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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春色为卿狂(93)+番外

当然,她不知道,为了陪她复读,凌玉付出了怎样的努力。

毕竟,凌玉是在继父家里,复读这种事怎么说都是再浪费家庭的人力财力。继父嘛,能把正常的责任担起,就不错了。要他额外再管孩子一年的学费和各种关照,肯定会让他不爽。更何况,那孩子以前进高中时是什么成绩,如今居然要混到复读的程度,很丢脸啊。

所以,复读这件事,是凌玉在家里跟父母狠狠斗争过的。也是为此挨了父母一顿k的。

不管怎么说,还是再跟方思雅在一起了,当两人同时去复读班班主任那报名的时候,凌玉觉得无比幸福,为之斗争的一切,都值得了。

原本以为,高四是纯粹学习的一年。

但,越是高强度高压力的生活,越容易让人的灵魂想逃避。如方思雅这样意志力虚弱的学渣,更是被打击得几乎喘不过气,不得不寻找别的发泄口。

十七八岁的年纪,最好的发泄口,自然是——爱情。

其实,懂不懂爱情并不重要,甚至,爱不爱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个年纪,在这样高压环境下,偷偷摸摸谈恋爱,有一种小孩偷糖吃的愉悦感。

那个男生姓杨,是个白净温和的男生,有着很文学范的名字——杨帆。

这孩子是个偏文科的理科生,而高四的高压生活已经完全把他体内的诗意全给逼了出来,写诗写词甚至用古文给方思雅写情书,迷得方思雅天天捧着脸蛋冒红心。

复读班的班主任往往有魔鬼之称,但即便在这般严厉的班主任眼皮底下,两人依然甜滋滋地将恋情进行了到底。

从炎热的夏季,到第二年微热的六月,两个人不知不觉竟谈了一年的恋爱。当然,因为学习繁重时间紧,两人基本没什么拍拖的时间,也就趁下午吃完晚饭后去校门口偷偷溜达一圈,而这点时间也少得可怜。因为班主任规定晚自习前还有半小时的背书时间。也就是说,下午五点半放学,六点半就要开始背书,然后七点准时上自习。所以,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里吃完饭还得跑来回路,也没剩下多少自由时间了。

高考过后,方思雅原本以为两人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相处了。毕竟,她的高考志愿是照着杨帆的填的。

但,高中毕业散伙饭后,杨帆竟再没找过她。

那个散伙饭本来方思雅是盛装出席的,虽然高四短短一年时间,大家谈不上太多感情,但,这里,有她的男朋友。

而同样盛装出席的,还有凌玉。

当天晚上,凌玉穿上了高质量雪纺连衣裙,纯白如天鹅公主,孤冷、高洁,让在场的所有男生差点窒息。

一时间,所有或哭或笑或放纵的毕业生们都停了下来。

“凌玉,想不到你这么有料哈,以前怎么没见你秀出来呢?”

有点油嘴滑舌的同学先开口试探冰山。

凌玉没有回答,只是礼貌微笑。

方思雅与有荣焉地过来揽着闺蜜的肩膀,万分自豪:“切,那是你们平时有眼不识泰山。我们玉啊,在我们高中时就是全校校花了。这两年只是懒得打扮而已。”

果然是懒得打扮……而已。

所有女生都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得多精心不打扮,才能掩饰住这样的绝世容颜啊!

凌玉只是微笑,眼神有意无意瞟了瞟杨帆。

而杨帆感受到对反飘过来的眼神,才子诗意瞬间迸发,端着酒杯就走了过来,喃喃感叹:“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方思雅听了大笑,推了推杨帆:“就你有才华!”

杨帆也笑,只是作为方思雅的男朋友,这一次,他的眼睛看都没看方思雅。

不止是他,那一晚,所有男生的眼睛,都没离开过凌玉。

甚至,女生又何尝不是?

兴尽之后,凌玉有点微醺。男生们自然都巴巴要送凌玉回去。

凌玉醉眼迷离地环视全场,然后笑指杨帆:“还是让这小子,先送完小雅,再送我吧。”

“好!”

杨帆和方思雅异口同声。

前者是迫不及待。而后者,完全的没心没肺。

按照约定,杨帆先送方思雅回了宿舍,然后送凌玉回家。

方思雅看着两人相互搀扶着离开的背影,心里很满足:有这样美的闺蜜,和这样好的男友,真是幸福啊。

只是,她不知道,自那晚之后,那男朋友就成了过去式!

其实,没有一句解释,甚至没有一句关于“分手”宣判,杨帆就直接走出了方思雅的生命。

方思雅不是没找过对方,但那时候大家还没有手机,她又不会上网,只能打他家里的电话,羞怯地报上姓名后,却总是被告知对方不在。

一个暑假,对方都不在。而方思雅明明记得自己在同学录里留过自己家号码的,可杨帆也一个电话也没给她打过。

方思雅虽然单纯,但也不傻。她知道对方摆明不想理自己了……一切,就仿佛一场梦,梦醒后什么都没留下,就仿佛,原本就没存在过一样。

一切,结束得如此云淡风轻,又让人哭笑不得。

不是没有难过的,尽管,连失恋的资本似乎都没有。

但,还是难过。

难过的时候,是凌玉陪着她,告诉她:“他那样的人,根本就配不上你。你还有我。”

她确实还有她。

在她关注那个男生,并且跟他选填一个志愿的时候,凌玉默默填了跟她一样的志愿。

就这样,三个人进了同一所大学。

只是,那个男生,已经在方思雅的心里完全不存在了。

她有的,只是闺蜜。那个不离不弃的闺蜜。

她想,这个世界,女人比男人靠谱。

☆、第89章 大学社

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还没有各种内涵。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