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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背后(43)

后来进入娱乐圈,又因为她的原创出身,又成了同行眼里的异类。仿佛,别人真的是靠脸吃饭,而她真的是靠才华吃饭。

总之,说不出的异类。

网上有一帮一起玩cos或者玩原创歌曲的基友,倒是曾经真的感情很好过。可是,那些事毕竟不登大雅之堂,平时玩玩乐乐可以,但真正靠那些养家糊口是不行的。除了极个别的。

所以,渐渐,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家在各自的生活压力下,渐渐远离这个圈子了。

如今的安然,在离开洛川和君后,更是如一个孤家寡人。

所以,看到群里这一帮人如此相亲相爱,她是真的羡慕。能有一路成长的志同道合朋友,是一辈子多大的福气啊……

那群女人确实都大度睿智,大都如沈星般潇洒。甚至,里面结婚的人都很少,个别的甚至还是结了再离了的,大都保持单身状态。

而她们的单身理由很简单:一个人分明很舒服!

这大约是如今最流行的女性婚恋观点了。

就在男人和传统妇女们将“剩女”这个名词发明出来的时候,许多女性已经不想再扮演传统婚姻角色了。毕竟,自己赚钱自己花,分明可以养活自己,并且能过着比较滋润的生活,为什么要去跟一个不爱的男人结婚呢?

即便是爱,那为什么要去为一个男人洗衣做饭生孩子呢?洗衣做饭是应该的。生孩子痛得死去活来也是应该的。一个不小心难产死了,赔偿金还要给那个男人,自己的爸妈和孩子将来无依无靠。并且,那个男人会在不久的将来另外娶一个女人,花那笔钱。

就算,一切安好,找了个自己喜欢并且喜欢自己的男人,那个男人还愿意跟自己分摊家务,在孩子的事上也能够彼此沟通达成共识……那么,婆婆呢?谁都知道婆媳问题是困扰中国女性几千年的大问题,可以说是许多女性的身体健康和精神杀手。其郁闷程度已经超过了现代女性的承受范围。而传统婆婆们,却愿意改变、与儿子媳妇保持距离的并不多。

那么问题来了:你爸妈把你养大,你努力学习努力赚钱,就为了去伺候另外一个并不爱自己、还跟自己勾心斗角的老太太?

这得多脑抽才会去过那种日子啊!

所以,渐渐,越是成功独立的女性,越回避婚姻。

甚至,她们宁可一辈子恋爱,也懒得面对夫妻生活婆媳关系各种油盐酱醋。

在这个群里,安然终于有了一种归属感。

是的,三观合拍是多么难得的事。

可是,每个人终究还是只有自己的想法。甚至,不同职业的人,看法都有本质的不同。

很快,安然和她们的三观相撞了。

这件事其实原本与群里的所有人都无关。

但是,却所有人都发表了看法。

这件事是这样的:有一部小说,也是个网络连载小说,因为写得很好,便被人买去拍电视连续剧。原本这并没有什么,问题是,拍了电视剧后,出现了版权归属问题。

原来,跟其他小说的改编不一样,这作者的小说是没有写完的,并且,是没有出版面世的。所以,当初制片方并没有跟她签转拍成电视的合同,而是直接签约让她帮他们创作剧本。

这两者的差别其实是很大的:比如,金庸的小说,就算是改变一万次,原著都是还是金庸,而所有版权和相关权益,也都只能属于金庸。但是,如果那公司只是花钱让你帮他创作一部剧本,那么,版权按合约是应该归该公司的。这样的官司,已经有了先例。

其实,这在法律上来说,是一个并不难打的官司。但,在人情上,却是怎么也跨不过去的槛。

毋庸置疑,这是一个坑,而糟糕就糟糕在,那个原创作者已经跳进去了。

跳进去就跳进去吧,只能认栽。可那原作者偏偏咽不下那口气,不愿意认栽。于是,就开始各种撕,从新浪微博撕到营销账号,再撕到门户网站的通稿。

那原作者也是有些名气的,也有较为强大的粉丝团和人脉,所以还算有人支持,没有被直接吃干抹净渣都不剩。然而,那制片方公司更不是省油的灯,首先,从钱财势力上就是绝对的碾压,再加上有已经成坑的合约在手……

所以,双方各执一词,不肯相让。

而在群里,也同样分为两派。

一派人认为:既然有合约,那就按合约办。你已经签了,如果按照合约来说,这版权已经不属于你了,那就是不属于你了。现在来抢版权,为时已晚。

另一派人认为:作品对于作者,相当于孩子对于母亲。在中国买卖孩子是犯法的,那么,为什么买卖作品的版权可以被通过呢?这本身就是不应该通过的法律,因为版权版权,当然只能属于创作它的人!

安然作为一个原创人,尤其是小说作者,自然是完全支持原作者的。因为,她觉得,东西是谁写的,版权自然就属于谁。其他的一切所谓法律程序,也不过是有钱有势者利用法律耍流氓,如此而已。

可是,让她震惊的是:群里居然有一大部分持的是第一派观点!

怎么可能?

安然揉揉眼睛,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可是,群里的编辑,却分明是如此讨论。

一大部分人,都表示:编剧不同于小说。为公司创作剧本,本身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这没什么好叫屈的。再说,那部戏的编剧也不是只有原作者一个,还有别的资深编剧呢。那别的编剧的努力就不算了么?原作者是原作者,可编剧的努力,也不能无视啊?说白了,那部电视,是大家一起努力的成果而已。

安然觉得三观已经碎成了玻璃渣渣,把这些渣渣打扫拼起后,找沈星私聊:“为什么群里会有很多人觉得原作者错了呢?”

“因为她们不是原作者。”沈星的回话向来言简意赅。

安然被噎住,半天,突然觉得沈星的话竟是最透彻的。

是啊,大家各自都有各自的阵营。作为编剧,维护做编剧的利益,是再正常不过的。而安然作为一个同为网络写手的原创人,维护版权的所属权,也是出于将心比心的考虑的。

难道,这世上竟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么?

事实证明:确实没有。

因为,很快,这件事在新浪微博里被大规模爆出后,双方都发表了声名。但……支持原作者的,都是原创作者,并且,大都是跟影视圈还无纠葛的原创作者。

换言之,已经跟影视圈有合作,并且跟那些公司、导演、编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基本都没有站出来支持。

甚至,还有一些那公司戏、并且将来还需要再合作的演员,在微博表态支持那公司……

而更多的,是装作看不到。明星们继续秀恩爱、秀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利益关系不好表态的作者继续晒新书、晒计划,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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