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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女儿同人)亲爱的爱西丝(43)

“还有她身后那一队骑着马的女护卫,都是黑头发短披风,还悬挂了腰刀,太帅了!我还从来不知道埃及可以有女人做护卫。”说到这个凯罗尔有些迷惑,她的历史知识里不曾有过这样美丽又英姿飒爽的女骑兵,因此猜测着这应该只是个特例。

“这是王姐在底比斯出行时的仪仗,因为王姐是女人所以父王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特意为她训练了一队女子护卫,其实就是好看,真要打斗还是得靠男人才行,所以你看那队女骑兵后面依然跟了普通护卫队。”曼菲士解释,顺便眯起眼睛细看了看前方被凯罗尔惊喜赞叹了一路的姐姐,心里有些疑惑:真的有那么美吗?从小互相看到大,曼菲士认为爱西丝身上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还真是很少想到是美还是丑。

凯罗尔感慨半天只得了一句回答,眨眨眼睛一拍自己的脑门笑起来,“我真傻,怎么和你说这些女人的衣服和装扮,你一定没耐心听的,我还是去对乌罕娜和贾佳说吧。”乌罕娜和贾佳就是那天追着凯罗尔进宫殿差点被责打了的宫女,在塔莎不能跟着凯罗尔的时候,她们专门负责照顾凯罗尔。

爱西丝不知道她得到了凯罗尔的热情夸奖,不过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凯罗尔要是对这些‘古物’不热情了她倒反而要奇怪。

身上被凯罗尔惊叹的奢美长披风其实也有些华而不实,一到图阿灵谷爱西丝就赶忙脱掉了它。

最近陵墓修建的工程很顺利,已经可以看出底层的雏形——用巨大石块垒积而成的金字塔基座。

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工地上上千名工人们正在挥汗如雨地‘制作’石块,他们把一车车粘土状的混合物浇注进一个个巨大的木头模具中,等它自然变硬成形。

这些粘土是用吉萨高原南部湿地里的松软石灰石加工而成,人们先把石灰石挖出来,然后让它们在巨大的池塘中溶解,直到形成泥浆状。工人们将焚烧的木头灰烬、盐和其他石灰物质投进池中进行混合,当水分蒸发后,池塘中就留下了潮湿的可以用来造石块的粘土。

面对这种不可思议的奇妙工艺,凯罗尔的嘴都合不拢了,只是低声地喃喃自语,“我的天啊!这是最古老的混凝土工艺吗!这就是金字塔巨石的来源之谜!”

大家都知道凯罗尔经常会对一些日常小事情忽发感慨,开始的时候还会认真去问问是怎么了,久而久之的就都已经习惯,不去理她,凯罗尔感慨完了自然会恢复正常。

所以巡视了一圈之后只留下凯罗尔的侍女们陪着她继续站在一边观看,其余人全都找阴凉的地方乘凉休息。

有侍从布置好休息的凉棚请曼菲士和爱西丝过去坐。

“王姐,有件事情我大概忘记告诉你了。”曼菲士走在爱西丝身边说。

“什么事?”爱西丝警惕地挑起一根眉毛,虽然曼菲士的口气好像只是他忘记了一件很小的事,但爱西丝直觉没这么简单。

“我准备举行一个盛大的加封仪式,封凯罗尔为底比斯神庙的神圣维奇尔,政令已经送往埃及各地了。”

“神庙的神圣维奇尔?凯罗尔?”爱西丝停下脚步,就知道这弟弟不能让她省心!“我不赞成!”

“姐姐,别忘了我是有权加封维奇尔的,而凯罗尔是尼罗河女儿,那自然只有神庙最合适她了,政令已经颁布,不可能再收回。”曼菲士难得和颜悦色地解释道。

爱西丝在心里使劲白他一眼,知道恐怕挽回的余地不大了,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就要看以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在称号和凯罗尔在神庙的地位上争取回一些利益,“我们回去后再找卡布达大神官来一起商议一下吧。”

曼菲士无所谓,“好啊,当然可以。哦,对了,今早伊姆霍德布宰相来说有外国使节会来参加这次加封神圣维奇尔的仪式,还有密诺亚王子和巴比伦拉格修王因为久仰尼罗尔女儿的名声,对她十分好奇,所以都会亲自来。”

“巴比伦的拉格修王?!!”

巴比伦的拉格修王要来埃及!爱西丝只觉头脑里一阵阵的眩晕。

看看身边那个一直不动声色,一脸冷峻,其实黑眼睛里闪烁着隐藏很深的得意之情的倒霉弟弟,再看看另一边安静稳健,沉默却不失成熟魅力的西奴耶将军,爱西丝果断选择了后者,“西奴耶将军,请扶我一把,我忽然头很晕!”

作者有话要说:古金字塔的建造方法和巨石的来历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定论,这里只是挑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来写,请不要较真。

☆、没有‘神圣’

怀着喜忧掺半的心情,西奴耶连忙伸手扶住了爱西丝,“爱西丝陛下,您这是怎么了?要紧吗?”

然后就发现爱西丝其实也不是很需要人扶着,搭在手里的那条柔软细滑,形状优美的胳膊并没有从他这里借多少力。

“不要紧,扶我过去坐坐。”爱西丝也说不清自己在猛然听到了拉格修王的名字后是什么心情,只是直觉需要人扶一下。

临时休息的凉棚里已经被侍从们铺上了柔软的努比亚驼毛毯,并且在周围挂起了帷幔,帷幔的一角挑起,好让外面几株椰枣树下带着点清甜味道的风吹进来。

爱西丝的侍女亚莉和曼菲士的侍从分别端了准备好的清凉椰枣酒一起迎上来。

“爱西丝陛下,您怎么了?”忠心的亚莉发现刚才还好好的女王陛下是搭着西奴耶将军的手进来的,嗓门立刻拔高了不少。

“我没事亚莉,就是忽然听到了一些……一些出乎意料的消息,所以有点头晕,现在已经好多了。”爱西丝说着放开了西奴耶将军,让亚莉扶她去在一张软榻上坐下来。

巴比伦的拉格修王是她的‘前夫’,与拉格修王一起在在巴比伦生活的那段日子曾是爱西丝过得最抑郁苦闷的一段时间,也难怪听到这个名字后会心头震撼。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跑去别国做王妃怎么可能比得上在自己的国家做女王舒服?况且这个别国的国王还虎视眈眈的总想利用她进攻埃及。

爱西丝想,那个时候的她虽然外表看着和现在的曼菲士差不多,都是傲慢而又高高在上,其实内里有着一颗彻彻底底的少女心,纯情又不懂事。

答应拉格修王的求婚是七分赌气外带三分期待,期待自己这么孤注一掷的决定也许能刺激得曼菲士回心转意,结果她只等到曼菲士带着明显诧异还有些许担心的祝福。

曼菲士那时的表现完全是个很正常的弟弟——正常的,被从小宠坏的,习惯别人围着他转的弟弟。不懂得全副心思都在他身上的姐姐在伤心痛苦的时候其实也一样需要有个亲人来关心劝慰!

爱西丝现在想起来他那个时候的态度都还有点牙疼。

曼菲士那时候的态度是很大度地表明:‘我虽然不理解你为什么这么做,但你愿意嫁谁是你的自由,我决不会像你横蛮干涉我和凯罗尔那样来干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