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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同人)[剑三]庄花喜当爹(163)

“好!好!好!这是你们逼我的!”叶星天豁然起身,看了看他们,果断爬到了凳子上,小小的豆丁以睥睨天下的姿势居高临下特别冷酷残酷的看着他们,压低了自己的声线,阴沉邪恶的说:“愚蠢的长安丑八怪们,这是你们自己找的!别怪本尊没给你们后悔的机会!”

其他六人和茶馆里旁观看热闹的茶客险些笑疯。

狄梅兰竭力忍着笑抽着气儿板着脸道:“我等绝不后悔!还请上仙快揭尊容!”

“快揭!”

“快呀小天儿!”

“哎呦能别那么娘们儿唧唧的吗崽子?你倒是揭啊!”

叶星天手搭在面具上,纠结来纠结去,特么的就是狠不下心揭下来。

龚云清起了半天哄一点成效都没有,虽然看小家伙纠结来纠结去下不了台挺有趣的,但更想看小屁孩到底长什么样好吗!

龚云清不耐烦了,他悄悄向张采芦使了个眼色。骤然出手,一把将叶星天从凳子上拽了下来紧紧扣在怀里,张采芦眼疾手快,手指一勾,勾掉了叶星天的面具。

所有人都在看熊孩子们的热闹,所有人都在等着叶星天的面具被剥掉,于是所有人都愣了。

好半晌,狄梅兰才呐呐道:“……原来是真的好看……”

狄梅兰的话语声惊醒了懵逼的小伙伴们,瞬间惊声一片——

“卧槽!”

“妈蛋这不科学!说好的不敢见人的都是丑八怪呢?!”

“我去眼瞎了!有一个朝义长得比老子帅也就算了特么的为什么叶天天那个死娘娘腔也比老子帅?!老天爷老子不服!!苍天弃吾啊!”

“——妈蛋死娘娘腔说谁呢?!!”

“小天你张那么好看你藏什么啊?脑子有病啊?”

“哼!╭(╯^╰)╮”叶星天傲慢的推开悲愤交加的龚云清,轻蔑的弹了弹那并未沾染灰尘的衣裳,冷笑三声,“后悔了吧?本少爷早就提醒过你们,本少爷美得突破天际,分分钟碾压你们这群愚蠢的丑八怪!”

“日!【中指】”

“日!【中指】”

“日!【中指】”

“日!【中指】”

“日!【中指】”

“……”唯一能在颜值上和叶星天拼一拼的史朝义聪明的保持了沉默……

——此时,只要微笑就好……

龚云清苦大仇深的拿着面具按在叶星天脸上,语重心长的道:“——你还是戴着吧。”

“不!我不!你们已经释放了邪魔难道还想再封印我吗?!(????? )你们这群痴心妄想的凡人桀桀桀桀桀!我要抢光你们的妹子!拆光你们的汉子!今天晚上你们一个荷包都别想收到!光棍一辈子吧蠢货们!(????? )”

“卧槽多大仇啊兄弟QAQ?!”

“……这心肠太尼玛歹毒了吧……╭(°A°`)╮”

“求放过!=@~@=!”

“……我真傻(っ╥╯﹏╰╥c)……”

……

整个上元灯会叶星天果然没有再戴面具,而龚云清等人也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深刻的意识到在勾搭妹子的时候,带上一个萌哒哒美美哒、又对你满怀恶意的幼崽是何等的错误决定。

——那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悲剧。

——整整一个灯会,少年们没收到一个荷包香包手帕花灯花朵……

——人家勾搭妹子勾搭出来的是钦慕,遇到他们勾搭时勾搭出来的全特么是母性……

——少年们的内心简直是崩溃的!

——什么时候哥也这么没存在感了?!妹子你看我啊!你看看我啊!我很帅的啊!你别哄孩子了求你!求你看我一眼啊QAQ!

——妹子求你和我谈谈诗词歌赋人生理想吧求你!我真的不想和你再说育儿经了啊卧槽!哥还没媳妇儿呢!

——再说一次我不是奶爸!你是不是眼瞎啊?!你见过这么英俊潇洒年少多金的奶爸吗?!啊?!见过吗?!

上元节的灯会持续三天,第二天小伙伴们便各自找借口全都溜了,独留下仇恨拉满的叶星天和从来没讨人喜爱过的史朝义——虽然他们把叶星天托付给史朝义时说的一本正经义正言辞,但这依旧无法掩饰实际上他们就是甩下叶星天逃跑的事实!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之带孩子相亲#

龚云清:发现目标一号!兄弟们等小爷去勾搭勾搭!

小伙伴:小青加油!↖(^ω^)↗

——梳头!换衣!整理仪容!摆pose。

小青:嗨~那位美女——

幼崽:哇~大姐姐,你好漂亮呀!

妹子:谢谢~你也特别可爱*^o^*。【这么可爱他说一定是实话】

小青:美女我——

幼崽:姐姐这个灯好漂亮!你喜欢吗?

妹子:喜欢呀!你喜欢吗?喜欢姐姐买了送你啊!

幼崽:姐姐真是大好人!~\(≧▽≦)/~!

小青:那个——

妹子:好了!快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喜欢的!

幼崽:嗯嗯嗯,谢谢姐姐!

妹子:小家伙儿你饿不饿呀?姐姐带你去吃好吃的?

幼崽:好呀好呀*^o^*

背景小青:——【石化中……】

幼崽:咦?姐姐刚才是不是有人和你说话?

妹子:咦?有吗?没注意呀。大概是不认识的人吧,别介意,走,我们去吃好吃的!

小青:……

小青:我特么真是日了天策了!(╯‵□′)╯︵┻━┻!

第122章 三人同行

叶星天在背后冲那几个没义气的混蛋狠狠竖了个中指,再看被这样坑害依旧好脾气的笑着温文尔雅的史朝义,默默翻个白眼。随手从路边摊上买了个面具挂在脸上,摆手道:“去找姑娘吧找姑娘吧,看在你是最后留下的份儿上,本少爷就不给你捣乱了!”

史朝义失笑,抬手轻轻摘下他的面具,温言道:“与我一起,你不必如此。”

“嗯?”叶星天奇怪道:“大家都希望趁机能找到一个可心的恋人,发展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你为什么不动心?”

史朝义微笑道:“我有胡人血统,模样与中原人有些微不同,中原的姑娘们即使想要一段感情,也不会青睐我。你捣乱与否,对我影响并不大。

更何况……我已心有所属,不想再毁了其他姑娘。无论她们是否青睐于我,我都不会接受。”

叶星天调侃道:“看不出来你倒是个痴情种子嘛,既然如此,那本少爷就不戴了。”

——反正本来也不喜欢。

两人一同看灯,叶星天性子活泼跳脱好奇心旺盛,史朝义温雅耐心又非常博学,无论是什么样的花灯,他都能说上一些来。两人一问一答相得益彰,虽不甚熟悉,彼此相处却十分轻松愉快。

——史朝义没有觉得叶星天娇纵任性得寸进尺,叶星天也没有觉得史朝义脾气绵软优柔没有英雄气概。叶星天眷恋于被人温柔溺爱,史朝义沉迷于被人需要——半场灯会下来,两人只觉相见恨晚,亲热的比亲兄弟还觉得贴心舒服。

史朝义的爹是胡人,在朝廷当大官的,虽然官职不小但却是个外来户,朝廷许多汉人大官不喜欢他们,不乐意和他们打交道,相应的,他的出身让他在官二代中也受些排挤。史朝义虽然是长子,但却是庶子,再加上父亲把他送到京城讨皇帝贵妃欢心——比如叶星天上次在华清池遇到他,便是因为他被父亲送到华清池的琴师那里,学习琴艺,学了,自然是用来讨好贵妃的。因常在梨园与伶人打交道,他性格温淑,像江南抚琴作画的多情公子,多愁善感忧郁温柔,却一点都不像西域剽悍勇猛的胡骑儿郎,自然也不像他当将军的爹,因此,很不得他父亲的喜欢。极大多数时候,他就像一个在灰暗的夹缝中默默生存的小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