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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5)

鲜血飙出,这北齐士兵手脚抽搐,犹自挣扎。垂死之际,那人动作大得出奇,林可死死压着他,一边抓着匕首拼命乱搅,淋了一头一脸的血,等他整个软倒下来,才松开手,任由尸体滑落到地上。

林寡妇傻愣愣地看着这惨烈的一幕,等林可快步走近,嘴一张又想尖叫。林可顺手用皮帽捂住她的口鼻,低声道:“别喊,是我。”

林寡妇瞪大了眼睛。林可移开皮帽,轻轻一推她,示意她跟着走。

“小哑巴,你是小哑巴?”

走了一段路,林寡妇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

“是。”林可转头冲她笑了笑:“别怕,到了这里,差不多就算安全了。”

林寡妇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怎么会穿着外族人的衣服?”

“说来话长。”林可叹了口气,随即道:“你还能走吗?鞑子要攻城,从行进方向来看,他们的目标恐怕是长莱,咱们得抄近路赶去报信。”

前些天做准备的时候,林可已经从祥子这些人那里,将周围的情况都摸清楚了。长莱是座小城,北齐这数百人说不定还真能将它给攻下来。

林寡妇吃了一惊:“要攻城,那长莱不是要打仗了吗?咱们还往那里去?”

“这是乱世。”

林可苦笑了一声道:“鞑子攻其不备,这才可能拿下长莱。但如果长莱早做准备,向当地汾阳守军报信求援,那胜负尚未可知。咱们身无长物,唯一值钱的就是这条命了。富贵险中求,世道艰难,再这样下去,不是饿死就是被强盗鞑子杀掉,还不如豁出去拼点军功,或许还能活得更好些。”

林寡妇垂着头沉默了片刻,忽然道:“小哑巴,你是有大志向的,婶子我不能拖累你。”

林可一愣,便听林寡妇继续道:“我先前逃命时崴了脚,这会儿走了段山路,脚越发肿了,剩下的路怕是怎么也走不快了。你先去吧,放心,婶子慢慢走,很快就能追上来的。”

伤了腿还能赶上来,那就是瞎话了。纵使没伤,林寡妇一介弱质女流,又手无寸铁,想在深山老林里活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林可抿唇看去,发现林寡妇的右脚踝果然肿得跟个馒头一样,难为这一路上林寡妇竟然都咬牙跟上了她的步伐,连半点异样都不曾显露出来。

可刚救下的人,就这么扔在这里吗?

林可握紧拳头,开口道:“我给你做条拐杖,路实在难走的时候,我背你过去。”

“不成,不成!”

林寡妇连连摇头。先前她对林可确实有那么一点意思,可如今却只剩下满心敬佩,只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这个沉默寡言却无比可靠的少年。那份不可言说的心思一歇,便觉得先前的行止太过放浪,心下羞愤悔恨,此刻哪里还肯再让林可背她?

“你总不是怕男女授受不亲吧!”林可犹豫了片刻,开口道:“林嫂子,我是女的!”

林寡妇:…………

到了城里,人多是非多,隐瞒性别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不知是穿越的影响,还是她现在的这具身体年纪太小,总之林可还没有月事。但这是怎么都避不开的,有这个时空的土著帮着遮掩,多少会好些。

林可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终于还是把自己性别的秘密给说了出来。

然而林寡妇呆愣在原地,整个人仿佛被雷劈过一样,目光发直。

林可见状索性脱了皮甲,将林寡妇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胸上,开口说道:“怎么样?”

林寡妇终于回过神来,摸了摸,脸上露出狐疑的神色,然后又细细摸索了一会。

一阵冷风吹过,两人默默无语地对视,场面十分尴尬。

“小哑巴。”林寡妇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这胸,好像……比我死掉男人的还要平啊。”

林可:…………

☆、第5章 报信

林寡妇终于还是接受了林可是个妹子这种设定,若林可是个男的,林寡妇还不觉得有什么,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孤身一人流落在外,为了活下去拼死拼活的,却让她觉得心口酸酸的疼。

因此她怎么也不肯让林可背自己,硬是自个儿拄着一根歪歪扭扭的枝杈当作拐杖,一拐一拐地往前走,大冬天的,后背全被汗水给浸透了,速度却不减。

林可劝了几次,见她实在不听,也只好在旁边扶着她走。

林寡妇原来住的村子就在这附近,她死掉的男人原来是个猎户,知道不少兽道小径。此时仔细想了想,竟叫林寡妇回忆起一条没多少人知道的小路来。这可是意外之喜,要走的路生生少了三分之一,两人相互搀扶着走了整整一天一夜,终于到了目的地,看着那低矮的土城墙,都有劫后余生之感。

长莱是个小县城,城墙仅有三米左右,黄土垒成,低矮的城门洞开,不时有百姓进进出出,一个形容猥琐的守城士兵懒洋洋地靠在城门旁,叼着根草在来往行人身上扫视,看着有油水又没靠山的,就借口盘查上前拦住,赚上几个“买路钱”。

林可和林寡妇灰头土脸的模样,林可身架又高大,不像是好惹的,因而倒没有被为难。

只是真进了城,林可一时之间却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了。

长莱是没有多少守军的,防御大都靠各家团练。若是看着守不住,县令就得向附近的保义屯或者汾阳的募军求助。请神容易送神难,所谓匪过如梳,兵过如篦,不到万一,没有一个地方长官会想把一群丘八请到自己管辖的属地来。林可没有官身,一个平民百姓贸贸然前往报信,说不准连县衙都进不去,就是进去了,县令也不一定就会相信她的说辞,若是赶上心情不佳,说不定还会赏她一顿杀威棒,到时候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该怎么做?

林可凭着一腔血勇赶到长莱,此时此刻却忍不住犯起难来。

她在这里为难,那边酒楼之中,却有一个人正在看她。

那人身高仅三尺有余,竟是个侏儒。因为身子小,脑袋便显得又大又圆,看着怪异又可笑,叫人心生厌恶,只是身上穿着厚重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玉石的发冠,一看就出身富贵人家,许是这样,店家才殷切有加,而不是把这三寸丁给打出门去。

见这侏儒的视线投向窗外,旁边的小厮立刻道:“年景不好,流民越发多了,竟涌进城来脏了少爷您的眼睛,小的这就去把人赶开。”

侏儒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他们在路上走,平白无故去赶他们做什么。都是可怜人,送几个馒头过去吧,等他们吃了,就把人带到这里来。”

林可正考虑是不是到县衙敲鼓造个势,逼迫县令见一见自己,就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朝着自己走了过来。那男孩十岁上下的年纪,一脸倨傲,嫌弃地站在三尺开外,随手丢了两个馒头过来,然后粗声粗气地说道:“喂,我家少爷赏你的。赶紧吃了,你祖坟上冒青烟,少爷要见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