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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的报恩(148)

蹲下来准备帮秦修剥开火腿,却没注意到冰山美男眼神锐利地一闪,下一秒斯汀便被秦修一个伸腿用力绊在地上,跌了个狗吃屎,两行鼻血瞬间就滴了下来。

秦修这才解气地靠着洞壁坐起来,昂着下巴冷笑道:“火腿上都是鼻血,脏死了,我不吃了。”

老恶犬从地上爬起来,立马就反扑,秦修早有防备,脚虽然还绑着还是准准地一脚踹在斯汀肚子上。

这一幕以斯汀大叔捂着差点被篝火烧着的屁股,在洞壁上死命蹭的画面为结束。

十分钟后。

秦修又被捆了两大圈,跟个被半剥开的木乃伊一样,斯汀大叔边绑边道:“你也不要怪我,我这也是不得已。”顿了顿,声音一低,“你应该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吧。”

秦修的表情变得很冷,心说我一点也不想知道。

斯汀大叔拿了份报纸放在秦修膝盖上,拍拍手起身:“你放心,等我把沈彻弄走,我自然会放了你。”

秦修目光冷冷地落在报纸上:“既然当初抛弃了他,现在又何必来跟我抢。”

斯汀大叔的神色黯然:“……我没有抛弃他。”

秦修冷嗤一声,低头道:“翻面。这页看完了。”

斯汀大叔走过来替他换了一面,蹲在一旁看着认真看报纸的秦修,看了老一会儿终于有点按捺不住了:“你都不问我为什么吗?”

秦修在做CROSSWORD,嘴里念念有词,根本不搭理他。

老家伙硬憋了十多分钟,HOLD不住地开了口:“我的确是个不合格的父亲,但我真没抛弃他……他出生的消息,都没有一个人告诉我……”

秦修垂首的眼神定了定,还是什么都没说。

斯汀颓然坐在篝火后。他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灵犬族人,那个时候的灵犬族比现在更封闭,族中有避世铁律,灵犬族人不可与人类有过密的来往,可是他却被人类的花花世界吸引。

斯汀望着跳跃的篝火笑了笑,想起自己偷买的第一盒流行音乐磁带,他在中午时溜进族会的广播室,接了喇叭放给全村人听。族会的大家长们气得快把他腿都打折了。他瘸着腿躺在床上,弄不明白,那么好听的歌,为什么大家视它们为洪水猛兽呢?

灵犬族的学堂里老师还在讲牛顿的三大定理,他望着窗外的天空,根本无心听课,人类都登上月球了啊,他们学的却全是过时的东西。

那时他每天下了课都会跑去灵犬山,眺望脚下的灵犬镇,那是人类的世界。在他五岁那年,灵犬镇修了一条通进城里的笔直大马路,十岁那年,灵犬镇有了第一家柯达照相馆,第一家天堂电影院,十五岁那年,灵犬镇的后山架起了高高的信号塔,竖起耳朵似乎都能听见此起彼伏的手机铃声。灵犬镇一天天拔节长高,他回过头,灵犬村却还是多年前的老样子。

十六岁那年,他背上行囊,哼着一首《MOON RIVER》离开了灵犬村,离开了灵犬镇,他要去外面的世界。

Two drifter off to see the world.

There is such a lot of world to see.

歌词真棒,可惜他没有Huckle Berry Friend,但是他觉得自己总会找到的,在外面的世界。

坐上人类的大巴车,司机放着一首《Red River Valley》,他和司机大叔一路聊天,司机大叔告诉他这种类型的音乐叫乡村音乐,是从美国来的,司机大叔说进城的时候他就放《Red River Valley》,回灵犬镇的时候就放《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他趴在车窗,在口琴吹出的轻快节奏中,觉得自己就像插上了翅膀,想飞去哪儿就是哪儿。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也很好听,总有一天他要开着自己的车子,在这个世界上某一条种满柠檬树的向阳大道上听这首歌,也许是美国,但是绝不会是灵犬村。

别了灵犬村,我不会怀念你的。

那个时候人类社会的户籍管理还不很规范,他很快就找到空子可钻,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高中,考上大学,出国深造,去了那个把人类送上月球,把乡村音乐带到世界各地,叫做美国的国度。

他有了英文名字,中文名叫什么来着,反正是族长取的,早就忘了。人类的世界精彩得让人应接不暇,他从听乡村,听摇滚,到听起爵士,最后衣冠楚楚地走进卡耐基音乐厅,听阿巴多指挥柏林爱乐演奏的马勒《大地之歌》,和所有衣冠楚楚的古典音乐爱好者们一起高喊着BRAVO起身鼓掌。

他精力充沛,充满干劲,富有魅力,身边从不缺漂亮的女性,然后就和所有爱情小说爱情电影里描述的一样,很俗气地坠入了爱河。

“和一个叫艾丽西亚的姑娘。”斯汀掰了一截枯树枝放进火里。

秦修听着没出声,毫无疑问那是一名人类女子。这个老家伙从来不把自己当灵犬族人看待,谈恋爱当然也要和人类谈。

“我没有告诉他我的身份,我觉得那不重要,”斯汀缓缓道,“我们订了婚,后来……”说到这里静了很久,“后来她发现了我的身份。”

秦修抬头看向对方。

“普通人根本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她的精神出了严重的问题,此后一直住在疗养院,每次我去看她,她就对我大呼小叫。”斯汀盯着蹿得老高的火苗,声音沉下来,“我毁了她的一生。”

洞中又安静下来,只有柴火的剥啄声。“后来呢?”秦修问。

“因为这件事我被灵犬族驱逐,终生不能再回到族中。”斯汀平静地道,“我终于开始明白为什么族里会有避世戒条,为什么族长严禁我们和人类走得太近。后来……我遇见阿彻的母亲,度过了一段人生中最宁静美好的日子,她怀了阿彻却没有告诉我,只给我留了一封分手信,就一个人回了灵犬镇。这我能理解,因为爱我才想要我的孩子,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一定希望儿子能不再重蹈他父亲的覆辙。”斯汀抬起头,看向轻蹙眉头的秦修,“过了好久以后我才知道我有这么个儿子,才知道我儿子甚至不知道他的父亲还活着。”

“你怎么不告诉沈彻?”秦修沉声问。

“我不知道要怎么告诉他。”老家伙一筹莫展地摇摇头,“他一定会怪我,我也不想让他知道他有这么一个差劲的父亲,只要能为他做点什么就好了,只要能看到他过得好好的……这么多年,我该弥补他了。”

秦修没说话,他看着这个原本精神抖擞逗比兮兮的老家伙忽然在他面前宛如老了十几岁,他知道这个人很愧疚,很想和儿子团聚,他想和这个人争,想说“如果你把他带走了,那我怎么办”,可是这家伙再讨人嫌毕竟也是沈彻的父亲,这么自私的话他说不出口,最后只能道:“我和你不一样,我知道他灵犬族的身份,我也接受了。”

“你太天真了,”斯汀苦笑,“我那个时候也和你一样天真。我以为我可以一辈子保住秘密,那我岂不就和一个普通人没有两样,可是命运不会听你的话。你们现在也许是很好,但是你根本不知道以后会有怎样的变故,到那个时候再来后悔,你们两个人的人生就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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