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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同人)[剑三]庄花喜当爹(184)

叶蒙凉凉的看了他一眼,道:“我也没见过几个十岁大的半大猫崽子三番两次逃家,要出去闯到江湖的。”

“……”叶星天讪讪的噤声了……

叶蒙蛮横道:“要嘛,带上你的侍女,要么,跟我回家!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选择侍女!”夜星天沉痛的道。

叶蒙冷眼看着他面无表情的呵呵一笑,大手伸来把他按在大腿上又是“啪啪啪”一顿打……

——我让你选择侍女!我让你不回家!

一连十几个大耳刮子打下去,叶蒙看着那捂着小屁股两眼泪汪汪,敢怒不敢言的瘪着小嘴鼓着小脸儿的小兔崽子,心里终于生出几分大仇得报的畅快来。

但很快,他心中便升起一种疼惜和无奈的感慨。

……也许,这样也好。

叶蒙想不通,大哥为什么要力主废除自己儿子的继承权——虽然那孩子本来就不是大家眼里的藏剑山庄下一代掌门人。不过,他想大哥那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只是可怜了这个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之为难#

叶星天:我要出去玩!我不要待在家里!我要去闯荡天下!

叶英:不行,外面太危险了。

叶星天:呜……连出去都不让我出去,你不爱我了!(╥╯^╰╥)

叶英:……那你出去吧。

叶星天:哇——!我那么小你居然让我出去!你果然不在乎我了!呜呜呜……我就知道我是没人要的小孩!呜呜呜……我走!

叶英:……【#我特么真是日了天策了……】

第七卷 金水风云

第136章 阴森橘林

叶家是世家,孩子是要接受公子教育的。便如叶凌烈,叶凌烈虽然也是离家出走,但他已经十五岁,本身就到了出门游历的年纪。而叶星天却只有十一岁,正是学习东西的好时候,哪能放养?

——让他出门,可以说是对他少年好年华的一种荒废。

叶蒙真心不知道父亲和大哥是怎么想的——这差别待遇太大。

“……算了,反正以后也不用继承打理藏剑山庄,做一个自由自在的富贵闲人也没什么不好……”叶蒙看着小侄子那乖乖巧巧的模样,更加心疼感伤了。他叹了口气,抬手摸了摸叶星天的头,温和宽厚的道:“过年的时候记得一定要回家,顺便参加名剑大会。”

叶蒙此次出来并非全然为了叶星天——事实上叶星天只是顺带的。叶蒙出来时满心以为让叶星天回家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甚至对大哥口中“他也许不愿意回来”的说法嗤之以鼻,完全没想到这熊孩子真的是这么想的。

名剑大会明年春天举办,叶星天早就知道了,但听到叶蒙的说法他却不禁狐疑了,“——参加?”

——做为叶英之子、藏剑少主之一,家中举办名剑大会这种武林盛会他需要回去他能理解,但就他这种江湖小菜鸟还想参加名剑大会?

——开什么玩笑?!他够人家那些大拿一手秒的吗??

叶蒙慈爱的笑了笑,有些孩子气的眨了眨眼睛,神神秘秘的道:“——名剑大会改版了!”

叶星天一惊,“改版了?什么时候的事?现在距离名剑大会举办已经不足一年了,还来得及吗?”

“所以叔叔我现在要重新去送名剑帖啊。”叶蒙指了指后面的行李,那里藏剑弟子重重把守,道,“之前名剑帖已经发过一次,但不知为何,帖子竟落入一些江湖宵小之手。

我藏剑山庄的名剑大会,乃是十年才有一次的武林盛会,历来所请即使不是武林泰斗,也是名震一方的好手。他们那些下三滥想要做品剑人,够格吗?

但藏剑山庄又历来有认帖不认人的规矩……”叶蒙给了他一个“你懂的”的眼神,继续道:“二哥早就愁了。”

“恰好你横空出世,江湖人对你这藏剑少主好奇良多。再加上你根骨极佳天纵奇才,长得也是……阿爸从把你认回来就心心念念的想把你炫耀给天下人看,尤其是他当年那些老友……”

“——所以名剑大会就改版了。”

这些话换个人是万万不可能给叶星天实说的,毕竟叶星天是个孩子,但叶蒙却能。

叶星天的表情和他的心情一样的微妙,他艰难地道:“——听不太懂。”

叶蒙呵呵一笑,“听不懂?没关系,叔叔跟你说说改成了什么样子。

——除了名剑大会的那些大人物比剑之外,门下年幼的弟子也可以参加,彼此对战。为了照顾那些不太擅长攻击的门派,这次的名剑大会甚至允许那些小弟子组队合作。最低一人,最高可以五人。

相信无论哪一派,都不会放过这个彰显自己门内新生力量的机会的。

……阿爸已经给你报名了,到时候,就是他把你展示给天下人的机会。”

“这样能听懂吗?”

“能!”叶星天囧囧有神,然不知为何,心里又莫名的有那么一咪咪甜!

他兴致勃勃的问道:“那,有年龄限制吗?”

“当然有!不分差距的话,万一你运气不好一上去就遇上一个老江湖怎么办?”叶蒙道:“十五岁以下一个会场,十五到二十之间一个会场,二十到二十五又是另一个。”

“所以,记住好好练功听到没有?这资质敢掉出前十看你爷爷不揭了你的皮!到时候到剑冢里闭关一辈子吧。”

“嗯!”叶星天用力点头。

金水镇距离扬州不远,叶蒙并不怎么担心,再三嘱咐叶星天一定要在金水镇客栈等四大侍女到来之后,他便带着众多弟子匆匆上路了。

——得到家长许可的叶星天最后一丝心虚和压力也没了,一身金灿灿的校服重新换上,整个人就像出了笼子的小凤凰,撒了欢儿的小黄鸡,心情欢快的唱着歌跳着舞,脚步轻的几乎要能飞起来。

花香鸟语,蓝天白云,山明水秀——看什么都是美的。

临近午时日头渐高,春日暖阳虽不觉炎热,但他走了一路腹中略有饥饿。空间中虽有吃食,但他此时心情正好,见春光明媚草长莺飞便生了郊游野餐的乐趣。

——自从稻香村莫雨包包子事件之后,叶星天就再也没勇气尝试过自己动手做饭。

——由此可见,他的心情当真是好极了。

他看到不远处的大树下坐着一个休息的货夫,看他并不像什么恶人,便捡了些柴火打了一只野兔,剥去皮毛抛去内脏洗干净到那货夫不远处生火烤兔子。

虽然说是野餐烤野兔,但叶星天实际上是没有勇气吃自己做的东西的,所谓的烤野兔,完全就是一个乐趣。

因此,他烤兔子时怎么有趣怎么来,想怎么烤就怎么烤了……

不多时,他听到不远处大树下歇脚的货夫大叫,“不对不对,小公子你这样不对,你这样烤不熟哈!”

“……”叶星天……

叶星天默默扭头看他,举起手中杈著野兔的木棍,“……大叔会烤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