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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有喜了(3)+番外

少燕的最后一个头刚磕完,天边一捧祥云由远及近,浩浩荡荡地降了下来。带头的不是我想象中的白发老者,而是个打扮妆容都十分精干的女子,还没下云头,眼风就已将这周边情状扫了个遍,也不知为何,那张俏脸忽地白了一白。

顶着那张雪白的脸,她朝我们这边跪了下来,嘴里说得和少燕一样的恭贺之词。言罢,欲言又止地吞吐了会,道:“仙上,祖宗这是……去哪了?”

青年端着袖子,用扇子朝我指了指。

女子大着胆子抬头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一眼,好几眼后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半天才醒过神,略有些慌乱朝我伏□:“老祖宗。”

紧接着,身后一片莺莺燕燕的跪拜之声:“老祖宗。”

我的头,涨得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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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一个新身份对我来说没多少难度,尤其是这样一个养尊处优的身份。

少燕被他的族君姑姑指派来伺候我,这几日已将这方圆千里之内,事无大小,一一通报完毕。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和秦卷,忘记提了,那凤凰原身的青年名字叫秦卷。我私以为,这么有书生气的名字却按在了一个那么张扬花哨的人身上,违和感未免过重了些。

据少燕介绍,此地为昆仑山脉之内的白茯山,乃四海八荒之内罕有的一与世隔绝之地。当今世道,三界六道,仙妖魔怪成日不在打仗,就在预备打仗,唯有此地从未动过兵戈。

说起来还要归功秦卷与我附身的那棵古树的缘故,秦卷是当世难得一见的纯正血统的凤凰,却在几十万年前不知因何缘故还是颗蛋时就流落到了白茯山。并且恰好流落的地点,就是我那棵树生根发芽的地方。

“我听爷爷说,虽然那时候祖宗您还没有生根发芽,但天生浑厚的仙胎灵气已笼罩了整个白茯山,四周大小神魔之族都不敢侵犯此地。后来秦卷仙上历劫登仙之后,觉着祖宗这灵气固然护得一时无忧,但也因过于纯正怕终招来实力强横的魔族觊觎。便用仙法,将白茯山给藏了起来。”少燕说得头头是道:“也因如此,侍奉祖宗的我等才得以在此安安稳稳过了三十六万年的好日子。”

我年纪便是不大,但四海八荒,人妖仙魔之地也略略走过不少地方,确实从没有听说过昆仑有这么一座白茯山。但我有个疑问:“你说你们是专门在这侍奉我的?”

少燕点点头。

这可奇了怪了,我头一回听说,居然要一个偌大的世族占山为王在此服侍一颗树的。不对,照着他所言,那时候我还是个种子。

许是我露出的表情太过古怪,少燕体贴地解释道:“祖宗那时候自然是不知晓的,我祖辈原是这昆仑山中的一族小小山神。族中传闻,是几十万年前有一日父神驾临昆仑,特意找了当时我族的族君。道母神化世前留下来颗玉姥树种子,便是祖宗您,要我们好生照看您。按理说,玉姥八千年破土,八千年出叶,八千年拔干,八千年成荫,八千年开花,花开之时便是祖宗您修为有成之时。可不晓得为何,父神将您留在白茯山,您抽枝生芽之后就再也没了个动静,我族便在此守了三十六万年。”

这一番话,倒出不少大出乎我意料之事来。一是难得少燕他们一族是个有长性的,三十六万年沧海桑田也守过来了;二是我阴差阳错入了的这株树,居然有着如此深不可测的后台。

我想了想,问了个最关心的问题:“我和秦卷,到底谁辈分更大些?”

“……”

少燕表示这个问题,以他的资历难以回答。

是夜,我坐在房顶,头靠着支起的膝盖,望着昆仑峰遥远的那一轮弯月。我记得,离开无量海时那晚是轮满月,幽幽地泛着蓝色。小六和老九两人一把推开木筏,小六慢慢松开绳索对我说:“姑娘,你快走,快走。”

木筏漂出了几丈,我趴在筏头回首看去,幽蓝的月色将他们背后的悬崖峭壁照得魅影重重,像只噬人的怪兽。

三日后,听闻魔族占领了那块富饶而美丽的高地,满城屠尽,无一活口。

当然,我也没逃出生天。

战争这种痛苦的争斗从有了六合诸族起就绵延至今,大大小小的矛盾在这大荒之上随时都能酝酿出一场你死我活。虽然很常见,但并不意味就是正确的。重华对我说过:“迟早,四海八荒会角逐出一个强者,到时所有的战乱就会平息了。”

我觉着,他的理想是好的,但实现过程却是艰难乃至不可能的。因为我实在很难想象,魔族会和神族握手言和,坐下来大家一起吃个饭赏个舞什么的。光想一想就好可怕的样子。

正在我思考到底有没有可能三界会有大一统的时候,眼角不经意瞥过一道黑影极速划过弯月,快得几乎捕捉不到。但我确实看见了,因为那个黑影正飞快地朝我而来。

等我运气倒退了三步,那横冲而来的东西也直接载到了我面前。那是只长尾四翼灵渠兽,气息奄奄,看起来摔得不清的模样。目光再向后移一移,它背上驮着一个人,一个我认识却本不应以此情此景出现在我面前的人。

那人是秦卷,一身血痕斑驳的秦卷。

在我的认识里,大凡位分高点、年纪大点的不管神魔都挺能打的。神族的重华虽看起来文质彬彬,温文尔雅,但一手剑术使得可谓精妙绝伦;魔族的长奉常年出征在外,虎枪下无数冤魂;再不济便是我,揍倒一两个不成气候的恶徒还是不在话下的。

所以当我看见三十八万岁高龄秦卷以这样狼狈的模样出现在我面前,我觉着打小生来的人生观受到了极大的撼动。等半柱香后,我替他检查略作些休整,那本撼动的人生观又晃了一晃,晃回了原位。

那些看似可怖的鲜血全不是他的,这到底是杀了多少才沾了这一身血迹?我啧啧胡乱替他剥了外面的长袍,腾地一把火毁尸灭迹了。挪动他的过程中,估计牵扯到了哪里,他闭着眼发出了一声极轻的□。

凭着多年的经验,我迅速地将他浑身摸了个遍,果真在碰到左肋下时他的眉头重重一皱。想也没想,我撕开了他那里的衣服。皮肉算得上整齐,但肋骨之间有个不甚明显伤痕。说不明显也尽然,只因为……那处被个吻痕所覆盖,所以伤口不细瞧根本发现不了。

我蹲在旁边,喃喃自语道:“这年头的姑娘家都这么凶狠了?亲个热都能要对方的命?”

不管具体□如何引人遐思,救秦卷这条命实乃当务之急。那伤口见了风,瞬间就变了颜色,青紫的毒素顺着血流脉络朝四面八方而去。下毒的人心思巧妙,手法狠毒,颇有毒祖弟子的风采。

拔了头上的簪子,在月色下比划了下,身有点粗,头却细的很,这时候也没那么多讲究。先用簪子刺入他周身几处紧要的灵穴,封住蔓延的毒素;再凝神用簪头刮去伤口边已开始烂掉的腐肉,即便在小心,疼痛再说难免。不多时,他的额头布满了细汗,叫人不得不佩服的是他没再吱出一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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