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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重生报社工作(88)

“嗨,赵婶子,瞧你说的,什么出息啊,就是开始决定好好工作了呗!”李博这时候还真学会了说漂亮话,“婶子,赶明儿上我家坐坐啊!”

说完,他就越发的嘚瑟。

多好啊,这样的日子,有车有房有未来……他那一双父母亲……真是太丢人了,没有比他们更让他丢人的了!

“李博哥哥,往右转。”素素小眼珠儿一转,指了指右边的路,那正是通往她补习班的路。

李博忙打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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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一定是他的倒霉日——李博坐在警局里,心中沮丧。他无照驾驶,被扣了车罚了款,还要有人把他担保出来。

他往家里打了电话,让他老娘拿了钱过来把他赎出来,而这就使得素素没来得及上补习班。他呢……自然就没办好差事。

辛彤还没说他什么呢,云胭脂就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对他怒骂不已。

本来,家里的钱都给李博拿走了,这又因为他被抓了,又搭进去了大几千,云胭脂能饶了他那就是出现了神迹了——可惜神迹显然不是会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所以,李博也就自然会遭到云胭脂的打骂。

云胭脂打骂他,辛彤一旁劝着。

辛彤的车被扣了都没发火。

辛彤闺女没来得及上课她也没发火。

这世上最怕的就是对比,对比起来,云胭脂就是地理的淤泥,辛彤就是天上的白云,两个人中间差距比天高比海深。

李博再想到自己也是那么的聪明,人人都承认的,结果……都是他父母的错,都是他们的错!

他一怒,就决定作证,去推翻元腾达律师要给他们家“讨回公道”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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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案子就开庭了。

元腾达律师舌灿莲花,在法庭上力战群雄,把该找的不该找的人都找到了,开始为云胭脂讨回公道。

而就在此时,被告律师决定让证人李博出庭。

李博装腔作势地忸怩了一番,开始了作证:“我妹……从小我妈就不愿意带她。她打她,骂她,那都是常事儿了,不仅打骂,还不给吃饱……我妹不到两岁就得自己洗衣服洗裤子了……不是给她自己洗,还得给我妈洗。不过这都不算事儿,我妈对她简直……反正我就没见过那么坏的了。我妈从来不给我妹吃饱,一天就给吃一点点东西,我妹甚至会饿得去抓鸡食……就是家里的小米,她宁可喂鸡都不给我妹吃!”

说到这里,他还擦了擦眼泪。

“其实我很能理解网友们的愤怒。

“而对我来说,网友们也没做什么坏事儿……其实吧,我觉得民事调解就足够了。他们打坏了我家玻璃还给了钱,足可以安装一块新的了。而原来的玻璃其实挺破的,还有裂纹,我总觉得我妈是有种想要讹人的感觉。”

这么说,他还挺羞涩的。

“还有,我妹偷吃鸡食的事儿给我妈看见了,你们知道吧,知道什么叫把嘴缝上吧?我妈就真的能做出这事儿来!她把我妹的嘴给缝上了!活生生的!”他做出动作来——两只手,一直悬空,似乎拿着针线,另一只死死攥着什么往两条腿中间拢了拢,两腿再死命一夹,“就这样,把我妹夹在她两腿中间,左手、狠狠压住她,不让她乱动,在她不挣扎的时候,就捏住了她的两片嘴,再拿着针线,把她的嘴缝上——血淋淋的……”

第67章 六十七

六十七一碗红烧肉(八)

李博详细地讲述了云胭脂是怎么虐待李素的,事件的起因经过发展结果他一一描述,听得在场所有人都心里发寒,眼睛发红……就算是再理智的人,也要因此而胸中翻滚起波涛,胃里烧灼一般疼痛……这是他们不能想象的恐怖,而它却真实存在……存在过。

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说不是正常人能够承受的。

所谓的正常人是真说的正常人,人本性趋利避害。为了趋利避害抓了个不认识的人送死的不叫正常人,叫坏人。损人不利己的呢就比坏人还完蛋,叫恶人。而损人不利己还被发现的呢就比恶人还愚蠢,叫膈应人。

元腾达就是个坏人,云胭脂就是个膈应人,而李博是真真儿的恶人。

这一下子三类型的经典坏蛋都凑齐了,也是不容易得很。

不过不容易虽然是不容易,只是好在,恶人这会儿是为了自己来跟另外二人打擂台,也更是打得热火朝天,让人不忍直视。

华夏从古自今法律之中都有一条不入明文不过明路的规定,那就是“先撩者贱”。

“先撩者贱”可以衍生出好多规定,古时候男人若是要对女子不轨,女子失手杀了男人的那不叫杀,那叫“贞洁烈女”——当然这男人断然不能是她的亲人,否则就是她的错了;古时候还有“不杀不孝不孝不杀”的说法,便是儿子为老子报仇,那叫孝子,虽然说也要判刑可还要褒奖,并且量刑有所放宽;古时候还有给儿子报仇的也会酌情轻判……而现在则有了几个新的名词体现了这件事:“正当防卫”,同时,又有个“激愤杀人”跟“义愤杀人”。

虽然前一个经常会因为律师的一张嘴被判成了防卫过当,但总归不会太重。而后两个虽然有时候会被判死,但大都是死缓。

这就是“先撩者贱”的终极体现了。

因而,在法庭上,云胭脂也面临着大家的“激愤挑衅”——毕竟找茬的人大都是守法的正常人,杀人一事,那是断断然不敢碰触的,唯逮着云胭脂骂一骂,让她的恶行邻里皆知罢了。

于是,不管元腾达怎么将之归结为网络暴力,可是李博的一番叙述就等于坐实了云胭脂挑战“社=会主义道德底线”。

再者,华夏还有个道理,叫做“法不责众”。

何况其中也不知怎的,还夹杂了一些少数民族,那一个个义愤填膺的模样,真叫法官头疼。

最后,这件事也不得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但是大家都被罚了款,又不能离开原籍好几年,还有社区劳动等规定,其中几个比较闹得厉害的,终究是进去了,但仍旧是缓刑。

案子判决下来,云腾达知道自己完了。

他没能成功地逆转局势,让云胭脂昂首挺胸走出法庭,也没能让那些暴=民吃大苦头,于是他就等着吃大苦头了……没有所谓的“舌战群儒光环”庇护,元腾达再搭配上他这样的三观不正……那以后就真的是没什么路可走了……

除非……

他转了转眼珠子,盯准了另一个案子。

那个案子看起来话题性更强大一切,他决定舍弃云胭脂转投另一个案子的怀抱——也许,他以后就成了“名誉侵权”案子的领头羊了呢?

这样想着,元腾达也总算是略略放心了,只不过他看中的另一个案子也不会如他所愿就是了,毕竟,婚内出轨逼死原配这种事情,走出门被人戳脊梁骨还好意思告人的生物,绝对是没多少脸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