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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胜者为王(96)

最开始,是王子胜近千年无处施展的双修宝典。

这长生门吧,说来也是修真界的奇葩。一门里头,确实是正宗修真的人多些,可却是丹修剑修魔修妖修鬼修各种囊括,门人种族更是从远古大妖到未凝成实体的鬼灵都有,人类当然最是不少,可也不过占了约莫四成。

而其中结双修伴侣者,又是同种族的固然有,却是不同种族的居多;修行方法相似的确实多些,可修行方法不同,甚至大相径庭如修心与修魔者,却也不少。

——是以这长生门传下的双修典籍,那是什么都有,虽基于皇帝这一世是人类、王子胜更是勉强算得上有两世都是人类了,倒有八成半的法子用不到现实里头来,可这不是梦里吗?因此倒还有四成略余用得上。

温和的火辣的人人的兽兽的中规中矩**帐暖的道法自然席天幕地的……

别看王子胜经验值零,但人家看得多呢,长生门里头不忌讳人看的坦坦荡荡者也多,虽真肉身跑去围观的不至于,初学得这典籍好奇时,拿神念出去观摩一二,却也没谁真那么计较的。

是以皇帝不管是正经睡一觉还是抽空儿小憩个一盏半盏茶的功夫,这梦境总是各种层出不穷。

端的是风月无边呢~

可怜王子胜围观得再多,到底低估了皇帝——这位真不愧是踩着尸山登上九五的帝皇,心性不是一般二般儿的好,王子胜只拿一般凡人的标准看他,实在大错特错,人那承受底线竟是比普通修行人还强些。

长生门里一个大妖看重了个门外的修真者,足足追了人家一万两千年,将人从个小筑基追到化神期才算勉强成了事。可王子胜离开时,那位眼看着都快是又一个合体期的老祖了,和那大妖双修时还很是放不开,据说哄上三两百年,也才勉强肯让那大妖用原型来一回……

——可是皇帝,被个什么扑上身都没关系,也就是第一次时还正经挣扎过,此后只要一看到那双桃花四溢的眼睛,也不管里头飞出来的桃花瓣儿是温软如丝绸还是锋锐如飞刀,也不管有那桃花眼儿的是禽是兽是长皮毛的还是披鳞甲的……

竟是一个个来者不拒了!

也就是上下问题还肯争一争,可若争不过,也全不在意就享受着!

王子胜开始还不肯信,总是皇帝奸猾,虽不曾在他跟前使出来多少,但将他周围人的心声听得多了,自然也知道这位愿意的时候也是极擅掩饰心意的,因此很以为这人不过色厉内荏抢撑着。不想这一遭两遭三四遭,到得后来,王子胜偶尔有没用法术捉弄他的,这人却能自行于睡梦中演绎出不输长生门不知道多少万年才总结出来的双修之法——那叫一个火辣香艳,还很是有慧根的,居然也有几分灵肉合一水乳交融的意味。

只是一开始主动的总算如皇帝所愿,是他自个儿了罢。

王子胜这才不得不承认自己枉自负有得窥人心的手段,竟是低估了皇帝好些儿!

亏得发现得早,否则还不定是忍出心魔还是心思成灰呢。

抹了一把其实不存在的虚汗,王子胜勉力定下心神,需要征伐的对象虽必须高估,但不管怎么说,下限这般出人意料的皇帝,能忍住孝期过后都只和嫡妻**那两回,总也还是好事。

王子胜的耐心又升高了几个百分点。

但皇帝这么着,不说惩罚,警醒一下总是要的,偏原本以为能奏效的手段全给他当成春梦品味了,还能怎么着?

到得此间好几年,王子胜第一次发觉,饶是活了几百岁,他的知识常识见识却还都远远不够。

71第 71 章

王子胜好生挫败。

亏得皇帝的承受底线虽说“坚强”得出人意料,但因一则战事繁忙,二则每每入睡,不管王子胜使没使手段,他现在总能让自己的梦境风月无边香艳无比,倒反没了在身边儿搜寻花花草草的心思,王子胜方才好受了些。

如此虽不忘琢磨怎生收服这大猫,却也能收回一些心思在修炼上,又祭田族学亲戚往来等事上头,也略有几分心思,更兼仁哥儿备考事,虽王子胜混不当回事儿,但看小家伙很是慎重的模样,也努力多表现出几分重视。

表现之一就是,贾王氏的小姑子贾敏的夫婿林海恰好途经金陵,为表亲戚情分命人送上了拜帖,王子胜也携子见了。

就为这位新任扬州巡盐御史兼兰台寺大夫的林海,乃是先帝时的探花儿郎,早年在京都时,是出了名的少年才高文采风流之人,出身亦是不俗,王子腾虽对贾敏的两个兄长观感有限,却很是推崇贾家这个女婿,仁哥儿跟在伯父身边,少不得也很听了一耳朵故事,就是不为了次年童子试,他也定要见见这位,嗯,算来喊一声姑父也使得的探花儿。

林海果然也没辜负了仁哥儿的期望,初一照面,就让小胖墩子眼前一亮。

林海说是贾二的妹夫,贾敏也确实比次兄要小好几岁,林海却是比贾赦尚大数月,说来倒是将将三十四的人了,在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七十更是古来稀了的凡人时间,很算不得年轻了——事实上,按时下十五六岁就可成亲的习惯,这个年纪做了祖父都不算甚稀奇事。

然林海其人,却生得一幅好样貌,修眉凤眼,鼻若悬胆,面若冠玉。颌下留得极漂亮的三缕胡须,又添得几分成熟韵味;身量修长而又偏瘦,却越发显得秀骨清像,风神卓然。因是走亲戚,又不曾穿得官服来,不过是一件蓝色斗纹锦的鹤氅,里头一身藏青暗纹的长袍,就连领口一圈风毛都是偏深的驼色,也就是他肤色白皙,标俊清澈,才能将这样一身衣服穿出十足的气韵来。

仁哥儿只眼睛在人脸上略一扫过,眼睛已是一亮;待得从上而下再从下而上打量一番,再将眼睛看回那白玉也似的脸庞上,更是亮上加亮,不说像个小太阳似的,却也绝不是一般儿烛火能比得的,恰好今日虽不曾下得雪来,天色却很有几分阴沉沉的,有了仁哥儿这两盏眼灯,也显得满室亮堂了许多。

亮得林海忍不住眯了眯眼,亮得近年对凡世间的一些规矩习俗又了解了好些的王子胜,都险些儿掩面。

说来不管王子腾还是自己,又或者是原身,都不是什么贪花好色的,哦,当然,皇帝的美色除外,但想着王子腾这几年都只守着史氏过,而原身的命轨,本也该是守着张氏过的,偶尔一两个通房,也尽都是嫡妻安排下来,且不管何等颜色,一两年总要换出去,从不贪恋——却不想就出了仁哥儿这么个例外。

原先的命轨不说,现今有自己花心思教养着,也还是养得不过志学之年就会对着美人儿色咪咪了!

——不对,该说是孩提时就好美色,不说原身记忆里头,这个小东西据说连乳母都得挑容貌妍丽的才肯,就是那穆小七,可不就是这小东西见人家长得好,才在初见时就故意撒欢儿往人那儿跑?不过会撞上倒是因着装过头没看仔细,并非故意罢了。