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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66)

唉,作为一个被原著作者黑成翔的女配,只能默默叹息。

同时,也在思考:既然这小萝莉的腿有点抱不下去,那就只能自强了。干脆,把男主挤下去,自己成长为四海八荒第一狂人吧。这样就不用抱任何人的大腿了。

要么贱、要么狂,好像也没其他办法了。

☆、第56章 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也不知是不是山顶上空气稀薄的原因, 但凡在山上修仙的, 脾气没几个不好的——以前步云菲去西藏玩, 发现在有高原反应的地方,根本没有精力去吵架啊什么的。

极个别脾气不好的,基本都会成为修仙小说里的炮灰, 比如原步云菲。

不过,这一世的步云菲显然脾气很好——但凡脸皮厚的, 脾气都不差o(╯□╰)o

整个蜀门都觉得小师妹变了,特别的和蔼可亲, 也特别乖巧。唯有女主萧冷玉不以为然, 她总觉得是一场阴谋, 因为每次对方看自己的时候,总有种毛毛虫在自己身上爬的感觉(其实这就是传说中的猥琐眼神(ー_ー)!!)。

所以她一般都会绕着步云菲走。

还是跟小说里一样,她最爱接近的就是男主, 重楼。

每次看到两个金童玉女一样的小人影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 步云菲就有些郁卒。

虽然她现在还不至于对一枚小萝莉动情,但,对方可是她未来的老婆!哪能被别人捷足先登?

步云菲做人的人生哲学是:宁愿让别人郁闷,也不要自己郁闷。

所以,她想了想,便在放学后堵住了重楼。

重楼想绕开去练习刚刚课堂上老师教的御剑术,却哪里绕得过去?

步云菲的术法在他之上,想堵他,so easy。

修仙废柴重楼见避不过去, 便酷酷叹了口气:“你是不是喜欢我?”

酷,很酷,绝对的男主经典表情。

很酷、很拽、很**。

但是,看到这表情,步云菲只能联想到那款经典表情包名句:吾有旧友**似君,如今坟头绿草青。

于是,也酷酷回了一句:“没有啊,只是看你不爽而已。”

然后抡起拳头,将对方一顿暴打!

“暴”的程度,跟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差不多。什么红的、绿的、白的、黄的,姹紫嫣红,开成了一个春天。

之后,丢下一句:给我离萧冷玉远点!

好吧,虽然这有种小学生放学后干架的意味,很有损她古言第一大神的形象,但是,脸皮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装逼故,二者皆可抛。

只要对方不再纠缠萧冷玉,打了就打了吧。

不过,显然,她低估了两人的感情。

就在她把重楼暴揍完的第二天,她又看到两人走在一起了,并且,他那个像粽子一样被缠了一圈又一圈的造型,一看就是出自萧冷玉之手——因为缠得很不规则。。

看到步云菲在偷瞄他们,萧冷玉便瞪了回去。步云菲一下怂了:总不能把小女王大人给一起暴揍了。

萧冷玉搀扶着城楼,从她面前如高傲孔雀一般走过。

于是步云菲默默发誓:要将男主的一切金手指都抢过来!

我的!我的!全是我的!

修仙世界跟之前世界不同,有些外挂功能是自身绑定的,比如说男主体内住着的魔王这种事,外人很难代替。

不过步云菲心态好,也不急于一时,先从小金手指开始抢起。

按照原著剧情,这天晚上男主会在小阁楼里发现一只灵鼠,这灵数小时后跟普通老鼠没什么两样,但是随着它的长大和法力的增强,会慢慢变成金鼠,最后甚至可以进化为人。在后来的人生道路上,这灵鼠可以说是重楼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朋友。

当然,说是朋友,实际上这灵鼠是重楼的攻击性宠物,实力非常强大,将来可以帮他驱虫打怪甚至对战高手。但这灵鼠因为级别实在太高,极难降服。而要想让它为自己所用,要么在实力上碾压,用武力将其降服,要么就是在它很小的时候跟它成为朋友,让它自动与自己订立契约,为自己效忠。

男主重楼就是采用第二种方式。说白了,也就是在人家还是小朋友的时候,用一根棒棒糖就把人拐走了╮(︶﹏︶)╭

这样的大便宜,步云菲肯定不能让男主捡了去。她可是专业抢男主手指一百年O(≧▽≦)O

和无数修仙小说里的外挂一样,这小灵鼠是个吃货,只要你给它吃的,它就跟着你跑。这小阁楼废弃已久,没什么吃的,平日也没人来。小灵鼠很可怜,自己到处翻些昆虫蚯蚓之类的来果腹……对于一个攻击性极强的食肉性动物,很委屈的有木有。

灵鼠就是灵鼠,它的排名能超越极大部分攻击性宠物,不只因为它的法力极高,也因为它智慧极高,对于不熟悉的地方,它可不会到处乱跑。所以,即便很委屈,它也没有想过去数门前山找吃的,毕竟,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好吧,说起来这小灵鼠跟步云菲倒是一路货色,确实也适合做她的宠物。。

话说跟原著里一样,步云菲先拿了生肉过去,给小灵鼠吃。

小灵鼠平时只能吃些昆虫蚯蚓,这回陡然见了香喷喷的肉,立刻眼睛发光了。

当然,它还是很注重安全,所以并没有立刻跳出来。步云菲知道对方忌惮自己,也同样按照小说里描写的模式,没有蹲在这里急于求成,而是转身离去,以放松小老鼠的小灵鼠的警惕,增加其对自己的信任感。

小灵鼠见步云菲离开,又等了一会儿,确定她真的走远,这才肯定没有安全之忧,兴奋地吱吱叫着跑了过来,抱起那块生肉就往洞穴里跑——是的,作为一个跟步云菲一样的万年贪生怕死货,它才不会在外面吃东西。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危险。

很好。

第二天,步云菲见那块肉果然被拖走,便知道这方法有效。于是又拿来另一块生肉,像昨天一样放在原地,然后自己转身离开。

第三天,果然,老鼠又把那块生肉拖走了。

……

如此这般,持续了十来天,步云菲每天都给老鼠喂一块生肉,老鼠吃得高兴不已。

但是,这点高兴还不足以让它心甘情愿跟步云菲订立生死盟约,把自己的命卖给对方。

不过不怕,还有后招。

步云菲第十一天给小老鼠送的,便是一块熟肉。

是的,你没看错,是熟肉。但是是清水煮熟的,没有放任何的调料,连盐都没放。

这种肉若是让任何一个人类来吃,都是寡淡无味的。但小灵鼠不同,它最开始是刨些蚯蚓昆虫来吃的,能吃上生肉便已是莫大的幸福,这会子能吃上熟肉,简直兴奋得想上天了。

到这里,相信聪明的你们已经看出来了:这步云菲是个贱人,准备一点一点把小老鼠的胃养刁,而且一点一点加码,让对方一点一点落入自己的圈套,最终心甘情愿为己所用。

什么?你问男主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