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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49)

说着,闭上眼睛,翻身上马,策鞭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步云菲:玉儿玉儿,很多读者都问,为什么不是我生孩子?

萧冷玉:因为我面瘫。

步云菲:可是她们说我是受,应该是我生哎。

萧冷玉:可是我面瘫。

步云菲:呃,什么意思?

萧冷玉:你能做到生小孩时面不改色么?

步:……不能。。。

萧:那就是了。我可不想别人误会我们家在杀猪。

步:……

☆、第41章 当快穿遇到重生

桃花坞

步云菲很晕。那是什么地方啊?说都没说清楚好吗。

而且关键是, 你倒是留下点盘缠呀!我一个落难公主银子都花完了, 连首饰都当光了, 现在很缺钱的好吗。

晕,丞相府的公子就是不知人间疾苦。步云菲一面吐槽,一面只能认命地去找路。

萧冷山赧着脸过来告辞:“恩公, 谢谢你救我出来,不然我还不知道要遭多久牢狱之灾咧。就此别过。以后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总有相见日。”

虽然只是抢了小学童的碎银,但是无权无势无人来保, 坐多久牢还说不清楚呢。

步云菲见他把江湖话场面说得磕磕巴巴, 一看就是一副没出息的强盗的样子, 无语暗笑:“算了算了,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反正,已经堕落到抢小孩零花钱了, 估计单干也没啥出息了。虽然这人不是岳父, 但毕竟长着一张岳父的脸,还顶着岳父的名,总不能让他出去饿死。

“我?”萧冷山惊喜。他可不傻,眼前的人分明是个金主。

有金主愿意带自己飞,那不就是以后都有肉吃了?!

“嗯。”步云菲点头。为了对方在自己面前不太过自卑,决定让他做点事以增加其自我成就感。(好吧,其实是为了满足指挥岳父的爽感。)

“好了,你现在跟着我混,就帮我去探路吧。找人问一下, 桃花坞在哪?怎么走?”

“好嘞。”听到自己还有用,某耿直强盗果然高兴了。

探路这种事,确实是强盗的本行。

很快,他便已打听清楚桃花坞的地址,以及路线。甚至,连过去要花多长时间多少盘缠都打听好了——当然,是两人份的盘缠。而且其中一个饭量还极大。

步云菲把剩下能当的全给当了。

唯一有些犹豫的,是一块玉。

这玉是萧冷玉送给公主的。当然,以前他们并没有见过,只是被皇帝赐婚,萧冷玉便送出了家传玉作为聘礼。

其实,谁都知道,她的聘礼是整个萧家军。

所以,这简单的一块家传玉为聘礼,皇帝也照样答应了,并且立刻赐给了步公主,让她随身携带。

步公主原本自然是讨厌那玉的,就像讨厌被父皇指婚。不说那镇远侯能打会杀、应该是个粗犷莽夫,就单纯是这种没见过面就被指婚的方式她都不能接受!所以,逃婚,必须逃婚!

但是,步公主也不傻,知道出来逃婚肯定钱带得越多越好,便把所有能带上的金银首饰都带了出来。而且,怀着某种恶意,她还是很期待把那块定亲家传玉典当出去换烧饼的。

可是,如今这身体里,已经不再是步公主,而是穿越而来的步云菲,心态就不同了。

对于自家老婆在这一世送的成亲信物,她还是当宝贝的。

想了想,最终在口腹之欲和精神享受里选择了后者。

“算了,这个还是留着吧,不当了。”步云菲饿着肚子,最终还是在当铺前停了步。

同样饿着肚子的萧冷山忍不住了:“恩公,金银财宝身外物,还是先填饱肚子要紧啊。”

步云菲瞥了那吃货一眼:“我们有手有脚,不能赚钱么?为什么一定要靠当东西来喂饱肚子?”

萧冷山听了,觉得也有道理,只是有些为难:“这附近也没有私塾呀。”

步云菲没了脾气:除了抢劫,你就不能干点别的吗?而且,就算是抢劫,你就一定要抢小学生么?!

但既然对方长着一张跟岳父大人一样的脸,还偏偏也叫萧冷山,她也就不敢发脾气,只能自己提出建设性建议:“赚钱的事,还是交给我吧。”

作为一个现代人,穿去古代赚钱应该有很多种方法,无数的穿越小说里都写过。

然而我们的古言大神想了很久,却愣是没想出哪种方法适合自己。

好吧,在21世纪现代社会她就是一个生活三级残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别说是做点东西出来赚钱了,就连衣服都是交给楼下的洗衣店去洗。看来这点并不以时空和地点的改变而改变。

这就好比很多人觉得外国好,在中国混得抑郁就想出国永远不回来。其实在中国都混不好的,出国基本同样混不好。

不过,步云菲其实混得不错,虽然在生活上各种手残,但胜在有脑子,读书时带家教,毕业后写文,一直都能赚到钱养活自己。

经济社会嘛,就是劳动力的交换,你会这个,就用这门技术赚钱;我会那个,就有那门技术赚钱。然后再拿赚到的钱去买自己不会的劳动成果。买卖的过程,也就是相互交换劳动力的过程。

步云菲想了想,估计自己如今还是要靠脑子赚钱了——虽然她也很想像有些穿越小说里写的那样,做点冰激凌出来卖,或者弄点方便面出来卖,哪怕制点卤味出来卖也行……反正让这个时代的人惊为天人。

出卖脑子无非就两条路:一是带家教,二是写文。

写文钱来得慢,毕竟有一个出版和贩卖的过程。所以步云菲准备做前者。然而,好不容易找到个小学生,准备教她几道数学题,却发现古代的小孩是不学数学的!!

我去,这才想起他们居然只学四书五经!

那不是只学语文吗?好偏科。怪不得古代的书生经常被形容为“百无一用”,只会夸夸其谈。

带着对古代教育制度的不满,步云菲失败。

最终还是靠萧冷山抢了那孩子的零花钱,才得以买几个包子果腹……

堂堂公主抢孩子的零花钱来吃饭,真的是太那啥。。

步云菲一面啃着包子、一面觉得无比屈辱与尴尬。

就这样一边抢着一边尴尬着,两人终于到了桃花坞。

步云菲没猜错,在桃花坞练剑的那个人,就是萧冷玉。

也就是说,沈玉书是知道萧冷玉是女扮男装的。并且他们见过面。

甚至,更大胆一点地推测,是萧冷玉告诉沈玉书自己在那个大牢的!

那么,也就是说,萧冷玉根本就知道自己是公主!!

并且,还是一个她刻意回避的公主!!!

她回避自己很正常,毕竟她是女人,不想当个女驸马铸成欺君之罪。

但是,为什么她要撮合自己和沈玉书呢?她怎么知道沈玉书很喜欢自己?

按道理,原剧情发展到现在,萧冷玉是不应该见过沈玉书的,更不可能知道沈玉书对自己的感情!那个丞相府公子还是很内敛的,他对公主的心思并不至于人尽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