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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裂帛/糖钓金夫(9)+番外

看着林果果刚刚还一副精神十足的样子,一会又焉了,那个男生倒也不继续嬉皮笑脸的,正了声色说:“我叫李修杰。你没事了?有事就去医院看看。附近就是省二,要不我带你去检查检查?我跟那的医生很熟的。”

林果果停了脚步,疑惑的看着李修杰,这人真是奇怪,帮人也帮的未免太热情了点。可是看起来又不像是坏人,不知道是想干嘛。边上的那个女孩又是一言不发,低着头看脚趾的跟着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也不怕撞到电线杆。两个怪人。

她叹了口气,这才想起自己身无分文,又不能就一直这么晃荡着,更不想让认识的人看到自己这副失魂落魄的丢脸摸样,心一横,干脆在今天把这辈子的脸都丢了算了。

“我叫林果果,就是森林中的一枚果子。”停了一下,她转头看着女孩,

“美女,要不这样,你就赔我一块钱精神损失费,咱们就两清了吧。你也不要内疚。我没受伤,也没吓到。你该干嘛干嘛去,好不好?”

可能没想到果果会这么说,那美女愣愣的拿出了一块钱,她接过,点了点头说谢谢,转身就朝公交车站走去,边上的李修杰还想跟上来说什么,被她一瞪,也站在了原地。只是对着她意味不明的笑,眯着一双修长的丹凤眼。

她恍惚间,突然觉得那双眼无比熟悉,似乎在很小的时候见过。摇了摇又觉得可笑,总不能见个男人巴巴的趴上去,问人家是不是认识自己把?

由于是最后一班车,车上挤满了人。乘客大抵是刚狂欢完,或者刚下班的年轻人,都是一脸疲惫相的。人群中散发出的各种各样的气味伴着车内空调特有的腥臭味,扑面而来,让人胃内一阵不爽。

低头看去,她为了相亲特地新买的高跟鞋早就将脚后跟磨出水泡,这会水泡破了,一点点的疼上来,从脚踝,直疼到心里。

好不容易等到了座位,她迷迷糊糊的就睡过去了。等手臂上一阵被扭的疼痛传来时,她睁开双眼,就看到边上一个老奶奶盯着自己看,拧自己胳膊的手指都还停在上面。她苦笑着皱眉,站起来把位置让给老人家,老人家,施施然的坐下了,还哼了一声,自言自语道: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知道给老人家让座的。就知道装睡,装睡,一点素质都没有哟。”

她忍住回嘴的冲动,世界上什么人都有,不过是个过客,随她说吧。

许多人都把别人对自己的好当做理所当然,一旦不好,就指天骂地。可你就是与他无理可讲。不是不能说,而是说不通。仿佛永远都处在不同的频率上,接收不到对方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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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紧绷的神经尴尬的情绪才能全部放下。什么都不用理会,将自己埋在沙发里。余弘文挣扎许久,才打开果果钱包,怔怔的望着里面已经泛黄的照片。

上面的果果纯良无害的笑容,开心的恨不得嘴都咧到后脑勺去,一双本就不大的丹凤眼笑起来眯成了一条缝,圆呼呼的脸上只见一口白牙和两条好看的曲线。边上却是一脸严肃的自己。身后大片大片的樱花,红粉粉的璀璨炫目。

当时自己是真不愿去拍的。

那个满是樱花的大学,一到花季,满满的都是人,进去不像是欣赏风景的,倒像是看人的。果果却说,那个景,刹那即逝,不看可惜了。心不甘情不愿的被拉去,最终还是拍了一张,自己再不愿配合。

仿佛从头至尾,自己都是被动的那个。从开始,到最后。唯一的主动却是离开。

照片拍回,果果还专门找了同学。把所有的路人都给ps掉了,还故意做的有点泛黄的老照片的效果,塑封,小心翼翼的放钱包里。

“弘文,你看,这样看起来咱们就像是在一起好多年了。有点泛黄,多有历史感啊。哈哈。”

说来也怪,从前一年丢两个钱包都不够的她,自从钱包里多了那张照片,钱包倒是再也没丢过。

可如今,却直接把钱包送了人。如此失魂落魄。

想到今天果果受伤的表情,余弘文不由苦涩,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学生时代的果果,从来都是素面朝天,衣着方面,牛仔T恤,从来都是随性而行。迷迷糊糊的性子,有时候还有点小邋遢。

考试期间为了早点抢到自习室的位置,踩了双人字拖就冲到教室占座,也常常因为这样,被自习室管理员请出了教室。然后她总会眯着笑眼对着管理员说:“不好意思,匆忙间忘记了。嘿嘿。”

次数多了,管理员都认识她了,看见余弘文还会打趣说:“哟。拖鞋小姑娘,又来占座呐?”果果也没觉得不好意思,依然笑着答:“是啊,叔叔,我今天没穿拖鞋呀。你不要赶我走啊~”

可是就是这样的果果,三年后,一双丹凤眼变成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身波西米亚风的长裙平添几分妩媚,脸上也带了精致的妆容。那份美丽却不是学生时代的果果身上所能见到的。两个影子重叠在一起,剩下的印象,只剩下那句“你好,我是林果果。就是森林中的一枚果子”。

三年,看似弹指。实则,却真真实实的在一个人的身上看到了痕迹。可是,那个遇事就鸵鸟的女孩却依然不变。看起来再稳重,成熟,外表又再多的变化,心却还是水晶玻璃心,从未变过。

余弘文笑了笑,不由的仰靠在沙发上,手扶着额头,轻声说:“果果,你还在恨我?”

怎么可能不恨呢?说走就走,只留只言片语。若是换做孙思霏的性格,早就一巴掌忽的他找不着北了。也只有温婉的鸵鸟性格的果果会这样问也不问的,就逃跑了。

可就是这样的林果果,他却伤了。

动情时候,也不是没做过年轻小男生做过的事情,拿着把吉他呼上兄弟就冲到了女生宿舍的楼下,没脸没皮的就唱开了。当时唱的就是《I'll never break your heart》。看着女生楼的灯一个个的亮起来,窗口渐渐站满了女孩。而那个人也静静地站在窗口,望着楼下年少轻狂的自己傻笑。

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这首歌都是男生告白的热门曲目,或许孙思霏早就忘记。可是这个校园,却从未忘记曾经满腔热血只为博得佳人一笑的男生。

余弘文至此,在学院出名。当然,这件事只是奠定了他名气而已。后来名扬全校,更是因为余弘文各方面的优异表现。只是说起他来,同学之间仍然会眼神对接,会心一笑:“哦,他啊~”

后来,孙思霏远漂,自己遇上了果果,再到自己离开,似乎再也没唱过歌,遑论这首。可是果果却是知道的。自己那帮不识趣的兄弟醉酒了满嘴跑回忆的时候,总说,阿文唱歌好啊,一首英文震撼了一座楼,巴拉巴拉的,最后醉成一团,就吼着这首歌。

总以为果果迷迷糊糊的,可是她懂,她都懂。只是,他都忽略了。只是她都躲起来一个人心疼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