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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146)

于是,我也退圈,开始写文。

写一个一个,我跟她们的故事。

于是,我进了一个叫“晋江文学城”的文学网站,注册笔名,开始写我们的故事。那些故事千奇百怪,可是每一个故事里,都有一段投射的感情,那是我想要纪念的清纯。

只是,我不再结识新朋友,哪怕是文友,亦不愿再结识。所以,大家都知道,晋江的古言第一大神是没有基友的。

很奇怪吧,写了那么多年文,却没有基友。

因为这些年我已经习惯了孤独。并非刻意,而是享受。投入一段感情,需要捧出自己的一颗真心,而我的心,早已包裹上一层一层的茧子。

我才二十六岁,却已经失去了整个青春,也耗完了所有情感。

剩下的时间,我只能像一个老人一样,安静地坐在夕阳里,写着带着自己烙印的故事,一直写。

直到有一天,我与那些女孩的故事写完了,我不再写百合,而是开始换个笔名写言情。

人生活在世上,总要考虑一些世俗的东西,比如住房穿衣吃饭,比如钱。而言情的赚钱路,比百合明朗得多。

我是一个对现代社会阅历很少的人,家境很一般,接触不到太多恣意张扬的时尚青春,也从未见识过真正的衣香鬓影,再加上,我一路就是读书读书,从小学读到大学,再读到研究生,都是被关在象牙塔,对外面的社会知之甚少。而研究生毕业后,我干脆全职写文,同样也接触不到社会。

所以,我选择扬长避短,避开了写现代文,而是一溜儿的古文——作为一个只擅长读书的书虫,我相信自己在古文化上的造诣。

一来二去,没想到,自己成了所谓的晋江古言第一大神。

这样的荣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我还是很感激。

只是,当我天天敲字敲字,将自己的心安稳放了几年后,我终于开始蠢蠢欲动——我想,或许我还可以再爱一次。

刚好,此时晋江退出了真人穿越系统,我便报了名。

我想看看,我的心,是不是可以再抢救一下:)

“这,就是我的全部故事。”我对萧冷玉说。

萧冷玉半晌无话,许久,才问:“那你师父呢?你们后来还有联系么?”

“没有了。我把我社区和□□的用户名密码都给了她,换掉了一切联系方式。她根本联系不上我。虽然有无数个夜里,我发了疯一样想联系她,但是我宁可拿小刀来割自己,都不愿再回去联系她!”即便隔了经年,说起那段几乎癫狂的自残岁月,我还是心有余悸。

萧冷玉眼泪有了一丝心疼,犹豫着,拉过我的手:“割在了哪里?还疼么?”

“早不疼了。好几年过去了。我是无疤痕体质,那些伤口都愈合了,连痕迹都看不到。”我半是轻松半是苦涩。作为一个女孩,有这种体质是好事,一点疤痕也无。可是,却终究有些苦涩呢,那些曾经癫狂若斯的青春,竟是连一点痕迹也留不下。

一切,就像被风吹走的一场梦。

萧冷玉想必也想到了什么,怅然良久。最终,只是淡淡问:“想必,你喜欢的那个女子,一定极为漂亮吧?”

我也怅然,笑:“其实我没见过她。”

“什么?怎么会?”古代的人终究是无法了解网恋。

“我们认识的时候,网恋刚刚流行,我们只在网上相交,慎之又慎,对很多东西有着如今看来过度的尊重。比如,现在的网友可能随意就会交换照片与视频,毕竟现在拍照太简单,空间朋友圈各种自拍,而互相点开视频聊天,也就是一个按钮的事。但我们那时候,对于网上的朋友有种过度的尊重,甚至对那种相交的感觉有种朝圣的心理。当然,也或许因为我们那时正年少,才十六七的年纪,最是尊重有共同爱好的文友,哪怕是要个现实照片,都觉得是亵渎。后来恋爱了,更是沉迷于那份美好,觉得谁先开口索要现实照片,谁就先亵渎了这份纯美……呵呵,很傻吧?”我苦笑,却也甜蜜,“不过,想,她应该是很美的女孩。”

应该很美吧,不然不会有那样的自信。

当时,她在网上男女通吃地撩,即便是普通的友情,也都是主动地热络,很明显,她在生活中是惯于受欢迎的,不然不会有这样的自信。

更何况,我也见过她现实中的迷弟迷妹追到网上,哭着闹着要在一起 = =

“她应该很美。”我重复,望向萧冷玉,“其实,在我以前的想象中,她就应该长成你这般模样。”

☆、第128章 番外之花魁斗花魁

《番外之花魁斗花魁》

谁都知道芳菲楼有两个花魁, 一个是以歌喉闻名的朱歌, 一个是集歌舞美貌与一体的恋瑾年。

这两个花魁, 这两年为芳菲楼赚的金银珠宝,车载斗量,数也数不清。

不过, 当年芳菲楼可只有一个花魁,便是恋瑾年。

不过, 老板步扒皮突然有一天仿佛换了个人一般,整个人气质都不一样了, 就连扒皮功夫都上升了好几个等量级!

比如, 她突发奇想, 要采用“双花魁”制度。并且,将这种制度美其名曰“竞争”。

恋瑾年并不明白什么是竞争,但是她并不排斥多一个花魁。

她是真正冷淡的性子, 无所谓当不当花魁, 也无所谓有几个花魁。反正,都已经沦落到风尘了,难道做个花魁就荣耀了不成?不过是努力挣日子罢了。

在自己能挣银子的时候努力挣银子,将来年老了也有个依靠。如此便算知足了。

在青楼这么多年,她早已不再相信什么男人可依靠。这世上,唯一可依靠的就是自己口袋的银子!

她是穷人家的孩子,什么苦都吃过。所以,对于将来养老的银子,并不需要太多。

对比做男人的玩物, 恋瑾年更宁愿老时清俭些,反正,一箪食、一瓢饮,足矣。

不过,步云菲对她有恩,现在几家青楼斗得也激烈,都在抢客人,作为芳菲楼的招牌,她不想直接出走。

是的,只要她愿意,她可以直接出走。这是老板步云菲气质发生转变后决定的。

有一次,步老板生了一场很大的病,病好后仿佛换了一个人,不论是气质还是为人处世,都似换了一个人。

以前的步老板对钱财是绝对占有的——不止姑娘们的嫖资,就连客人们给的赏钱,也会一并搜刮过去。她的理由也充分——连你的人都是我的,还有什么是你自己的?这一点,在你的卖身契上可写得清清楚楚,只要给你吃喝就行,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赤条条来,赤条条去。这就是她们以前面对的境况。当然,也因为这种境况,她们每天都不过是在挨日子,接客的唯一动力,就是为逃避老板的惩罚。因为她们知道,不管接多少客,都没有一分钱是属于自己的。将来,自己出不去这芳菲楼,也没钱应对老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