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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47)

这一世,她是没有武功的。好吧,上一世也是三脚猫——当闺女时,靠着爸妈,不肯用功学武;成亲后,靠着老婆,同样不肯用功学武。

她的口头禅基本就是:

给我等着,看我老妈收拾你。

给我等着,看我老婆收拾你。

“你、你放开我!老……女主……阁下,你抓错人了!”步云菲急着指那强盗,“按照设定,你应该抓的是强盗呀!”

好吧,虽然这个强盗是你上辈子的爹,确实不能抓,但是,你也不能抓我呀!

“我才是被非礼的啊!”

萧冷玉冷笑:“分明是你色心不改,想非礼这位大叔,现在还颠倒黑白。”

非礼大叔……

步云菲无语,我对大叔没半点兴趣啊!我只喜欢小御姐不喜欢怪蜀黍好吗!再说,那是我岳父啊,岳父啊!

那强盗一听,原来自己被误会成被非礼的对象,虽然有点丢面子,但总好过自己被抓,于是,神色极其真诚地指着步云菲:“对,就是她非礼我!”

“……”岳父,真的是你!还是这么不要脸。

“早就听说民间有个采草贼,专门非礼男子,而且荤素不忌,果然。”

萧冷玉一脸鄙夷:这口味也太重了点,果然荤素不忌。

“……”步云菲已经无力解释。

好吧,也无力挣脱。

就这样,被萧冷玉拉去了官府衙门。

那强盗反而笑嘻嘻走脱了。

看他如同劫后余生的兔子跑得飞快,步云菲心中一万只草泥马狂踏:什么状况?自己不是被非礼的落难公主吗?按剧情应该是萧冷玉来英雌救美啊,为什么自己会被反误会成采草女贼?难道自己看起来真的那么好色猥琐吗?

还有,采草女贼这称呼……什么鬼!

带着无比郁闷的心情,某堂堂公主就这样被女扮男装的镇远侯送进了大牢。

“你会来看我吗?”步云菲在牢里,抓着栅栏,可怜兮兮问萧冷玉。

“不,你这采草贼,我讨厌你。”萧冷玉认真道。

说完,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可是,不知为什么,步云菲总感觉她的眼睛里,有其他的内容。

这一次的萧冷玉,感觉很复杂呢。

等等,自己这是被抓进大牢了吗?喂,等等!有没有人会知道我是公主啊?我不会死在牢里吧?!

出师未捷身先死。

步云菲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作为采草贼被抓进大牢。

而且还是被自己生生世世的老婆亲手抓进来。

好在她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大牢里给吃给喝又不用干活,除了环境差一点之外,还是挺不错的。起码,在21世纪现实中想找个这样的工作,很难。

所以,她准备安下心来,重操旧业,好好写小说。

她已经想好了:就算这一世乌龙真的出不了牢门,也要多写点小说,将来回到现实生活,再把这些小说默写出来,能省去多少功夫!

所以,也没怎么着急。反正,她已经看出来了,她跟萧冷玉是生生世世都要见面的,这一世就算乌龙错过,还有下一世嘛。

不急,不急。

牢里无纸墨,好在她是公主,身上的衣服配件也算贵重,便取了随身的玉镯贿赂牢头,让他给自己买点笔墨纸砚,那牢头见有大便宜可占,自然跑得屁颠屁颠。

又因为看出她是位尊贵主,以后说不定还有油水可捞,便更卖力地伺候了。平时吃的喝的基本随传随到——毕竟,就步云菲那个皇宫贡品级的玉镯,她白天吃晚上吃站着吃坐着吃躺着吃打滚吃都吃不完……

于是,某公主即使在监牢,也依然过着公主般的生活。

可见,“有钱能使鬼推磨”、“先进衣冠后敬人”,古人诚不欺我。

写文这种事,还是要无人打扰。这世上还有地方比在监牢更无人打扰么?没有。

写文这种事,还是要有感情。这世上还有地方比在监牢更看尽生死悲欢么?没有。无数临去刑场的人痛哭流涕,无数被下狱的人感叹着人心不古人走茶凉,无数被陷害进来的人怨天怨地怨这黑暗的世道……

啧啧,真是一副活生生的《浮世绘》。

步云菲感觉自己在这里被强烈的感情熏染,都能写出冲击诺贝尔文学奖的巨作了!

(唔,虽然是腐文 = = )

正当她写得正嗨的时候,隔壁牢房里进来一个人。

皮肤黝黑、大大的铜铃眼、胡子拉渣,张飞一般。

“岳父!”步云菲握着笔的手一抖。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参加清明节三天日更一万的活动,234三天,每天三更,日更一万,敬请七呆~

☆、第40章 公主你是不是喜欢女人

牢中岁月无聊。

步云菲专心写文, 稿子越来越多。

那强盗刚开始以为步云菲是女版采花贼, 吓得要死。后来看步云菲也没怎么他, 便安静了下来,在一旁看步云菲专注写文。

“你在做什么呀?”强盗问。

步云菲笑眯眯,赶紧答:“我在写小说呀。”

她现在已经搞清楚, 对方不是自己的岳父大人了,只是样子长得像而已。

不过, 即便只是样子像,她也会毫无骨气地习惯性跪舔。毕竟, 生生世世都见到萧冷玉, 总感觉有什么特别的缘分。而这岳父大人是除了萧冷玉之外, 唯一一个相貌跟着自己穿越的人。

“什么是小说呀?”发现对方不会采自己后,强盗还是很乖的,蹲在一旁像个好奇的孩子。

“唔, 就是编故事呀。”步云菲心中一动, 突然笑得像朵灿烂的花儿,“你要看么?”

“我……我不识字。”强盗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在这个年代,文盲不丢人。但毕竟,也是某种身份的象征。

连字都不认识,那是最下等的草莽。

步云菲心里掠过一丝怜悯,不过很快又被某种恶趣味的兴奋代替:“没事没事,我可以教你!”

“真的?”

强盗简直不敢相信。对方不止不采自己,居然还要教自己认字, 这哪里是采草贼?根本是仙女吧!

“真的真的。”步云菲一想到对方看了自己**和百合小说后的反应,就很激动,“你叫什么名字?我们现在就开始学吧。先教你写自己的名字!”

“好呀好呀。”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能认字了,强盗也很兴奋,“我叫萧冷山。”

“你叫什么?!”

“我叫萧冷山。”

“什么?”

“萧冷山。”

“……”某人眼一翻,晕了过去。

“喂,喂,你咋啦?喂,咋晕啦?喂你醒醒!醒醒!!”

终于,步云菲在萧冷山豪迈的呼唤中悠悠醒来。

然后,颤颤巍巍开口:“你知道萧冷玉么?”

“知道啊。”

“……”某人白眼一翻,又要晕。

“不就是镇远侯嘛。谁不知道呀?不过他不知道我而已。”萧冷山笑呵呵,“我们老百姓都知道,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全是萧侯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