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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圣父黑化后(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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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留下的宅子,是一座二进的小院,后院还有一栋两层高的小楼。屋子不算大,但地段很好,也足够四个人使用。

由于地方不大,收拾起来也不很麻烦。只过了三四天,屋子就变得很舒服了。

这也有赖于辜清如的本领,她不仅将院子打理得清清爽爽,还专门给芝麻糖收拾了一间屋子,做了豪华鸟窝,摆上了满满的玩具、零食。芝麻糖高兴疯了,都不忙着出门交心朋友,成天在屋子里玩,变成了一只宅鸟。

商挽琴要拖它出门,它还不大情愿。她就一弹小鸟脑门儿,说:“我们是来玩的么?你这会儿长出了伯羽,有本事了,我们现在找不到线索,全要赖你指点呢。”

芝麻糖是孩子心性,一听自己身上寄托了这样高的期待,立即支棱起来,也不留恋玩具了,很主动地往外飞。

乔逢雪在一旁忍笑,打趣道:“你怎么连只小鸟也哄?”

商挽琴瞧他一眼,倏然一笑,声音很甜地说:“我不仅会哄小鸟,还很会哄人呢。”

他一呆,侧开脸,过了会儿含糊地说了句“是么”,就不吭声了。

商挽琴轻轻地笑,却也不再多说了。

之后几天,两人带着一只小鸟,把洛京城都走了一遍。

洛京是古城,在前朝也是首都,城内划分为一百二十八坊,一条洛水由西向东,将城市分为南北两部分。商家的宅子就位于洛水以南的温柔坊中,治安不错,出入也很方便。

这天下午,商挽琴站在洛水边,捂着鼻子远眺。洛水是运河,往来船只众多,人员也繁杂,不少污秽直接倒进水里,气味着实不妙。

她翁着声音说:“洛京城里,凡是开了些花的地方,我们都去看过了,没找到线索。芝麻糖也没发现恶鬼的踪迹。要说还有哪里没去过,就只有权贵私宅……表兄,你说怎么办?”

乔逢雪也望着北岸,若有所思道:“不光是权贵私宅,还有宫城。洛京最大的园林,还要看那一处。”

他指一指西北的方向。

西北是洛京中的高地,也是皇城所在。从这里望去,能望见朱、白相间的宫殿,还有圆形的高塔。北方的秋天格外干爽,天也蓝得纯粹,衬得那宫殿愈发华丽,怪不得时常有人远远朝着那头叩首,念念“圣人真仙保佑”之类的词。

真是华丽漂亮的宫殿,和脏兮兮的运河截然不同,看着让人讨厌。要是能一把火烧了就好了。商挽琴漫不经心地想,要是以后有机会放把火,大概很好玩吧?

“音音?你似乎想到了什么?”

“嗯?啊,我在想一些不重要的坏事。”商挽琴反应很快,又觉得有点奇怪,怎么乔逢雪像有读心术,总能抓住她一些情绪波动?

两人又望了一会儿。

最后,商挽琴说:“也没什么好办法。我们还是拜托棠华,让她请我们去宫里一趟,这样最方便。”

乔逢雪想了想,同意了。确实,也没更好的办法。

两人便往回走。

洛京的秋天是硬朗的,踩在地面的落叶上,也是“咔嚓”的脆裂声。时值黄昏,街边不少人生了炉子在做饭,空气里一股麦子的香味。

商挽琴抽抽鼻子,觉得有点饿了。

“今晚有烤肉吃。”乔逢雪说。

商挽琴忍不住扭头盯着他看。

“怎么了?”他注意到她的表情,有些疑惑。

“表兄,你不会真会读心术吧?”商挽琴开玩笑道,“我可什么都没说呢。”

他明白过来,笑了:“什么都没说,却表现得很明显。音音,你是藏不住心思的性子。”

商挽琴打个哈哈,却心想,她还藏不住心思?那天下就没有几个藏得住心思的人了。

走过一条街,渐渐听见了吹吹打打的声音。商挽琴驻足而望,见一支队伍高高兴兴地走在巷里,队伍中的人们都衣衫鲜亮,为首的绿袍男人还骑了一匹高头大马。

“这是在迎亲?”她有点好奇,“看起来,是哪家富户呢。”

乔逢雪是个温和却清冷的性格,向来对这些热闹不感兴趣,可今天不知怎么地,他也停下来,往那边瞧了好一会儿。

“婚礼么……”他低声念了两遍,有些出神。

他们两人都是好颜色,穿得也好,走在街上本就显眼。现在他们脚步一停,温言软语地说了几句话,就有旁人跑来搭讪。

“两位是在瞧那郭家的队伍?那是郭家二郎迎娶张家娘子,好热闹的排场呢!”

搭话的是一名少年,穿得干干净净,人也精精神神,就是眼睛太亮了一些。他一搭话,又有旁的街坊笑他,说:“柳小弟,你这一见人家好看就想搭话的毛病,还没改呢?”

“啊?我、我……我才没有,杨大婶你别污蔑我!”少年从脸到脖子都红了,却还坚持站在原地。

商挽琴噗嗤一笑,说道:“你好啊柳小弟,你很清楚那头的热闹么,再和我们讲讲吧?”

少年看她一眼,脸更红了,再开口都有些结巴:“好、好啊,娘子想、想知道什么,我能答上的,都会说出来……”

洛京讲古,从口音到称谓都和金陵不同。

“那就有劳了。”乔逢雪在边上咳了一声,很和气地打断他。

少年浑然不觉,还很高兴地行了个礼,这才开始讲述。

是很寻常的故事,说男方所在的郭家,是城中有些名气的富商,做着布匹的生意。女方所在的柳家要清贫很多,却出过秀才。两家相互中意,男方此前还表演了一番挽弓射雁的本事,让邻居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过,我阿娘说,郭家愿意娶柳家的女儿,还有另一个原因。”柳小弟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

“什么什么?”商挽琴立即捧场。

柳小弟缓缓道:“一年前,郭家的大郎和另一家富户定下亲事,但新婚当日,却撞上了‘恨鸳鸯’,新人双双失踪。大家都说那是犯了八字,被天收了呢……哎哟!”

一只拳头伸出来,重重敲在柳小弟脑袋上。少年被揍得深深弯腰,龇牙咧嘴地一回头,表情就僵住了:“阿、阿、阿……阿娘!”

妇人一脸不善:“谁让你在外头胡说八道了?你这讨债的孩子!快跟我回家!”

揪着柳小弟耳朵就往边上拖。

却没能拖动。

一只手抓住了柳小弟的手臂。这只手苍白纤长,骨头的形状与淡蓝色的血管都清晰可见,是掩不住的清瘦,可被它抓住的人,却无论如何也动不了。

“抱歉。”

乔逢雪抵着嘴唇轻咳几声,露出歉意的微笑,却没有半点松手的意思。

“这位娘子,烦请再和我们多说两句罢?关于‘恨鸳鸯’的事。”

第九十一章

“恨鸳鸯”是洛京城的一个传说。

传说, 洛京中飘荡着一只奇怪的恶鬼。它只会出现在人类的新婚之夜,并带走新婚夫妇,但并不伤害旁人。至于消失的新婚夫妇去了哪里, 有人说他们去了一个美丽而富裕的地方生活,恶鬼其实是祝福,有人说他们当夜就被恶鬼吃得一干二净, 还有人说从来没有这样的恶鬼,都是其他人的阴谋,假托恶鬼之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