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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白首(54)

不过对儿金金来说,最令她高兴的是,官府还会发放足够的盘缠让举人老爷去京城参加会试。

在鸡鸣和犬吠中起床,儿金金已经不见苏雪霁的人影,盆架上有着干净的水和巾帕,她胡乱的漱洗过后,跌上绣花鞋,看也没看堆在堂屋里,昨夜苏雪霁带回来的行李箱笼,就往厨房去。

熟悉的香气,熟悉的人影在灶上忙碌着,听见儿金金的动静,穿着半旧布衣的苏雪霁回过头来。「左右没什么事,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我肚子饿了嘛。」看见她的太白哥哥仍像以前那样站在那里,儿金金丧失了许久的好胃口都回来了。

「我煮了豇豆粥,你来尝尝味道。」对苏雪霁来说,中举只是一个过程,就好像他离家去办一件事,事情办妥,他自然又回到他认为的生活轨道里,做他该做的事。

夫妻俩刚坐下来吃饭,苏雪霁就发现睡在偏房的肉肉探出了头,看见他,却视而不见的别开眼,然后动作迅速的蹭到了儿金金脚边。

儿金金很奴才的起身去给它张罗吃食,满满的一大盆,肉肉来者不拒,吃得小肚子都圆了起来,很难得的,它抹了嘴,没有离去,而是踱过来把儿金金的腿当成树干,三两下爬上她的大腿,把头埋进了她胸口。

唔……忍无可忍的男人看着肉肉那心满意足的圆脸,火山喷发了,它以前的目中无人也就算了,可他娘子的胸脯,是他私人专有的洞天福地,是生人勿入的禁地,它竟敢!

他直接起身,气势汹涌走过来,拎起了懵样的肉肉,鞭三十,驱之别院!

苏雪霁这醋桶酸味四溢,儿金金悄悄的翘起了唇角。

两人吃过饭,苏雪霁又把收拾碗筷的活儿包揽了去,儿金金闲着没事,便去开他带回来的十几个箱笼。

她明明记得自己没有打包这么多行李让太白哥哥带去府城啊!

箱子里有许多新奇的玩意,都是府城的特产和府城码头一些行商从外地带回来的异国物品。

原来,苏雪霁此行,除了吃住,节俭成性的他几乎没有别的花销,娘子给他带了太多银子、银票,他原来想着要原封不动带回去缴库的,可考试后,被丁朱华怂恿着去逛了圈府城的街市,便有了别的想法。

论热闹,六安县是完全没法和府城比,一个是堪比郡州的大城,一个只是诸多大县中的一个小县,他心想着自己难得来一趟府城,家里也有个铺子,不如买些稀罕的货,摆在铺子里卖,也好给金金增添一点收入。

他一不小心就扫了几条大街,他眼光也毒,黄桂稠酒、黑白茶叶、丝绸和各式各样的小巧精致不占地方的瓷器,因为一不小心买的太多,那从拜占庭过来的货商还送给他一小箱的玻璃彩色珠子当添头。

这也是为什么,他本来想快马回家,后来却不得不改为马车的原因。

儿金金对这几箱新颖的东西很感兴趣,也很从善如流的让秦勺把铺子清出一块地来,设了柜子,把物品全摆进去,这是免费看不要钱,要掏钱出来买也欢迎的区域。

另外,只要买卖超过五十两银子就送一颗玻璃珠子,原本只是一时心血来潮的想法,哪知这批为数不多的玻璃珠子却入了许多半大小子、小小子、小姑娘的眼,到后来,有些父母甚至专程为了那些珠子而来,出了高价要蒐罗那些彩珠,因为家里头的小子哭闹不休,嚷着谁家的小子拿出来炫耀,为什么他没有……明明他们家比谁家更有钱,受不住儿子哭闹的爹娘只能投降。

虎子和大丫也眼红,但是两人都忍着没敢说,直到最后一颗珠子送出去,两人还是什么都没说,可虎子的眼眶红了。

这一切,儿金金都看在眼里,她把两人叫来,各给了他们一个小荷包,也不说里面是什么,等她走后,两人打开荷包一看,居然是两粒圆滚滚、色彩斑烂的玻璃珠子。

虎子激动得话都说不清了。

大丫摩拿了那两颗珠子后,很大方的把自己的给了虎子。「拿去玩吧,阿姊年纪大,已经不玩这个了。」

然后她高高兴兴的看着弟弟兴高采烈又郑重的把珠子收进荷包,有些害羞的伸岀双臂抱了她一下,小脸爆红的转身干活去了。

第十七章 法宝曝光了(1)

这批货很快销售告罄,也让儿金金看见了商机,夜里和苏雪霁一番商量,她的理由是反正他这举人老爷距离会试还要几年,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兼点副业来做,这副业也不难,就请几个信得过的人到梵朝各大城市去批货,然后回来卖,另外为了不空跑一趟,也把六安县附近的特产带到各处去销售。

苏雪霁见娘子大人说得有道理,便推掉了县老爷邀请他为幕僚的机会和书院聘他为教谕的邀约,思来想去,这门生意,单打独斗不是不行,只是累人,上回他在府城批货的过程丁朱华也参与了,他知道门路,做生不如做熟,便想把他拉进合伙圈里。

丁朱华被他一说也心动了,自从和苏雪霁去了趟府城开了眼界,他更确定自己不该死守在这小县城里,但实际该怎么去做,还没想出法子来,苏雪霁这举人老爷居然给他指了条明路。

这是可以看见锦绣未来的行当,他有什么不乐意的?

儿金金嘴皮子上下一碰,把一条开源的财路指给了丁朱华,然后她两手一摊就不管了。

什么事都没有比得上她地里的粮食要收获重要。

「你、你说咱们有粮食可以收割了?」苏雪霁难得结巴了。

夜里,夫妻躺在床上,时序进了三月,天候渐渐变暖,但又暖得舒适宜人,只要打开窗子,纱窗便能将屋外的徐徐凉风往屋里送,只要盖上一层薄被就行。

苏雪霁轻轻推了儿金金一下,「你说的是咱们山下那块荒地?」不过,水稻?

在他的记忆里,山上那块地还是荒着的,因为他根本抽不出手上山去垦荒,他只知道金金几乎天天往山上跑,可那么大一片荒地,她一个女子什么时候已经种上水稻甚至可以收成了?

他知道自己这小妻子和旁人不一样,就说力气大一项,她一个人能顶十个男人,她做事,其实自己多留心,也是有迹可循的——那些荒山的乱石,家里那些狼肉,他身上的大蹩,他吃过的山鸡、兔子都是她下套子,找到兔子窝打来的……还有肉肉的娘亲,他虽然一直不得见,也不知道家里就这么点大,金金能把它放哪去,甚至不让肉肉察觉,但是他确定金金不会骗他。

他越是分析心越惊。所以说,所谓的水稻收成,是有可能的。

更奇异的还有,算起来从县城到棊城镇得花上一个半时辰,到三块厝还得加上小半个时辰,所以从这里到自家荒地,来回就要差不多两个时辰,就算她脚程再快,她却从不误点的给他送午饭。

一直以来从未细想过这个,他深深的凝视与他同床共枕了那么久的女子,心中的不确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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