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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幻)死灵法师的日常(61)+番外

“你又有什么阴谋?”莉莉丝狐疑。

“你猜。”亚历克斯唇角微弯,“啊,还有件小事要告诉你,假若一个人的命运连我都无法看清,那他必然会成为震古烁今的人物。这是有实例的,在你之前,有一个家伙的命运轨迹也被迷雾笼罩,他叫法比安。不过,人们更习惯称呼他,第三任教皇、光明神之子。”

说完,亚历克斯就不见了。不管是声音还是气息,就像莉莉丝的灵魂里从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

“老变态,跑得还挺快。”莉莉丝低声嘀咕,她绝不会承认自己有一点舍不得亚历克斯,又不是生离死别,他的计划还没完成,说不定哪天就又蹦出来了,“不过,第三任教皇,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亚历克斯为什么会给教皇占卜。”

莉莉丝开始调用自己脑袋里恶补的文史知识,光明神教创立于两千多年前,每一任教皇的任期是三百年,而第三任教皇法比安,正是黄昏之战时光明联盟的领袖。

“第三任教皇……”莉莉丝背心一片湿冷,黄昏之战是两千年前的事了,战争末期法比安陨落,亚历克斯只可能在法比安陨落前为他占卜。也就是说,亚历克斯至少活了两千年。

但莉莉丝记得清清楚楚,她特意查过“冥界主宰”这个传奇职业的更迭。最近一次有史可考的记录,是三百多年前,当时的“冥界主宰”莫里斯在三位主教的围攻下陨落。

亚历克斯绝不可能是冥界主宰,他到底是谁?

☆、第42章 矮人

又被骗了。

莉莉丝茫然地站在原地,她猛然想到,亚历克斯从没有说过任何自己是冥界主宰的话,虽然他只是在莉莉丝称呼自己老师的时候默认,在多萝西管他叫主人的时候笑而不答。

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亚历克斯是怎么说来着?

“叫我亚历克斯,我不喜欢老师这个称呼。”银发青年的笑容显得微妙异常。

擦!不是自己太天真,只怪敌人太狡猾。

虽然很想把亚历克斯拎到自己面前暴揍一顿,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罗伊。莉莉丝收拾好情绪,朝罗伊离开的那个方向张望着。

啪,她的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莉莉丝有些不耐地转身:“有事吗?大叔。”

呃,不对,这大叔怎么这么矮……

眼前的大叔有一头乱糟糟的灰发,鼻梁尖耸,皮肤粗糙,一对灰色的眸子鹰隼般锐利。他穿着一件长长的黑袍,矮小的身材,袍脚下露出的宽大脚掌,无一不显示出这是个矮人。

“你身上有冥界主宰的气息。”大叔开口了。

大叔,你这说法也太容易引人遐想了,谁身上有那只缩头老乌龟的气息了……

莉莉丝装傻:“诶?大叔,你到底有没有事,没有我就走了,我赶时间。”她强作镇定地转身,直觉告诉莉莉丝,来者不善。

左脚还没有提起,莉莉丝突然发现,自己动不了了,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按在了原地。

诡异的是,除了莉莉丝,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一切正常。奥尔德温还在她脚边蹭来蹭去,随着莉莉丝晋升为六阶魔导师,小骨龙的实力也提升了一大截。如此近的距离,他依然对莉莉丝的状况一无所觉,这个矮人大叔,到底是什么来头?

“回答我的问题。”大叔走到莉莉丝面前,“我不介意用搜魂的方法来找到答案。”

莉莉丝在心里狠狠地翻了个白眼,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是我老师。”眼看大叔挑了挑眉,她只好又加了一句,“我的灵魂里有他铭刻的魔法阵,这应该就是你感觉到的气息。”

不对,莉莉丝心头一跳。留下魔法阵的是亚历克斯,这大叔怎么会感应到冥界主宰的气息?

“想不到这老家伙还收了学生,他不是孤僻的很吗。”大叔嘀咕了几句,“他人呢?”他似乎笃定莉莉丝之前和冥界主宰在一起。

莉莉丝越发糊涂了,难道自己猜错了,亚历克斯就是冥界主宰?不管怎么说,要是自己如实回答的话,恐怕下一刻就小命不保。

她连忙回答:“老师之前受了伤,所以把灵魂投影在了我身上,现在他已经伤愈,就离开了,不过我们约好在深夜沼泽见面。”

深夜沼泽在西大陆的最南端,距离灰风峡十分遥远。莉莉丝这么说,不过是想拖延时间。亚历克斯说他们还会再见面的,现在只能祈祷他速度快一点了。

不知道为什么,大叔竟然露出了一脸果然如此的神情,他斜睨了莉莉丝一眼:“放心,只要你老老实实的,我不会杀你。外面的人虽然都叫我‘毁灭暴君’,但我的脾气一向不错。”

啥?!毁灭暴君?

莉莉丝今天第二次想暴走,大陆上的传奇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毁灭暴君绝对是最出名的传奇之一。

无他,这家伙的经历实在太传奇了。

出身东大陆的岩矮人部落,天生就是德鲁伊的料子。矮人120岁成年,而毁灭暴君150岁就成为了九阶大德鲁伊,距离传奇仅一步之遥。

就在他即将踏上人生顶峰的前一刻,这家伙忽然从部落跑掉了。并高调宣称自己已主动放逐,正式加入黑暗联盟,开始投入到死灵魔法的研究中。

更逆天的是,仅仅两百多年后,这家伙便成就传奇。要知道,矮人是全大陆精神力天赋最低的种族,除了天生擅长占星系的灰矮人,矮人中即使有魔法师,也多半研究的是地系魔法。

能成为传奇死灵法师,毁灭暴君已经不能说是天才了,根本就是天才中的战斗机。

此时,这个天才中的战斗机朝莉莉丝狰狞一笑:“小丫头,还愣着干什么,走吧。”

“去哪里?”莉莉丝背心全是白毛汗。

除了天赋异禀,有关毁灭暴君最大的传言就是他人如其名,是个残忍嗜杀,一言不合就连你的灵魂都毁成渣的狂躁分子。妈蛋,看他的架势也不像是和便宜老师有私交,绝对是寻仇吧,万年宅男怎么会惹上这个煞星!

大叔,不对,这家伙名叫福格斯,福格斯用一种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莉莉丝:“当然是去深夜沼泽。”

“等等,我……”莉莉丝想说我还有同伴没回来呢,话到嘴边,她又咽了回去。这种事,还是不要把罗伊扯进来了。

或许这一次就是离别了,莉莉丝想。

如果她侥幸不死,也没有办法再找到罗伊。这不是通讯便捷的现代社会,一旦两人间的距离超过三百米,心灵连线就会自动断掉。而共生契约虽然让他们共享生命,却无法共享当前位置。除非罗伊会按照原计划去深夜沼泽,但这中间的变数,实在是太多。

我果然是喜欢他的吧。舍不得分开,但更不愿意他涉险。

这可真是本年度最好笑的笑话,爱上一个只知道名字的男人。说不定哪一天罗伊恢复记忆,会发现自己早已经儿孙满堂了。

莉莉丝苦中作乐地想,只有这样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她才会觉得压在心里的石头变轻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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