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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我一世清欢(出书版)(60)

“除夕那天,颜若冰早就安排好了媒体守在餐厅外。她的小把戏Stephen心知肚明,毕竟他混娱乐圈的时间比你们都早,这些东西早就是他丢弃不玩了的。可是,又有什么办法,主动权在颜若冰手上,他只能配合。”

说不震动是假的,忽然明白之前在厨房,时璟言为什么那么坚持问她想要做明星的原因。

原来,是她帮他下的决心。

“只是他没想到,你竟然会为了这件事要和他分手。”

锦欢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颜若冰的事情其实只是导火索。那时候她意识到自己对时璟言的感情已经不单纯,不想让自己陷得更深,所以才想要快刀斩乱麻。可她不知道,这件事背后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可是令我吃惊的不是这个。”陆世钧目不转睛地盯着锦欢的脸,似乎想要仔仔细细地将她每一个表情都记在心里,“那天你突然消失一下午,沐非急得在电话里哭。当时接电话的是我,可不知道怎么被Stephen听到了。楼下还有媒体,他也不管不顾,非要在那么敏感的时间去你公寓找你。夜里我们从你家回来,他突然告诉我,他想隐退了。不是为别的,而是想用自己的新闻将你的压下去。公司不管你,他却不能袖手旁观。

“你和他不过是交易关系。在这个圈子里,潜规则就算是家常便饭,但也不是万金油。你陪导演或者高层睡了,也不一定会有戏拍。可是时璟言却会为了你,放弃自己的事业,我觉得他是疯了。”陆世钧忽然笑了,“更疯的还不止如此呢。你为什么找上他,不会忘了吧?”

锦欢身体僵硬,猛地抬起头来看向陆世钧,眼里甚至带着惊恐。

陆世钧缓缓扬起唇角,“没错。他都知道。如果不是为了报复江茹锦,你怎么会和他做交易?可他却假装一无所知,配合你演这出戏。”

出来时还放晴的天空,这时候阴了下来,雨水噼里啪啦地打在玻璃上,蓝色窗纸将天空的颜色衬得更加阴沉。

锦欢觉得全身都在发冷,开口,牙齿似乎也在打战,“他在哪里?让我见他。”

陆世钧抿唇,以沉默回答她。

锦欢有些急了,“你跟我说了这么多,又不告诉我他在哪儿,你究竟是什么目的?”

“我只想让你难受。”陆世钧忽然阴鸷地看着她。

锦欢不由得愣了,耳边听到他的声音,“之前说他很好全是骗你的。这四年,他过得很不好,不只是因为身体上的疼痛,还因为你。可是你呢,事业处于巅峰期,再也用不上他了,而且身边还有一个男朋友每天大秀恩爱,但是你想没想过他?你如今能得到这一切,难道不是Stephen用自己的一切为你换来的吗?其实这一切我本不该知道的,毕竟时璟言最不喜欢向别人解释什么,要不是那次他喝醉,我也蒙在鼓里。而他喝醉的原因更可笑,因为他在电视上看到了你和冷湛共同出入别墅的新闻。”

陆世钧深呼吸,这似乎是向来圆滑世故的他第一次失态,“现在,他的生活好不容易重新走回了正轨,他也好不容易要把你忘了。请不要再打扰他,就算是为了他好。”

陆世钧终于将憋了四年的话说了出来,就像他所说,没有理由这些事只让Stephen一个人来扛,她也应该知道,当初有一个男人为了她究竟付出了多少。

从座位上起身,只想潇洒地为这次见面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走出两步,身后传来她低低的声音,“你是该恨我。他也应该恨我。”

“他的确最应该恨你。可是,他没有,他甚至从来都没有怨过你。”陆世钧的脚步只是停顿了一秒,也许更短,高瘦的背影消失在雨中。

这座城市已经很久没有下过雨了,一整个夏天都窒闷得令人发慌。不过还好,秋天马上就要来了。路边的小树已经有叶子开始泛黄,晶亮的雨水在空中形成一张巨大的帘幕,像是在为大地进行洗礼。

锦欢的车子开得很慢,雨天信号不好,收音机里时不时传来刺啦刺啦的声音,遮盖了歌手原本的好嗓音。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收音机里唱的是什么,只是第一次觉得车内这种安静会将她逼疯。所以哪怕是刺耳的噪声,她都想听一听。

车子终于停在了目的地,这个地方她已经有四年不曾来过。

在时璟言出车祸两个月后,他就派律师将这座别墅转到了她的名下。她没有拒绝,在房产转让书上签了字。可是,她却再也没有来过这里。

沐非好像雇了保姆经常过来打扫,推开门,没有想象中的潮湿味儿。锦欢循着记忆找到了吊灯的开关,客厅蓦然大亮起来,光线刺眼得让她想流泪。

熟悉的家具,熟悉的摆设。这中间隔了四年的时间,可是再次站在这里,恍惚觉得这四个年头好似根本没有出现过,只是梦一场。

锦欢巡礼一般将所有房间的灯光打开,一一走过。

视听室里还有她最爱的那张黑胶唱片,名字是西班牙语,她一直不太会念,有一次他说要教她发颤音,当时他离她很近,她看到他舌尖在两片形状完美的薄唇中移动,完全不知道自己跟着他念了什么,脑海中只是不断地浮现出他吻她时的样子。她的脸红成功引来他的笑声,连那双漆黑的眼睛都在笑,她却窘迫得抬不起头来。

还记得那次在书房,他在沙发里看剧本,她就坐在不远处的地板摆弄他新买的手机。后来玩得脖子都僵了,抬起头,却看到他在面前。他半弯着腰突然揉了揉她的发,说,好乖。

因为这个动作,他们都愣住了。最后还是他先站直身体,若无其事地从她手里抽走手机,塞给她一本英文字典。

有时候,他的举止根本不像是快要三十岁的男人。就像那天,不知从哪儿来的兴致,非要和她玩你写我猜的游戏。他让她闭上眼睛,然后在她手心上写字。后来有一个字,他写得很快,她隐约记得先是一撇,然后三个点。她告诉他猜不出,他好像有点失望,骂她是笨蛋,她两眼一闭,只当没听见。

其实,她猜到那个字应该是一个繁体的“爱”,可是那个字太敏感,只好假装猜不出。

卧室也还是原来的样子,双脚似乎有了自己的意识,走到衣橱前,打开,里面只挂着一件衣服。

这件漂亮的睡裙还是他送给她的,因为太过暴露,她一直找借口不想穿,后来他大慈大悲地同意,说只需在他生日的那天穿给他看,他甚至还很幼稚地倒计时。后来彼此都忙,倒计时的短信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发给她,而这件睡衣,也一直没有机会穿给他看。

有些事情,总觉得已经忘了,可事实却是,你只是将它藏在了内心很深很深的地方。也许某一天,听到一首他轻轻哼唱过的老歌,路过一同走过的风景,都会将它们从心里面勾出来,让你猝不及防。

如今仔细回想,才记起他们一起做过的事情并不多。只有生活中这些不经意的小温暖,在不知不觉中深刻到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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