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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堂香事(167)

说着,他道:“既是康家故友家的孩子,你在京城的生意本王就非照料不可,所以,有人给本王情面,大手笔要了你七百坛子的酒。

如此贵客,此时正等着要见你这个,能酿出佳酿来的厉害东家,快于我进去,见上一见,可好?”

锦棠听这意思,那一千坛子酒里头,有七百坛子,其实不是旭亲王自己要的。

如此大手笔的贵客,会是谁呢?

锦棠于是跟着旭亲王,跨步进了他的西大殿。

进殿时,旭亲王略一回头,忽而说道:“罗小东家,那耳上的金珠莫若取掉的好。听说你已然成亲,丈夫也还在考功名,为了丈夫的前途,莫若遮遮自己这女儿身?”

锦棠当然也明白,旭亲王想给她介绍生意,就不想叫这些达官贵人们知道她是个女子,这也是他于她的爱护之情。

她道:“不瞒王爷说,家夫于锦棠的生意向来是支持的。更何况,如今京城,也有黄爱莲黄姑娘那样的大商人,锦棠为商的头一日,就不曾想过要遮自己的女子身份。”

旭亲王顿时疏朗一笑:“那也好,快去见见你的贵客吧。”

锦棠只当旭亲王如此隆重,特地在自己的寿宴上摒去所有人,要引她一会的,会是当今皇帝。

却不料,西大殿中,工笔精致绘成的,巨幅山水画前,站着一个高大,背影清瘦的男子,等他回过头来,却是她上辈子的第二个丈夫,林钦。

第128章 手有余香

林钦是神武卫的指挥使,又是凉州大都督,兵权在握,要几百坛子酒确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等他笑着转过身来,旭亲王说道:“这恰是本王在京城关系顶好,也顶气味相投的挚友,林钦林指挥使。”

说着,许是因为林钦看锦棠的目光太过和悦,笑容也太过温柔,旭亲王又道:“罗小东家是位女子,而且早已嫁人,名花有主。林钦,我知道你乃是武将,各方面都要粗犷些,但切记,要尊重她才行。”

林钦旋看锦棠旋笑:“定然。”

旭亲王今日真正的贵客,是皇帝。皇帝也是前日才说过,要带着儿子来给他祝寿,所以介绍完人,旭亲王就出门去了。

瞬时,阔朗的西大殿中,就剩了林钦和罗锦棠两个人。

如今天热,又是端午,林钦极应景的,穿着件菖蒲色的交衽长袍。

衽上花纹细细,勾着白色的花瓣。这种颜色极为挑人,尤其是男人,肤色太白,会显得文气瘦弱,肤色太黑,这种颜色简直是灾难。

他肤色偏白,却不文弱,便衽口的花瓣儿,也叫他锋劲的眉眼,衬出一种风霜感来。

此人虽瘦,五官分明,眉眼带着一丝沧桑,身高迫人。

他道:“旭亲王不顾本使百忙之中,非得拉到这王府中来,说有个少年自秦州而来,经营一种名叫锦堂香的酒,味道极为正宗,迫着压着,就非得本使购上几千坛,还说这是必得要给他的面子。

本使就想,分明卖锦堂香的是个小娘子,怎的会是个少年郎呢?显然此事有假,所以,今儿本使前来,是来替锦堂香的东家打假的。”

本不过笑话,林钦两道锋眉弯弯,虽是笑着,却说的极为正经,锦棠不由就噗嗤笑了一声。

“既这少年郎是罗娘子,那酒本使就非要不可了。给你半个月的时间,把酒送到神武卫去。”他又道。

锦棠笑着应了声好,本来颇有几分拘谨忐忑,因为林钦一句玩笑也放松了下来。

林钦不着痕迹的再往前走了一步,身上淡淡一股菖蒲香,显然,早起之后,趁着清清露草,他必定已经摘过一回草蒲了,但不知最终是赠予了何人。

他笑着,似是想再问句什么。

“王爷!”刘思罔忽而疾步走了进来,于林钦身后一声轻唤,打断了林钦的问话。

*

在西大殿遥远的另一头,刘思罔悄声说道:“我已经替黄爱莲留出了半刻钟的时间,半刻钟内,前院西边角门上会无人值守。”

林钦侧首,牵就着刘思罔的身高,两只锐眸中闪过一丝不耐烦,随即说了句:“她是个蠢货,偏偏太后深信她,罢了,就由她们去吧。”

“但是,就在方才,我发现,黄爱莲可能是准备把此事嫁祸到罗锦棠,罗姑娘身上。”

林钦皱眉,回头,不可置信的望着刘思罔。

刘思罔自怀中掏了枚乌褐色的丸药出来,递给林钦,道:“黄爱莲方才明确吩咐于我,让我把这东西,想办法藏到罗锦棠的身上。”

林钦极为嫌恶的捏过那东西,皱了半天眉头,道:“找个避人的水坑子,扔了它去。太后做这种蠢事,咱们只隔岸观火,不搀和。”

刘思罔应了一声,复将那枚乌褐色的丸药藏回了身上。

事实上,徜若罗锦棠只是个普通的小商人,那枚药,刘思罔想办法会藏到她身上,至于因此罗锦棠会被什么样的事故所牵连,下牢狱或者丧命,都与刘思罔无关,毕竟皇室骨肉相残,嫁祸个把人,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刘思罔也不过一个为人鱼肉,为人利用的,微不足道的小棋子而已。

真正改变刘思罔决策的,是锦棠赠予他的那本《竹山草堂记》,以书交友,锦棠不过随手一赠,塾不知,救她命的,恰是她随意为之的,赠书一举。

这俩人正说着,外面忽而一阵虽低,却也中气十足的叩拜万岁之声。

显然,是皇帝来了。

旭亲王不仅把锦堂香酒推荐给了林钦,最重要的是引荐给了皇帝。

皇家用酒,是京城最大最大的用酒量,能稳定的供予皇家,锦棠想要一间属于自己的商铺这样宏伟的愿望,五年之内,当能得到。

所以,一瞧着皇帝迈步进来,锦棠也是连忙拜倒,学着殿中男子们见礼。

朱佑镇今日微服,穿的也不过寻常衣衫,戴着软幞,怀中抱着一个约五六岁的小男孩儿。

这孩子生了圆圆一双薄皮大眼睛,虽说年幼,却也鼻梁挺直,嘴巴生的挺像皇帝,只瞧那两只明亮的大眼睛,便知道是个聪明的。

如此场合,当然除了皇帝与旭亲王,便林钦,也得侍立于一侧。

旭亲王府的酒菜摆了上来,按例,都是先用银针试过,再由皇帝所带的内侍亲自辩尝之后,才能给皇帝与皇子食用。

锦堂香酒,就摆在一侧。

这酒,也得内侍尝过无误,才敢给皇帝吃的。

开始先是冷盘而已,膳食太监尝过了,确定无误,皇帝先敬了一盅酒,旭亲王起身受了,这才坐下,敬皇帝一杯。

皇帝约莫是因为酒的口味熟悉,笑道:“这是爱莲的酒,小爷爷竟也爱吃它?”

旭亲王笑道:“皇上再尝一口试试?”

皇帝于是再尝了一口,道:“比爱莲的酒更烈些,也非是冽,而是甘爽,此酒味道极为不错。”

旭亲王侧首,示意锦棠上前,道:“这是自渭河县而来的,本王的一位小友,这酒,恰就是她酿的,比之爱莲的茅台口感更胜一筹,皇上若吃着好,改日本王往宫里送上几坛子,叫皇上慢慢吃。”

皇帝对于酒的喜好没有旭亲王那么深,当然也不可能像林钦,一下子就换了自己常吃的酒,当然,他心中所想的全是国家大事,也不可能把皇家用酒这样小的事情放在眼里。

不过因为旭亲王的面子,皇帝转头看了眼锦棠,瞧着是个矮矮瘦瘦的少年,模样倒是标致,于是就赞了一句:“酒很不错。”

但就这一句,于跟在他身后的那群大太监们来说,已经了不得了。

至少,这些太监们就会给锦堂香酒面子,不说皇家,止外围的这一重用酒,于锦棠来说又是一大笔收益。她隆庆坊的那间大酒坊里所产的酒,就不必担心会滞压了。

旭亲王这个朋友,锦棠真的没有白白争取。

这时,一直坐在皇帝怀里的小皇子朱玄林开始闹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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