的矿石什么的,有时候甚至还要出趟远门亲自去看看听说的矿材。与此同时,他还要学习这个时代的锻造技术,他扒拉过史书,这个时代距离大唐都快一千年了,锻造技术发展得极快,他要学的东西非常多,甚至连年都没好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