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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同人)[剑三]庄花喜当爹(79)

叶炜舒了一口酒气,道:“没想到时隔多年,他们依旧如此恨我……

唉……也算我罪有应得,确实都是我的错。

我的错……

我的错……夕妹……”

他说着,一边呢喃着惨笑,一边拉过一边的酒坛不管不顾的往口中灌,活像一个醉生梦死神志不清的酒鬼。那酒水顺着脖颈洒了半个胸膛,脸上湿漉漉的分不清是酒是泪。

叶星天惊讶的喊了两声,叶炜竟然只顾着喝酒充耳不闻,理也不理他,把他视而不见了。

叶星天无奈,只好去找于无翼拿主意。

于无翼听说他竟然想把自己灌死,心中恼意更深,越发的恨其不争,但多年好友又不能不管,只好恨恨道:“去问问那柳不平,他到底想要怎么样?!当年三少错了,他们就毫无过错?!三少夫人死了,三少就不难过?!”

叶星天转而去问柳不平,柳不平闻言却冷笑一声,讽刺道:“当年藏剑山庄崛起,抢尽霸刀的风头,叶炜甚而勾引我山庄大小姐柳夕。

哼!也是小姐年幼无知,方才上了叶炜的当!

无知小辈,也配和我说话?你先去打赢我庄的风刀弟子,再来与我分说。”

说罢,那柳不平便闭上了眼睛,如老僧入定一般任由叶星天说什么都不闻不动不做回答不理会他。

叶星天没奈何,只好按照他的要求去挑战那些霸刀来的风刀弟子。

赢了风刀弟子叶星天捆捆伤口便回来了,对柳不平道:“我已经按照你说的你挑战风刀弟子了,现在你总该说了吧?”

柳不平睁开眼睛,冷冷的打量他两眼,虽然厌恶藏剑弟子,却还不屑于失信于一个小娃娃,他阴沉沉的道:“我霸刀本是江湖中鼎鼎有名的四大世家之一,我们霸刀的大小姐,虽然比不上皇家公主金枝玉叶,倒也是顶顶的娇贵人物。

而我大小姐与叶炜成亲之后,却未曾有过一日舒心的日子,藏剑山庄泯灭人性,只因大小姐出身霸刀便不允进门,即使怀了叶家的骨肉也是如此!

我今日率雷刀弟子前来,便是为了向叶炜这个无能之徒出这口恶气!

若你能战胜我手下的雷刀弟子,便算我等技不如人,我即刻带人离开此地!”

叶星天闻言心中却一阵刺痛,难受极了。

‘……藏剑山庄泯灭人性,只因大小姐出身霸刀便不允进门,即使怀了叶家的骨肉也是如此……’

三少夫人是因为出身霸刀才不给进门,那么我又是因为什么才不能相认?父亲为什么不愿意认我?我又何时,才能找到自己的‘父母’,有一个身份?

若三少夫人至死都未能被藏剑山庄承认,那么是否自己这来历不明的孩子,也至死都会如此?

无人承认,无人认可,无人接受。就像一个连外室子都不如的耻辱,尴尴尬尬又顽固的存在那里,让人不齿。

从一开始大庄主不愿相认,叶星天便知道自己的存在于大庄主而言大概是一个不可提及不为人知的耻辱。若非如此,大庄主无妻无子,又为何如此排斥自己?

叶星天难过的几乎快要哭出来,灰灰暗暗的,闷闷的疼。

他抿着唇忍着心中难过压抑,闷不吭声的提着剑向雷刀弟子聚集的地方走去。

他能打赢风刀弟子,自然也能打赢雷刀弟子,只是因为心情抑郁,他手下却多了几分发泄与自虐的冲动——下手更狠,却是以伤换伤的打法。

叶星天从未受过那么重的伤。

他的速度很快,闪躲能力很高,平日里受伤极少,今日不管不顾,那刀子便落在了他的身上。

他从雷刀弟子中走出来割断绑住侍女们的绳子时,侍女摸着他的胳膊的手都在颤抖,泣不成声。

那鲜血浸透他的衣衫,顺着衣角滴下,在地板上溅起一朵艳丽的血花。

“少、少爷,请让奴婢们给您包扎吧……”

叶星天没有拒绝。

清理,上药,用绑带紧紧缠了一圈。叶星天重新换了一身衣服,除了他白的几乎透明的脸色,再看不出他受了多少伤。

告别了侍女们回到柳不平那里,叶星天拄着剑冷冷问道:“我已经将雷刀弟子全部击败,你呢?”

第63章 江南孤影

柳不平震惊错愕的看着他,脸色变了几变,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恨恨道:“我们走!”

目送霸刀弟子退走,于无翼道:“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你就去告诉你们庄主吧,他定然高兴。”

“嗯。”叶星天点头,去找叶炜。

叶炜醉倒在食案上,却依旧喝个不停。

叶星天心里悄悄翻了个白眼,坐在食案下,淡淡道:“庄主,于前辈让弟子告诉您,前来寻事的霸刀弟子已经被悉数赶走,您不必再为难了。”

叶炜摇摇晃晃的抬起头来,浑浊的眼睛中闪过一抹复杂的光,那光亮直让叶星天以为他其实是清醒的,毫无醉意。

“多谢……于兄了,嗝!”叶炜浑浑噩噩的说,“只是叶某……呃!……叶某早已无心江湖纷争……呃!……只愿能嗝,能有一日完成妻子遗愿嗝!——化解藏剑和霸道的宿怨,与小女……共叙天伦……嗝!

无双剑之名,就让他随风而去吧。

星天啊,就劳烦你……呃!……替我去把无双剑取来……我要……做个彻底的了断。”

“庄主?!”叶星天大惊失色。

叶炜却抬手止住他的话语,惨淡一笑,淡淡道:“去吧。它就在南面后院的剑盒里。”

叶星天有心再劝,奈何叶炜心意已决,他便只好去将宝剑取来。

宝剑位置他并不知道,但虎跑山庄的侍女却知道它在哪里。侍女领着他找到剑盒,将剑盒打开了。

然而,剑盒里却并没有一把声名赫赫的无双宝剑,只有一张留书。

——瞬间便将叶星天的多愁善感震到了十万八千里以外。

叶星天急忙抄起留书,飞速观阅一遍,顾不得胡思乱想匆匆忙忙向前院跑去。

“——庄主不好了!无双剑被偷了!”

“嗯?!”叶炜猛然坐起,又惊又疑:“——无双剑被偷了?”

“庄主请看。”叶星天将剑盒中发现的留书呈给他。

叶炜接过来看了一遍,深深皱起眉头:“……竟然是他……”

“庄主认识这偷剑贼?”叶星天问道。

叶炜解释道:“神偷一口清乃是大盗卫栖梧的兄弟。听闻他们两人曾犯下无数大案,只是不知他为何要盗我的无双剑……

我虽决意弃剑,但无双剑也不能落入贼人之手,你去把它取回来。

方才东面侧门有些动静,应该就是那厮所发,你去那边找找。”

叶星天皱眉,踌躇道:“庄主,弟子可能……未必是他的对手。”

叶炜不以为然的笑笑,道:“第一,一口清虽然名声大,但他武功并不出众。他出色的是轻功。

第二,他是贼,不是强盗。失主若是追回去,他必然不会正面对抗强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