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子时人未眠(44)+番外

任飞扬想自己果然这次是完了,弄冰弦这次的药实在是太厉害了,竟然让他的脑子都跟着不正常了!!完了完了完了!这次真的是完了啊!

…… ……

然后是开方子,施银针。弄冰弦这一生活到至今,从来都没有这么拼命的想要救一个人,虽然那个人会弄成这个样子,全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大概是因为事态紧急,毕竟任飞扬都成这个模样了,故而翼青虽然被人这样无礼的推开了,却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反而是让自己带来的太医极力的配合着弄冰弦。虽然翼青对弄冰弦是一无所知,但既然任飞扬自己都开口说要对方救命了,那么,如今既然毫无办法,便只能先相信这个郎中一回了。

因为太医带来的药十分的齐全,太医们的医术也相当的高,所以这次当真的帮了弄冰弦很大的忙。

开方子,配药,治疗。半个月的时间,咱们亲爱的任飞扬任将军便痊愈了。

这次就医,不但让任飞扬的小命成功的捡回来了,也让弄冰弦充分的在翼青的面前展示了自己绝世的医术,结果,很自然的,翼青特地受封了弄冰弦“神医”的称号。还赏赐了宅邸,留在了自己的身边。

而一向行为怪异,喜四处云游的弄冰弦,这次却是欣然答应了,乖乖的住进了皇上赏赐的府邸,留在了京城,走上了他的御医生涯。

倒是把刚刚恢复过来的任飞扬气得险些又当场吐血绝倒。

想来,搞了半天,自己差点还丢了一条命,结果竟然全便宜了弄冰弦这个混蛋?!

那个……混蛋!混蛋啊混蛋啊混蛋!!

最后,弄冰弦当真是不住在任飞扬的将军府上了,因为他早就有了自己的府邸了。可是,任飞扬也绝对不要想再把弄冰弦给赶出京城,赶到自己永远也看不到的地方。无望!这次真的是绝对无望!

然后彻底接受了这个自己根本无法接受,但是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实之后,任飞扬开始勤练武功,强身健体,开始习惯不管在吃什么东西前都要先用银针试毒。

既然赶走弄冰弦已然无望,便只能自己千万的小心了,武功要好,数年前他是输给了弄冰弦了,但是数年后,自己绝对不能在武力这方面再次输给了弄冰弦那个混蛋,绝对不可以辜负自己多年在江湖上,在战场上的磨练。然后,其他的事情也都要千万的小心,尤其是在吃这个方面,凡是曾在弄冰弦方圆十尺的地方呆过的食物自己绝对绝对不能吃,其他的食物也绝对要银针试毒。

还有一样,闭气功绝对要练好,靠近弄冰弦十尺的地方,绝对要使用闭气功!!!任将军整天都全副武装,警惕着自己身边,还有弄冰弦的任何一举一动。

可是让任飞扬觉得费解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次自己差点丢了半条命之后,弄冰弦对他的态度却是大大的转变了。虽然“笨蛋”这两个字依旧是从来都不离口,虽然每次见面都把任飞扬气得差点吐血身亡,虽然每次不让任飞扬难堪一下弄冰弦是绝对会睡不着觉的,但是,任飞扬还是很明显的感觉到,弄冰弦对自己的态度改变了。

例如,弄冰弦会经常的送许多新奇的食物来将军府,虽然任飞扬从来都没有吃过,但是下人们吃了,却也是什么事情都没有。时日一久,便让任飞扬开始怀疑,莫不成,那些食物之中,当真是没有放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又例如,弄冰弦每隔些时日,都会来将军帮任飞扬诊脉,还会送些珍贵的药材过来,虽然任飞扬每次诊脉都很被迫,虽然任飞扬那些药材从来都不敢动。

又比如说,京城里有好玩的事情,弄冰弦一定会拉着爱玩的任飞扬出去瞧热闹,自然,除了严厉禁止任飞扬去任何一家青楼以外。虽然,每次瞧热闹的时候,任飞扬都会被弄冰弦气的直接回将军府。

然后便会不免有些奇怪。

怎么回事?莫不成弄冰弦不小心将自己乱配的药给误吃了?!所以此刻脑子也不清楚了?!

这样,一日日的,过得飞快,温暖的春日过了,令人不免烦躁的夏日也很快过了,带着些许凉意,带着些许凄凉的秋,便在京城入住了。

入秋了,皇组织了一次狩猎。受宠的臣子都有幸得以参加,任飞扬自然是去了,弄冰弦,自然,也是去了。

狩猎的那日,任飞扬很早就起来了,一向喜欢凑热闹的人,对这次的狩猎是期待的不得了。当任飞扬穿着自己喜欢的艳红色衣裳,骑着自己最喜欢的马,满面笑容的出将军府时,却见弄冰弦也正骑着自己的马,出现将军府的门口,自己的面前。

“小笨蛋终于起来了啊!我还当真是怕你犯懒,起不来了。”马上的男子穿着蓝衣,看着红衣的任飞扬戏谑的笑道:“今日是去狩猎,可不是去逛青楼,小笨蛋,你怎么穿的和个姑娘一样?”

任飞扬再一次的怒!“我偏爱穿成这般模样!不劳你来管!”犯克!任飞扬再一次的肯定,他和弄冰弦这个混蛋,绝对是犯克!

“喂!小笨蛋!这次狩猎,可是会比狩猎的多少的,可不要得了个最后一名,什么都没有猎到啊。”马上的人完全无视了任飞扬的叫嚷,继续戏谑的笑道。

“……”怒的不想说话。“弄冰弦!!我警告你!你别这般的瞧不起人!此次狩猎,我便让你瞧瞧我任飞扬的厉害!!!定比你猎到的多!!”雪耻!这次他定要一雪前耻!!

…… ……

大部队朝着指定的狩猎地点前去。任飞扬踌躇满志的骑着自己的马,自然,也不忘看看这次能陪同着皇上前来的究竟有哪些人。

一抹白。那是任飞扬第一个注意到的人。一抹白,一个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男子,骑着白马,带着微笑,走在队伍的后面。

并不好看的男子,却是有着让人难以忘怀的眉眼,笑的如沐春风,竟胜过了身旁被冠名天下第一美人的当今皇后。从未有过一个人,能拥有这样的笑容,让任飞扬无法忘怀。

嗯?艳红衣服的任飞扬抬起了眉。是朝中新来的官员?没有见过啊……

…… ……

郁郁葱葱的树木,清脆婉转的鸟鸣,入秋的第一次秋猎,终于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子时人未眠终于有点眉目,今天打开电脑的时候看到了许多的留言……感动……

谢谢亲们的支持,子时能走到今天,虽然还只是个不多人知道的笨鸟写的不多人知道的小故事,没有惊心动魄的爱情,没有山盟海誓,但是依然能被亲们,某笨真的很高兴,在此……鞠躬……谢谢亲们

某笨一定会勤奋的更文的……

番九

狩猎的那天天气非常的好,任飞扬坐在马上,看着自己旁边的弄冰弦,十分得意的嚷嚷道:“弄冰弦!!这次我一定要胜于你!!”喊声中气十足,纵然周围噪杂,却仍是突兀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