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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她不想负责(212)

……

回去后,姜姗跟顾恒说起了这件事儿,让他帮忙留意着点有没有适合郭勇的工作。

顾恒不假思索地道,他可以把郭勇安排进他的公司。以她的能力,做个保安队长,那是绰绰有余了。

姜姗否决了这个提议,郭勇是个要强的女人。

如果她知道自己是通过后门进了顾恒的公司,心里肯定不好受。

虽然以她的实力,也是能够进入顾恒公司的,但是郭勇就是会过不去心里那一关。

顾恒答应了姜姗会留意着点适合郭勇的职位,郭勇的事,如同俩人生活中的小插曲,只泛起了一点点水花,就过去了。

……

之后的一个月,姜姗都没有和郭勇联系过,心里倒是一直记挂着郭勇的事情。

春去夏来,姜姗和陶乐乐去了商场,逛街买夏衣去了。

夏天,是陶乐乐最喜欢的季节。

她可以每天换一身衣服不重样的,还能吃冰棍、冰激凌,甜筒。

从她一早换上自己喜欢的衣服的那一刹那,她就开始开心了。

姜姗在商场只买了两条裙子,又给顾恒买了条领带和袖扣,就没有什么逛街欲望了,陪陶乐乐慢慢的逛着。

然后,她就被陶乐乐疯狂的购物欲给吓到了,裙子、T恤、吊带、热裤,七分裤,九分裤、背带裤、阔腿裤,只要是她看上的,一开始还兴致勃勃的试穿一下,后来看到合适的,觉得满意了,包起来包起来统统包了起来,可以说十分的可怕了。

姜姗也给她拿了不少衣服袋子,如果不是俩人实在是拿不开了,她敢肯定,陶乐乐还会继续买。

陶乐乐看着橱窗上的漂亮衣服,显得意犹未尽,道:“姜姗姐,明天我们还来逛街好不好?”

想都别想!

这次逛街,姜姗觉得自己半条命都快没了。

逛到最后,她不看衣服了,一进店里,先找有没有地方坐,让她可以休息一下。

看着陶乐乐精力满满,半点都没有疲倦的样子,姜姗有一点羡慕。

“别,找你的燕哥哥去。他是男人,身强力壮的,给你拿购物袋再好不过了。你不是想和他培养感情吗?你和他一边逛街,一边培养感情正合适。累了就一起吃顿饭,再去看个电影,很有情调了。”

陶乐乐一亮,姜姗说的话,她相当心动了。

她夸道,“姜姗姐,你真聪明,明天我就去找他,让他陪我逛街。”

“嗯。”去嚯嚯燕悠然就对了。

俩人最后在一家甜品店坐了下来,随便点了些甜品坐下休息了。

等恢复精力了,俩人打算就回去了。

姜姗喝着饮料,无聊的打量着路边的行人。

来来往往的,一个个都慢慢着逛着,很是悠闲,这也算是她喜欢这个城市的一个原因了,生活节奏有些慢,让人觉得很舒适。

虽然这妖风一刮,天气会冷的叫人怀疑起人生。

姜姗收回了视线,就要好好吃她的芋圆,余光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怔了怔,不可思议的眨了眨眼睛。

她应该、大概、或许没有看错吧,站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的人,是林北吧。

她看这脸,这身高都像是他。

可这大男子主义爆棚的男人,怎么变得这么“小鸟依人”了,简直可怕。

只见林北手里拿着两只衣服袋,手上还拎着个女士用包。

在外人看来,他是个体贴女士的男人。

但是在姜姗看来,林北就是“小鸟依人”。

在姜姗眼里,林北从头到尾、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直男癌”三个字,让他主动给女士拿包,这太阳,算是从西方出来了。

她有些好奇,能够让林北心甘情愿的做这些的女人,是何方神圣,竟然把林北□□的完全变了一个样子。

社会叫做人啊。

一个念头冒上了姜姗的脑海,那就是林北大概、或许、可能是被包养了吧,金钱让自诩高贵的林北,低下了头颅,弯下了腰。

她不认为他是心甘情愿做这些事情的。

姜姗低头吃芋圆,好让林北不注意到自己,然后等待着林北身上挂着的女士包的主人的出现。

过了有五分钟之久,那个女主人还没出现。

林北有些不耐烦了,在服装店门口来回踱步着,但最终还是没有甩袖走人。

过了七八分钟的样子,林北背后的女人终于从服装店门口走了出来,两手空空的,什么东西也没有拿。

林北见她一出来,立马就绽放了一个笑脸出来。

姜姗觉得,这个模样,有些谄媚了。

在姜姗看清了那女人的相貌后,惊得险些掉到了下巴。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郭勇。

所以说,郭勇口中那个不听话,就会被她一天打个七顿八顿的没用男人,就是林北?

大男子主义如林北,怎么会忍受的了?

姜姗觉得,这个世界有点魔幻了,而她则在风中凌乱着。

☆、第一百四十二章

林北这人,是北南朝首富之子。

林首富在江南地区,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几乎达到了富可敌国的地步。

而且他还乐善好施,他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爱戴。

这林首富年轻时有这富可敌国的财富,日子过得却不是那么如意。

因为他有人生最大的遗憾,没有子嗣。

他侍妾众多,但每个女人的肚子都不争气,给他生了九个女儿。

如果没有子嗣的话,他这万贯家财算是白挣了,等他百年之后,这钱就都会落到别人的口袋里。

终于,在他夫人每月去拜送子观音后,加上林首富的心情耕耘,林夫人终于怀上了林北。

林北出生之日,林首富知道他夫人生了个男婴,他后继有人了,简直乐疯了。

在林北满月之时,大摆了七天七夜的流水席。

无论何人,都能来林家吃饭。

走的时候,他们还有银两可以拿。

不仅如此,林首富还给送子观音庙捐了一大笔的香火钱,并且重新修缮了寺庙。

可以说,林北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林夫人把他照顾的,那真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疼的不得了。

他上头的那几个姐姐,也宠他宠得不得了。

对他是千依百顺的,无论他提出合理或者过分的要求,只要她们能做到,她们都会答应他。

环境使然,林北不太尊重女性。

士农工商,林首富虽然很会赚钱,但是社会地位却不高。

他期盼自己的儿子能够考取功名,让他林家人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出人头地。

林首富花了大价钱请了先生过来教导他功课,林北头脑聪慧,学得很快,得到了各个先生的一致赞赏。

后来林首富又安排林北娶了当地有名的才女林秀秀为妻子。

这林秀秀的祖父是个小官,父亲是个举人,而她则自幼聪慧,接受父亲的教导学习。无论她学什么,一点就通,还会举一反三。她的父亲遗憾她不是男儿身,否则,她考取个功名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