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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嫁(73)+番外

她觉得,是因为在乎,才会吃醋。

她蹭了蹭绛仍然,说:“你们认识很多年吧,我只是好奇他和他……老婆的事情。”

绛仍然坐起来,在沙发上,盘起长腿,面对着倪蔷问他:“真不是因为你对伍岑有兴趣?”

倪蔷乜眼道:“你什么时候对自己这么没自信了?”

他眯起眼睛看了倪蔷一会儿,转而笑了:“也是。”他在倪蔷脸上亲了一下,说,“都想知道什么?”

倪蔷道:“嗯……你随便讲吧。”

绛仍然蹙眉思考起来。

堰州几家富家子弟,绛王邓伍,这几人在名流圈中最是出名,尤其是十几年前,几个公子哥刚刚走出大学校门时,在圈子里晃荡游走,惹出不少另人咂舌的奇闻。

绛仍然和伍岑自小相识,两人在大学时同修经济学专业,由此更是臭味相投,故而从浅交化为挚友。

而伍岑在生意上却比绛仍然有野心,更有爆发力。

说起来,伍岑的人生也算蛮神奇的。

伍岑是二十年前堰州商业巨贾伍应雄的独子,家底殷实,自小穿金戴银从不缺用度,因而纨绔子弟的性子也被养得十足。十岁就知道拿钱收买人心,拉帮结派,与人吃喝玩乐。

只是后来,在伍岑十八岁时,父亲伍应雄的公司被卷入经济危机中,损失惨重,伤至心脏。

伍应雄那个心疼啊!

几十年修得雄霸山河,一朝夕毁尽心血苦泪。

伍岑更是受到了惊吓。

多少年吃父亲家底,顷刻间所剩全无。富家子弟眼看马上就要脱团,对于那时还处在青春期边缘的伍岑来说,是个挺纠结,挺丢脸的事情。

好在那时他正好同绛仍然一道去江城上大学,于是,纨绔子弟变做逆天学霸,很快,伍岑就成了父亲事业上的好手,甚至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那我怎么觉得他没有他父亲的名气响呀?”倪蔷疑惑,“伍老先生我听说过他的事迹,是很传奇的,但我觉得,伍岑在做生意上,并没有他父亲出色吧?”

绛仍然说:“看事情不是这样看的。你想,二十年前,九几年,堰州有几个像伍岑父亲那样的实业家?又有几个千万富翁?伍老因为是那仅有的几人之一,所以才被拉出来当作传颂的表率,但伍岑成年后,正式堰州经济发展最迅速的时期,许多新型企业崛起,更有不少亿万富翁展露头角。伍岑也做到了,但是和他一样厉害的人多了很多,就显得他的价值不够了。可是说起来,伍岑还是比他父亲有生意头脑。但是他在对待女人上,就没有像做生意一样有天赋了……”

绛仍然翻了下桌子上堆放的东西,摸出来一只烟盒,抽出烟对倪蔷说:“帮我点上。”

倪蔷想听他的后话,二话不说,打火机“啪嗒”一声响,燃着了他嘴边的烟头。

绛仍然深吸一口,语调轻缓地继续道:“他以前结交女朋友,眼光不怎么好,或者说,口味比较特别。”

倪蔷撇撇嘴,心道,你们男人不都喜欢特别一点的女人!

但听过绛仍然讲过之后,倪蔷觉得,伍岑的喜好,倒不能说是特别,但绝对是死心眼儿的一种。

☆、第五十二章 差别

伍岑三十有五,此间共交过五个正经女朋友。

说起来,对于纨绔子弟来说,这个数据不算多。

但倪蔷觉得好笑:正经女朋友?在他们心中,对于这个标准,究竟是如何划分的呢?

她坐正了,听绛仍然说故事一样的把伍岑的情史悉数一遍。

五个女朋友中,有两个是少时玩伴,彼此少年初长成,身体正是发育时,精力旺盛,情窦初开,伍岑的女朋友,多是清纯类型。属于听人说一句调侃的话就能脸红半天的人。

伍岑就喜欢这样的,单纯美好。大抵男人都喜欢这样的。

另有一点,绛仍然说:“伍岑喜欢女人的脚好看。”

他眼睛在倪蔷脚上看一圈,倪蔷一缩,压着声音说:“恋足癖!”

绛仍然笑,“好像是。他那几个女人都是小脚玉足,好看得很。”

倪蔷酸道:“你对别人女朋友的脚倒是了解得很清楚。”

绛仍然噙着笑意盯着她,不说话。

倪蔷被他定了一会儿,心道,算了,成年男人,好色本性,她要是连这都在乎更,那不得酸死了?

她顿了顿,说:“莫晚也是因为脚好看?”

绛仍然抽掉已经快要燃到尾的烟,捻灭在烟灰缸中,才道:“好看。但不光脚好看。”

伍岑在遇到莫晚之前,有个谈了很多年的女朋友。

那是他的大学同窗,两人门当户对,姑娘长得眉清目秀,十足的乖乖女,最擅长的就是对伍岑唯命是从,这要是搁别的男人身边,一时半会儿大概觉得好,久了,定会觉得腻。但那对伍岑很受用——他就喜欢对他唯命是从的女人。

除了莫晚。

女朋友和伍岑在一起七年,从二十岁熬到二十七岁,突然有一天,想结婚了。

晚上伍岑抱着温香软玉,浓情蜜意之下,女朋友对他说:“阿岑,我们结婚吧?”

伍岑愣了一下,吓得提裤子就跑——

伍岑和莫晚相识在同窗的生日会那天,同窗包下一间ktv包房,对酒当歌,夜夜笙箫,只是伍岑那女朋友也在,彼时绛仍然和邓福星就在隔壁,几人打算等伍岑参加完生日会,一道去喝酒的。

结果中间,伍岑为躲女朋友逼婚,同绛邓一道去抽烟聊天了,三个大男人在天台坐着,吞云吐雾。

不一会儿,邓福星就指着旁边隔了三米宽距离的天台上说:“瞧那是啥!”

伍岑看过去,眼睛呆了,嘟囔了俩字:“仙女……”

讲到这里,绛仍然忍不住笑:“那就是莫晚。其实哪来的仙女儿!伍岑那小子喝了几杯马爹利,抽了几口烟,看对面一穿白裙子的女人,风一吹,那长裙掀起,就跟那古代壁画中的飞天仙女似的,他才傻冒一样喊了句仙女。”

倪蔷跟着捂着肚子笑。

脑补一下那仨愣头青在天台上觊觎人姑娘美色的样子,真是笑不能停。

绛仍然继续说:“后来才知道,那是莫晚当时租住的地方,顶楼天台,支了藤架,也不知道是种了瓜果蔬菜还是鲜花。闹市区里的旧楼,那时城市的风光就是这样,一半天堂,一半地狱。”

倪蔷说:“你们在天堂吞云吐雾的时候,她在地狱中。”

绛仍然摇头,却也不知道在否定什么,或许真是无奈。

他道:“那晚也算惊鸿一瞥,莫晚在天台上没呆一会儿就走了,晚了,我们又去喝酒,喝完回去睡觉。也是巧,第二天,伍岑就又见到了她。在一家百货商场的柜台前,邓福星说深更半夜你就看见人家裙子,怎么知道就是她?伍岑坚持,那就是她!不为别的,只因为莫晚长得好看。放眼看,百货商场里还没没有比她长得更好的。”

倪蔷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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